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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重归故土(第1页)

翰林嘴角勾起一丝弧度,轻轻的说道:“即使那样他们也是我的父母,我会每个月定期给他们打钱,不多不少就这么些。我们是他的儿女,并不是他们的赚钱工具,如果他们给予我们的爱和我们给予他们的钱等量,我不介意把我挣来的所有票子给他们。”

多么好的想法啊,这对我来说都是奢望,翰林从小就没有和家人接触的经验,我和爸妈从小就斗争,从来都以我的失败告终。

我无奈的笑了,翰林在这之前永远不会知道,当他们哭着喊着跪下来向我要钱的时候,那一刻我就知道,自己一辈子都会给他们钱,只要他们想,他们就能随时随地的从我这里拿来钱。只要我有钱,我就会随时随地的给他们钱。

因为每当自己的父母向你低头认错充满善意的微笑时,夜里的每晚哭泣悲伤和誓死的承诺都会如云烟般消散淡去。他们会是自己的克星,一辈子都会是。

我紧紧地抱住翰林,现在的我的确需要一个拥抱,他有些怔住,但还是很快的抱住我,将头放在我的头上,宠溺的轻轻的柔柔的说着:“没事,这次你还有我。”

起码不至于像上次那样,来这里送钱还被打一顿离开。

多么荒谬,我笑着想。

我们又把车子停在了一个比较隐蔽不会被人看到的地方,这里有很多村民没见过车,偷车的人很多,即使我们把车放到山下也要尽量保证车子的安全,现在是有了点小钱,但也不能拿车子开玩笑。

我们打算开始爬山,这一路上都是崎岖的山路,我是经常走,但翰林却是第一次,他有些不太适应。在这里天空很高,但也很近,好像触手可及,也好像虚无缥缈。

我记得小时候在山里我看到了一只大猫,不,是两只。我怔怔的和他们对视几眼,此时他们正在吃着什么,我忘记了,当时也没仔细看,总是撒腿就跑。

当时真的把我吓坏了,我敢肯定我没有看错。因为清醒,所以害怕。我连忙跑回家告诉爸妈这件事情,他们笑说我眼花看错了,让我去干活,弟弟也嘲笑我胆子小。

只有我知道当时没有看错,我是确确实实地看到了。直到多年之后我碰上了一个算命半仙说起这件事,说那次如果不是我跑得快,就会被两只猫吸食阳气变成活死人。

我最亲密的爸妈都不知道这件事情,他们也许都忘记了。

一路上磕磕绊绊,翰林的包里还装着十万的现金,都是拿来孝敬老人的。山挺高的,一天的功夫我俩到了村子,村子在山里,所以遍地都是稻田。

我们家在村子里算是普通人家,村子里普遍都穷。我们住在一个瓦砾做的小平房里,每当夜里睡不着的时候我就会爬上屋顶,躺下看星星看月亮,发呆。

那时我平均每天发呆五个小时,想一次自杀。这样想会上瘾的。只要没有真的自杀,就还能过下去。我不敢啊,胆小啊。只要一天没有自杀念头,就会怀疑幸福。没理由啊,我怎么能够,无痛无痒。平均一天发五小时呆,想一次自杀。

尤其是在和那个老师在一起的时候,我几乎每时每刻都在想着自杀,这个念头一直萦绕在我的脑海里久久不能散去。如果不是我怂不敢自杀,我现在早就死了。

我不抽烟,不喝酒,但我想自杀。

走进家门,我从未和家里人打招呼说要来,他们没有手机根本联系不上,就算有山里也没信号。以前我都是靠着最麻烦的送书信方式和家里人联系,家里从未回过信,我知道他们是不会写字所以没有追究,我只想他们知道我现在还好、还活着、向他们倾诉一下在莱城的委屈,这就够了。

直到有一年我回来看到拆房杂乱的堆积着我的书信,有几页甚至被烧坏了我才不给家人写信了。仔细想想弟弟们都在上学怎么可能不认识字,就算弟弟们学艺不精我想找到那个老师老师也会清楚无误地把我写的信都读出来吧。

我又不是什么高级读书分子,不会写难懂的书信。

一进门家里还是那个样。家里的狗会叫,不单是冲着翰林也是对我,很可笑吧,养了五年的狗竟然不认识我。听到狗叫家人会探头看过来,这次看过来的是弟弟。

我看着长得瘦瘦高高的大弟弟,他已经上高中了,我忘了读高几,我想这种事情我应该记得清楚些,因为上学的钱都是我出,万一这孩子已经不上学了反而拿着我的钱去买醉我可真要冤枉死。

弟弟躺在床榻上透过窗户慵懒看着我,然后的冲着家里人喊道:“姐回来了。”

妈连忙从厨房跑出来,笑眯眯地看着我,一直想帮我拿包,那狭长的眼睛中不时透露出冷漠和狡猾,她看着我对我嘘寒问暖,丝毫没有注意到我身后的翰林。这也是她不爱我的表现吧,正常家人看到女儿带男人回来第一反应都是找到了个男朋友带回家看看,妈没有反应,也许是不拿我当女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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