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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温柔(第1页)

下了山没多久,陈文和孙钰终于来到了村西口。

村子是依山而建,茅屋和土坯房杂乱的分布其间,到是一条从西到东的村路分外明显。孙钰的家在村东,所以要穿村而过。

小村里,炊烟四起,扛着锄头的农夫,挑着扁担的汉子都在紧赶慢赶的往家的方向走去。其间,一群光着屁股的熊孩子则迈开了小短腿,在人群中肆意奔跑,而追在他们身后的却是“该吃饭了,再不回家小心又要被你娘打屁屁”的童音。

今年年景不错,这大兰山脚下也算太平。早点吃饭,剩下灯油钱,勤俭着度日,日子肯定会更好的。

“哇,是那个姓孙的书生,他长得好俊哦。”

“你这死丫头思春了,回去就告诉娘,好早点把你嫁出去。”

“切,你还说我?你刚刚明明都看直眼了,叫你几次才听见。”

周围两个小村姑的争吵声隐隐约约的钻进了陈文的耳朵里。

真是哪个时代都不缺花痴啊,想想现代那些看见帅哥就尖叫得不能自已的小姑娘和阿姨们,看来古人还是太矜持了。

“你看见他身后跟的那个汉子了吗?真高啊。”

听到这里,陈文不自觉的支起了耳朵。

“大概是个新来的跟班吧。”

“………………”

我赵日天不服!

只是,然并卵,周围的大姑娘小媳妇依旧在在讨论那孙书生。在这个“高富帅”的概念还没有得到有效普及的落后年代,陈文暂时还没有办法将他较之孙钰唯一的优势,或者说是21世纪人类较之17世纪人类的普遍优势——身高体重,从量变转化为质变。

既然如此,陈文只得跟在依旧面无表情的孙钰身后,安心的扮演“跟班儿”这个新角色了。

影帝都是从路人甲开始演起的,忍了。

村东头的孙家,一个粗布麻衣的小妇人正在灶台前笨手笨脚的忙碌着。

孙钰推开了小院的大门,牵着驴子走了进来,而陈文就跟在最后。

“相公回来了。”那小妇人见孙钰回家,连忙擦了擦手,跑过来去接孙钰手中那驴子的缰绳。

“娘子,我自己来吧。”孙钰摇了摇头,自顾自的将驴子牵到畜棚里,在食槽里添了些干草。

那小妇人见状立刻转过身去拿掸子,待她拿完鸡毛掸子回来,才注意到小院里多了一个人。

“这位就是陈家叔叔吧?”

看来他们早就知道自己要来。

不过,我的现实存在感就那么低吗?

“小弟陈文,见过嫂夫人。”陈文行礼如仪。

那小妇人立刻道了个万福,便不在和陈文说话,赶忙过去帮孙钰掸土。

盯着别人的老婆看在哪个时代都是不礼貌的行为,不过,这却不妨碍陈文用余光观察。

但见那小妇人身着粗布麻衣却剪裁得体,十指纤纤不似久事家务。左右脸颊上各有一抹黑灰,还勉强算得上对称,大抵是从衣袖上蹭上去的,只是这样子竟把自己弄得跟只小花猫似的。可是细看去,这小妇人却是柔情绰态、靥辅承权、皓齿朱唇、明眸善睐,与那孙钰倒是称得上郎才女貌的佳偶。

只见,孙钰抬起手捻着衣袖,去帮他的妻子擦去脸上的灶灰。虽然依旧是面无表情,可眼中却满是柔情。

这死面瘫,合着明朝就流行花式虐单身狗吗?

这时,陈文的脑海中突然浮现出一个超**丝的念头——你这用衣袖擦完了,还不得你媳妇给你洗衣服吗?平白增加劳动量,非智者所为也。

“好啦,相公,陈家叔叔还在呢。”此时,小妇人已是羞臊的满脸通红,几欲滴血。

这果然还不是二十一世纪那个可以毫无顾忌的秀恩爱的时代啊。

眼见于此,陈文立刻仰望那七月四五点钟的天空,也不知道对谁大声说了句:“今天的月亮,嗯,真圆啊。”

这一刻,他突然有些理解孙钰了。怪不得这厮一路上就没给过我好脸色,人家娇妻在侧,素手研磨、红袖添香什么的,自己这么一个电灯泡算哪门子事儿啊。

王翊这人真不会办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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