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一名队员试图延误或阻止不控制球的对方队员到达希望到达的场上位置时,发生掩护。
2合法的掩护是当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
·发生接触时是静止的(在他的圆柱体内)。
·发生接触时双脚着地。
3非法的掩护是当正在掩护对手的队员:
·发生了接触时正在移动。
·发生了接触时,是在静止对手的视野之外做掩护没有给出足够的距离。
·发生了接触时,对移动中的对手没有考虑时间和距离的因素。
4如果在静止对手的视野之内做掩护(前方的或侧方的),做掩护的队员可按自己的意愿靠近对手以建立掩护,只要没有接触。
5如果在静止对手的视野之外做掩护,做掩护的队员必须允许对手向他迈出正常的一步而不发生接触。
6如果对手在移动中,时间和距离的因素应适用。做掩护的队员必须留出足够的空间,以便被掩护的队员能通过停步或改变方向来避免掩护。要求的距离是不得少于正常的1步,不得多于正常的2步。
7与已经建立掩护的队员的任何接触,由被合法掩护的队员负责。
10阻挡
1如果试图做掩护的队员在移动中与静止或后退的对方队员发生接触,则他构成了一起阻挡犯规。
2如果队员不顾球,面对着对方队员并随着对方队员的移动而移动他的位置,除非包含其它因素,他对所发生的任何接触负主要责任。
所谓“除非包含其它因素“是指被掩护的队员故意推人、撞人或拉人。
3队员在场上占据位置时把他的手臂或肘伸在他的圆柱体之外是合法的,但当对方队员试图通过时,它们必须移到他圆柱体之内。如果手臂或肘是在他的圆柱体之外并发生接触,这是阻挡或拉人。
11用手和或手臂接触对方队员
1用手触及对方队员,本身未必是违犯。
2裁判员应判定引起接触的队员是否已经获得了利益。如果队员引起的接触在任何方面限制对方队员的移动自由,这样的接触是犯规。
3当防守队员处于防守状态,并且他的手或手臂放置在持球或不持球的对方队员身上并保持接触,就发生了非法用手或非法伸展手臂。
4反复地触及或“戳“持球或不持球的对方队员是犯规,因为这可导致粗暴的比赛。
5这是持球进攻队员犯规:
·为了获得利益,用手臂或肘“钩住“或缠绕防守队员。
·为了阻止防守队员的防守或试图抢球,或为了在他和防守队员之间创造更大的空间,“推开“防守队员。
·运球时,用伸展的前臂或手去阻止对方队员获得控制球。
6不持球的进攻队员为了下列原因“推开“防守队员是犯规:
·摆脱去接球。
·阻止防守队员的防守或试图抢球。
·在他和防守队员之间创造更大的空间。
12居中策应
1垂直原则也适用于居中策应。
位于居中策应位置的进攻队员和防守他的对方队员必须尊重彼此的垂直权利(圆柱体)。
2位于居中策应位置的进攻队员或防守队员用肩或髋将他的对方队员挤出位置,或用伸展的肘、臂、膝或身体的其它部位去干扰对方队员的活动自由,是犯规。
第45条双方犯规
1定义
双方犯规是两名互为对方队的队员大约同时相互发生接触犯规的情况。
2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