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日,我去集市上找卖纸钱的,上午不见人,下午才找到。那会儿我的腿脚刚好一些,只能拄着拐杖慢慢地走一段路、再歇一会儿,”福婆摇了摇头,不禁深深地叹息,“唉,我是天黑才赶到他们坟前去烧纸的。”
“怎么这么巧!”曹阙用手擦了一下自己眼角的泪水,然后伸手握着福婆的手,沉默了。
“后来……你就再也没有回过我们那个家了吧?”福婆慢慢平静下来,她从曹阙的掌心里抽回自己的手,“也对,你在别处又有家了。刚才带我过来的那个年轻人,是你跟谁生的?”
“妮儿,你也知道,我实力不济,无法独自撑起复国大业,只能仰仗着别人的支持。所以,我只好跟一个有权有势的大家族联姻,以换取他们的鼎力相助……”曹阙有点惭愧地站起身,然后跪坐在木案另一边的软垫上。
“什么家族?”福婆扭头看了看曹阙,感觉自己跟曹阙已经疏远了,但她还是忍不住好奇地问道。
“陶丘孟氏,他们也渴望复国,所以就把女儿嫁给我,以结同心。”曹阙微微垂下头,脸上显得有点不自在。
“尊夫人呢?”福婆淡淡的问道,“我可以见一见她么?”
“她?已经去世二十年了,生这儿子难产死的,”曹阙的脸色又变得悲戚起来,说话时喉咙也在哽咽着,“我也对不起她,对不起他们家族……他们家族因我而受牵连……被诛杀殆尽……我,我对不起他们啊!”
曹阙断断续续的述说着,终于再也忍不住,低声痛哭起来。
“一个家族被诛杀殆尽,那该是多少口人?那么多人受你连累而惨遭杀害,而你就这么轻描淡写的一说……”福婆一脸苦楚的摇了摇头,又咬牙切齿的说道,“你害了我们一家,又害了孟氏一族,就为了你那个虚无缥缈的复国梦!”
“你怎么这么恶毒啊?你何时才能醒悟啊?咹!”福婆忍不住用手拍着木案,低声怒吼道。
直吓得在隔壁偷听的曹永和曹业也不由自主地一缩脖子,退后两步。
“我早就醒悟了,这些年来,我一直都处在深深的自责当中。”曹阙连忙摆着手辩解,“独自一人养育着这个儿子,同时行医熬药、救治病人,就当是赎罪了。”
“你真醒悟了?我看未必……就在早两天,我在半路上遇到一支宋军,他们护着一位贵族公子回商丘——后来我才知道,那位公子就是当今的宋国国君子德,他被毒蜂蛰咬得昏死过去、生命垂危……”福婆眯缝着眼睛,狠狠地盯着曹阙,“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事,又是你干的吧?”
“你是说,在前两天晚上,是你在半路上遇到了护送国君子德的队伍?”曹阙感到有点不妙,曹永昨晚跟他说过的事现在终于得到了印证,“然后,是你……出手救活了他?”
“当然,他当时已经奄奄一息,我可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死掉。”福婆有些自得的回答,“算他命大,要不是遇到我,估计他当晚就已命丧黄泉了。”
“你糊涂,谁要你去救了?”曹阙突然变得有些气急败坏,他提高音量吼道,“几十年了,这好管闲事的毛病怎么就一点没改?”
“这事不该管吗?我一看就知道又是你在造孽了,我必须为你赎罪!”福婆瞥了曹阙一眼,淡淡的说道,“也是正因为遇到了他们,我才知道你在雍丘城,所以才找了过来。”
“你糊涂,你坏我的好事,还来找我干什么?”曹阙一脸气恼地瞪着福婆。
“我可不糊涂。我千辛万苦地过来找你,就是希望你能幡然醒悟,别再做那个虚无缥缈的复国梦……曹国已经覆灭三十多年了,它早就气数已尽,活该被灭。灭了就灭了,也没什么可惜的。”福婆苦口婆心地规劝曹阙,“何况这三十年来,已经物是人非,你就不要再为了这个所谓的复国梦招惹祸患了。也不要再牵连别人行不行?咹!”
“呃……我现在垂垂老矣,哪还有什么复国梦?只是想为这个儿子的前途争取一下罢了,”曹阙不想再听福婆的训话,于是连忙辩解,“现在有人想要扶持宋国的公子子虞谋求国君大位,我也就出手帮扶他们一下而已。”
“帮扶别人,为自己的儿子争前途,这倒无可厚非,可你也不要谋害他人的性命啊!”福婆瞥了曹阙一眼,继续唠叨着,“咱们都一大把年纪了,要积点德。免得死后被阎王拖去下油锅。”
“好啦,好啦。子德都被你救活了,还有什么好说的呢?”曹阙摆了摆手,又颇为郁闷地问道,“我说你,大晚上的不睡觉,在荒郊野地里到处游荡,折腾个啥嘛?”
“自从爹和囡囡被害以后,我晚上就再也睡不着了,整宿整宿地想他们,闭上眼睛就能看到他们的各种惨状……我不敢闭眼,常常睁着眼睛等天明。”福婆的表情又变得凄然起来,“后来有病人,我也是晚上给他们医治,打发无聊的时光。久而久之也就习惯这黑白颠倒的生活了。”
“晚上睡不着,也不用四处游荡啊。”曹阙好奇地问道,“你,是在寻找什么东西吗?”
“我在寻找一种药材:血丝流苏,据说是开那种丝状的红色花瓣。”福婆随口回答,却把曹阙惊得一愣,他眼光闪烁着,身体也跟着不自然地坐直了。
不过,福婆没有察觉到曹阙的异常表现,而是自顾自地继续念叨着:“在给人瞧病的时,我偶尔会遇到几个癫狂的病人,难治,只能给他们喂一些养灵膏,减轻一下症状。后来在清理爹的遗物时,意外发现一份帛书,据那帛书上记载,治疗癫狂病,必须得找到一种叫做血丝流苏的树。”
“养灵膏……我怎么没听爹说起过?”曹阙一脸狐疑,“真可以治疗癫狂病吗?”
“只能减轻一些症状,不能根治。”福婆摇了摇头,“你那时候的心思都在搞乾礼会,没听过养灵膏也不出奇。”
“我还听说,有一种夜里发光的蠕虫,喜欢寄生在血丝流苏树上。这下倒好了,我晚上去林子里寻找,哪里有亮光就去哪里找,反而比白天更显眼。”福婆又把话题转到血丝流苏上来,“只不过,我都寻找两三年了,却始终没找到帛书上所说的那种血丝流苏树。想必……已经绝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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