由于我的车里莫名其妙多出来一具尸体,性质完全变了,从普通的交通事故一下就变成了凶杀案。
我当然想不通,就想上前看一眼,那具尸体到底长什么样。
但是才刚上前一步就被出现场的交警厉声制止了,“没听清楚吗?我奉命保护现场,要是不听招呼、马上对你采取必要措施。”
卉卉也伸手扯了我一下,让我不要冲动。
我们只得往后退了几步,但那名交警又把我们叫住,依然很严肃地说,我是车主和当事人,要留下来配合警方调查,不可以擅自离开,适当保持距离就可以了。
这个要求我倒是没意见,因为自己也想搞清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在等待负责刑事案件的警察到来的过程中,我的心情除了郁闷还是郁闷,觉得自己真是倒霉到家了!
哦对了、我马上想到一种可能。
于是就小声问卉卉:“你说,车里的会不会是想害死我的那只恶鬼?”
因为我和阿秋在逃走之前扎了它一骨针的,会不会就这样把它弄“死”了?
卉卉只说了这几个字:“让阿秋去看。”
我马上反应过来:对呀!别人是看不见阿秋的,让她到车里去看一看不就知道了?
于是就把阿秋叫过来,小声地吩咐了一番,阿秋点点头,就听话地钻到车里去。
很快,她就又从车里钻出来。
“怎么样阿秋,是之前那个坏家伙吗?”
阿秋的表情显得很困惑,她摇摇头、又点点头,再摇摇头;然后又比划了半天,但是我都不明所以。
弄得我一头雾水。
这时卉卉问我:“阿秋怎么说?”
“不知道啊,她又是摇头又是点头的,我实在弄不明白她的意思。”
“嗯,那就等警察到了再说吧,别着急。”
又等了一会,第二批警察终于赶到了。
拍照取证以后,随行的法医进到车里开始尸检;与此同时,他们还安排了人对我进行问询,想要了解情况。
我心里实在委屈,但是也不得不把事情经过从头至尾讲述了一遍。
但是问话的警察一脸的不相信,他认为事发时的司机未必是我,可能另有其人、也就是车里的那名死者。
“如果是你亲自架车,放着新桥不走反而要走禁行的旧桥,车速不快却坠入河中,被洪水冲出七八公里却安然无恙,还穿得喜气洋洋地回来,然后一个瞎子为你报警,车里还有尸体…;…;这一切怎么解释?”
这个警察是个一脸青涩的圆脸小伙儿,叫马平。
我苦笑着对他说:“我刚才都说自己遇鬼了,你相信吗?”
“我当然不信你的这些鬼话,我看你不是遇见鬼了,而是你心中有鬼!”
这话我听来十分刺耳,就很不高兴地对他说:“马警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难道不是你们办案的基本原则吗?我可以保证自己陈述的一切都是事实,你完全可以据此展开调查;你要是不相信,也请拿出证据来,仅凭主观臆断就率先作出有罪推定,这也太不专业了吧!”
“我的意思并不是指你一定有罪,只是希望你能给个科学合理的解释,不要误导我们警方的调查思路。”
听了这话我简直气坏了!
这马平警官到底什么人哪?我和他不过是萍水相逢初次见面,既没仇又没怨的,怎么就这样看我不顺眼呢?
不过虽然对他的话十分不满,我还是强忍着一肚子的气辩解道:“在这个世界上,科学解释不了的现象多了去;我自然会全力配合调查、但绝对不认同你的说法。至于误导,我只是一介平民,实在没有那个能力;倒是你们天天办案套路捻熟,何必那么不自信。”
我的话让马平也很气恼,他气呼呼地说:“我不想再和你磨嘴皮子。”
如此一来,谈话就进行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