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是不算短了是不?这样的话,一般不可能一次就解决问题。”
“什么意思?”
“第一次咱们只是试水,我这么跟你说吧,第一次就是预演,根本就没有成功的可能。除非你们那位同意离婚,否则法官驳回你的诉讼请求是件板上钉丁的事。”
“既然是场必败的战争,那为什么还要起诉?”
“这你就不懂了,这个诉还是一定要起的,这是为了下一次,也就是说这一次是给下一次法官判决提供法定条件。”
“法定条件?离婚的法定条件不是分居两年吗?”
“是啊,可是既然她不同意离婚,她就不会配合你,她非说你们没有分居,你怎么办?横不能让法院去监控你们的私生活吧?”
“真他妈的麻烦,这都哪跟哪啊?”
“这本来就是一件麻烦事。老话怎么说来着,清官能断家务事嘛。”
“说下去,第一次起诉被驳回以后呢?我们还要怎么办?”我问。
“六个月后再起诉啊。”他一付无所谓的表情。
“这次成功的可能性有多少?”
“不好说,反正比第一次要大些。”
“还是没谱的事?”
“一般说来,正常人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折腾,一般都会同意离婚。”
“那不正常的呢?”
“那就不好说了。我见过一倒霉蛋,他离了好些年都没离成,因为他老婆在法庭上对法官说了,有本事你就判,你前脚宣判我后脚就死给你看。你说,这法官能判决吗?怎么着,你老婆也不太正常?不会吧?”
“我不知道她是否正常,我现在对她一点都不了解,不知道她会做出什么事。她手上有……有……。”
“有不利于你的证据?”他到是直率,点破了也干脆。
“是的。我想问如果我们起诉,她出示那证据会对第三方有什么影响?”
“你相信我吗?相信我就对我说实话,她有什么样证据?”
“照片,我们在一起的照片。”
“你们有以夫妻的名义买房了吗?”
“没有。”
“以夫妻的名义同居了吗?”
“没有,只是一些我们在休假时的照片。”
“明白了,这问题不大。你没有构成重婚的事实,最多也就算过错方吧。”
“后果是什么?”
“财产分割时你会吃点亏。”
“我是问对第三方会造成什么后果?”这才是我最关心的问题。
“不会有什么后果,过错方是你,不是她,只要和重婚搭不上边,她就没事。”
“确定?”
“确定!有这种事实对你离婚是好事,它从一个侧面证明你们夫妻关系已经破裂。所以如果你家那位真的出示这种证据,反到对我方有利。但是你老兄在财产上可是要吃亏的。”
“这个不重要。”我看着眼前这个赖小子,他思路清晰,表达准确,还真是个人才。
“我说古律师,你以后自我介绍的时候能不能换个比喻?”我开始看好他了。
“换什么?”他一时没有反应过来,瞪着他那双细细的小眼睛看着我,一脸茫然。
“别跟人说你是古怪的古,就说你是古代的古不成吗?”
“不成!我这人办事不喜欢按常理出牌,说自己是古代的古就显不出我的特点了。”他很认真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