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他眨眨眼睛,咽咽口水,艰涩道:“行,但拜托你先别勒死我,好吗?”
她忍俊不禁,带着哭泣的尾音,笑了几声。
她放心的把脸,完完全全的贴在他肩膀上,闻着他馥郁的雪松气息,疲惫的阖上了眼睛。她的喉咙干涩得火烧火燎,脑袋更沉重得像灌了滚烫的铁水。她的意识也开始模模糊糊起来。
当董咚咚清醒时,她已经躺在了玫瑰微甜山庄,白一尘房间的大床上。她浑身酸痛,脸颊滚烫,原来吹了山风,着了凉发起烧来。她揉揉眼睛,发现了坐在床头,握着她右手一直没放的白一尘。
看来,他也累得够呛,脱了靴子,却没来得及换衣服。他那边的小桌几上,还有一盆冰水,浸泡着一条毛巾。
她从自己额头上取下来,另一条已经不再清凉的毛巾,蹑手蹑脚放在一旁。她刚想抽出自己的手指,他却在顷刻之间就惊醒了。
他第一直觉,就把她按回来被子中。然后睡眼惺忪的,用手胡噜着她的额头,终于舒了口气:“还好,退烧了。”
“几点了?”她依旧昏昏沉沉的,想要找点儿喝的东西。
“四点了。”他看了看手表。他转身去倒了一杯热水,又加了些矿泉水,自己试过温度合适,才递给她。
她已经渴的不行,接过来就一饮而尽。然后,她裹着被子,勉强爬起来,就朝着露台外走去。
外面的天还是黑蒙蒙的,远远的山际边,依稀有朦胧和清浅的鱼肚白。
“喂,你出去干什么?”他光着脚踝,疾步跟上。
“看日出!”她同样赤着脚,拥着潮湿的被子。她踩在台阶上,一边拽住被子,一边用手扒住栏杆,可惜摇摇欲坠,几乎摔倒。
他手疾眼快,从身后拥着她,她就像个婴儿般,被他小心翼翼裹在被子中。她心安理得的靠在他怀中,伸出细长的手指,指着遥远的山峰。
“剑池就在那里。”她眯着星眸,浅笑道。
“你知道,为什么叫莫干山吗?传说,早在春秋末期,群雄争霸,吴王欲争盟主,得知吴越边疆有干将、莫邪夫妇,铸剑之功出神入化。便命令夫妻二人,在三个月内,铸成一把盖世宝剑来献,不然就会杀掉他们全家。”
“干将和莫邪无奈,只好采山间之铜精,铸剑于山中。妻子莫邪剪指甲、断头发,发黄土拌揉,作为人状,投入剑炉,炉腾红焰煅锤成雌雄宝剑。雌号莫邪,雄称干将,合则为一,分则为二。”
“当时,莫邪已经怀孕了。干将料定吴王奸凶,悄悄把妻子和雄剑藏在山中,自己带着雌剑去献吴王。这把莫邪剑斩金削玉,拂钟无声,吹毛断发,血不见痕。心狠手辣的吴王,为使天下无此第二剑,便杀了干将,夺了宝剑”
“莫邪带着丈夫的剑,在山中躲了十六年。他们的儿子莫干成人。为了给父亲报仇,莫干用干将剑自割其头,一手献剑,一手献头。让一个叫之光的老人,去找吴王进献稀世之宝。”
“吴王召见,之光用油鼎煮莫干的头,那头竟然唱起歌来。吴王刚刚走近,就被之光拔剑斩落了首级。两个脑袋就在油锅里打了起来,之光便也斩了自己的头,扔到油锅里,帮助莫干打败了吴王。一对宝剑也化作银光,消失不见了。”
“莫邪得知阴阳剑已飞回剑池,她笑着说,莫邪愿永远与干将同在!便纵身跳进了深潭。后人为纪念莫邪、干将,将其铸剑、磨剑处叫剑池,将剑池所在之山名为莫干山。”
董咚咚一口气的,把整个故事娓娓道来。白一尘从头到尾,没有打断过她,他听得很认真,津津有味。
“刚听到这个故事时,我始终不懂,为何干将执意要去献剑。带着妻儿逃走不好吗,若真的逃不走,便死在一起也是一种圆满吧。”她浅笑着,声音带着轻轻的颤动。
“为了他爱的女人,为了他们的孩子。如果牺牲自己,却能让最爱的人活下去,他心甘情愿赴死。活着,多美好啊……”他淡淡道,拥着她,看着远处依稀可见的剑池方向。
“也许因为有了他的孩子,所以她才会舍不得。然而,走到最后,儿子也为了复仇,撇下了母亲。男人啊,为什么都要苦苦纠结于所谓的担当与责任呢。你又不是超人,不是绿巨人,不是钢铁侠,拯救世界很好玩吗?我猜,他独自去献剑,一定瞒着莫邪,他以为自己行的天下大义呢。大义凛然,该断则断,分明是自私。”她摇摇头,无奈道。
“所以,这就是故事。”他把脸颊贴在她长发上,那毛茸茸的触感像极了一头小猫,可爱至极。
“莫邪和干将,双剑合璧,自然天下无敌。那干将就是傻,他一定悔不当初,不该瞒着莫邪。莫邪可比他想象中的厉害,对吗?他们一起,一定能打败吴王。”他何等聪慧剔透的男人,自然一点既透。
“不过,男人也是脆弱的小动物。他们要面子的……”他浅浅笑,低低道:“不说,不代表着不在乎。往往因为太在乎,所以选择沉默,独自去承担。你们,我们,都需要时间,你懂吗?当你苦苦追寻着答案时,往往不能如愿以偿。顺其自然,不是让你就此放弃,多一些耐心,时间总归会给你答案。”
“我是不是……糟糕的女朋友,和失败的妻子。”她苦笑着,眼眶里又盈满了眼泪:“我把自己的生活,搞的一塌糊涂。”
“这个,恐怕要试试才知道。”他调侃:“做白一尘的太太,恐怕比较忙碌,会累。但我保证,做我的老婆,会有趣。要不要,试一试?等毕业时,我一定给你打高分,如何?”
“滚,还想试婚?老流氓的嘴脸,你倒一点儿不糟蹋。”她扭头,狠狠斜了他一眼,负气道:“我不会再谈恋爱,也不会再结婚。假扮你的未婚妻,那不过一时合作。等到真相大白,我们一拍两散。我要一个人去周游世界,把还没吃过的好吃的,全都吃个遍。”
“一个人多孤单寂寞……叔叔这个伴儿可千载难逢,上得厅堂,入得厨房,还能滚得一手好床单。”他哂笑着,把脸贴近她侧脸,他的声音温熙而清晰:“有生之年,我都会陪在你身边,看着你开心,守着你幸福。”
她没再奚落他,她享受着他的怀抱,有充满了力量的安全感。
曾几何时,他的拥抱不再想要压弯她的脊梁。他懂得恰到好处,知道适可而止。这些,都在磨难中慢慢感悟的吧。
“你看,太阳出来了!”他眼尖,伸出颀长手指,指着远方那一道长长的、红红的地平线。
一层层鱼肚白的晨色中,那个地方出现了太阳的小半边脸,红彤彤的,一点点在爬升。刹那间,深红的太阳忽然发出了夺目的万丈光芒,闪耀烁目中一跃而起,甚至将它身边的云彩也染上了醉人的绯红色。
日出,就在短短的几分钟内,完美上演。随着那一轮红日的升起,整个世界顿时变得明亮而又透彻,修竹林里吹来了新鲜的清风。他们两个人的心跳,从激动的急促,渐渐和缓下来。慢慢的,他们的呼吸与心跳,都有条不紊的一致起来。
白一尘红艳艳的唇畔,旋起一抹柔和而欣慰的笑。
缘分,实在令人难以捉摸。曾经,一场爱情,源自草原的日出。兜兜转转,她出离又归来,在莫干山的日出之时,又回到了他的怀抱。他像抱着失而复得的珍宝,感谢着上天的恩赐。
真的,会好起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