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倭寇(第2页)

明初,从洪武到永乐的57年间,倭患次数共为94次,年平均不到2次;永乐以后到嘉靖之前(1425~1522年)近百年间的倭患记录次数仅为17次;在嘉靖一朝的45年间,倭患次数猛增到628次,占明时期倭患次数的80%;进入隆庆后,又骤减为48次。

明成祖晚年,由于陆上北方威胁未除,南方郑和下西洋以后,激增的海陆来往也带来了渐盛的倭寇侵扰,遂实行海禁政策,只开放勘合贸易,嘉靖二年(1523年)爆发了争贡之役,此后沿海治安多次陷入危机,明朝遂宣布中断一切贸易,期望以围堵的政策来减轻倭寇的威胁,但也断绝许多自唐朝以来整个贸易产业链相关从业人员(渔业、手工业、造船业、贸易)的生计,致使贸易地下化,商业纠纷无从解决,遂转成武力报复,倭寇之乱不减反增,造成嘉靖倭乱。

明朝政府为控制局面,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任命朱纨浙江巡抚兼福建军务提督前往镇压。朱纨采取了“革渡船,严保甲”等一系列措施,以“佛郎机国人行劫”为由调动军队把双屿岛基地彻底捣毁,加强海禁,损害了沿海官僚地主及农民的利益,招到了他们的强烈反对,失去了朝廷的支持,导致统治阶级的剿倭立场发生松动和变化,此后以汪直为首的倭寇海盗集团趁机发展起来。

明政府先是与汪直合作,剿灭了陈思盼、卢七、沈九等以劫掠为主的海上武装势力。剿除大盗陈思盼后,在官府的默许下,汪直得到了一段时间的贸易自由,后新任巡视浙江都御使及参将俞大猷的到来,情况突变,导致“倭患”大爆发。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明朝政府首次把汪直集团骚扰沿海地区称为“倭人入寇”。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汪直由于向政府要求通商遭到拒绝,便劫掠浙东沿海。嘉靖三十二年(1552年),汪直“大举入寇,连舰数百,蔽海而至”,使“滨海数千里,同时告警”。胡宗宪巡按浙江后,又以互市为条件,对汪直进行招抚。汪直渡海受抚,但被下狱论死,汪直的死导致走私集团因缺乏约束“倭患”蔓延。

嘉靖四十年(1561年),戚继光率戚家军等在台州九战九捷,歼入寇台州之敌。此后,戚、俞联合,基本肃清福建、浙江倭寇。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戚继光与俞大猷二军配合,击灭盘踞在广东、南澳的倭寇,东南沿海的倭寇最后荡平。隆庆元年(1567年)明穆宗采纳福建巡抚涂泽民的建议,取消海禁,准许人民航海前往东洋、西洋贸易,大量白银源源不断地流入中国,刺激了沿海地区商品经济的发展。

史书所见的最后倭寇,在天启四年(1624年)7月侵犯福建沿海。由于发布了八幡船禁止令(海盗行为禁止)的影响,倭寇的活动开始减少。

活动地区

倭寇的根据地包括冲绳和台湾、壹岐、平户岛、五岛列岛,以及中国、朝鲜半岛的沿海岛屿、种子岛、海南岛等地。

朝鲜半岛南部最早受到来自日本对马、壹岐以及九州松浦半岛地区的倭寇侵扰之苦。据史料记载,早在高丽贞祐十年(1223年),倭寇就开始侵犯高丽金州。接着,倭寇又于贞祐十二年(1225年)、贞祐十三年(1226年)连年骚扰金州和熊神。受倭寇侵掠范围,则包括庆尚道、全罗道、杨广道、西海道等沿海地区。明永乐十七年(1419年),辽东望海涡之役,明军一举歼灭登陆之敌。从此,北方沿海倭患消除,海防廓然清明。倭寇将侵犯目标,集中到东南沿海,至嘉靖时,逐渐加剧。

倭寇在明代为患中国,大致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其间,倭患的地区和程度亦不同。前期,大约在洪武、永乐年间。被乱地区主要在辽东、山东及浙江等沿海地区,以小股骚扰为主要活动方式。后期,大约在嘉靖年间,倭寇集中力量大举进犯东南沿海地区。

影响

倭患不仅使沿海地区城镇衰败,其他地区的丁壮亦因运送粮袜,而“停耕废织,稼稽失时”,中国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到莫大的损失。

自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开始到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基本结束的嘉靖倭乱,对东南沿海诸如浙江、江苏、福建以及广东等地造成毁灭性破坏,倭寇“破浙东、杭、嘉、湖、苏、松、常、镇、淮、扬至南通,州诸沿江郡县不下数百处,杀伤人民百余万。守土以丧地被逮,总师以失律受诛者无数”。倭寇所过之处,“村市荡为邱墟”,庐室为之一空。明政府为平息倭乱也付出了惨重代价,10年间明政府频繁换将,仅参将以下武职而战死的就达107人,“军民之死,军需之费,不可胜纪”,“天下骚动,东南髓膏竭矣”。倭乱更引起了民众群体性心理恐慌,地方行政长官更是畏倭如虎,倭乱时期倭寇的强悍战力和武器精良也使得明军在其攻击面前不堪一击,屡战屡败,不仅助长了倭寇战胜明军的信心,而且进一步强化了倭乱时期明朝民众的恐慌心理。倭寇集团的侵扰同时也给琉球使团的来华和在华活动造成严重影响。

相关争议

东亚各国史学界对于倭寇有不同定义,日本学者为了区别起见,把它们划分为“前期倭寇”与“后期倭寇”。《中国历史大辞典》认为:倭寇是指“明时骚扰中国沿海一带的日本海盗”,日本明史专家山根幸夫认为后期倭寇的主体是中国的中小商人阶层,倭寇的最高领导者是徽商出身的王直,倭寇问题专家田中健夫认为在朝鲜半岛、中国大陆的沿岸与内陆、南洋方面的海域行动的包括日本人在内的海盗集团,中国人和朝鲜人把他们称为“倭寇”,它本来带有“日本侵寇”或“日本盗贼”的意味,但是由于时代和地域不同,它的意味和内容是多样的,把倭寇当作连续的历史事象是不可能的。中国台湾学者吴大昕认为倭寇应属于明代中国华南社会史的一部分,而不为日本的侵略问题。

在倭寇的构成方面,日本田中健夫最早提出前期倭寇的主体来自对马、壹岐和松浦半岛,中村孝荣则认为主要来自对马、壹岐和博多三地,后来高桥公明认为倭寇中还有不少济州岛人,田中健夫随后也认为倭寇主体是高丽人(主要是高丽贱民阶层和漂泊民)与倭人的联合体,而藤田明良和檀上宽还提出元明之际的倭寇还包括方国珍残余势力。多数学者认为来自日本对马、壹岐和九州沿海地区。嘉靖时代关于“倭寇”的官方说法-倭人占十分之三,中国人占十分之七。

评价

(王直)倾货勾引倭奴,门多郎、次郎、四助、四郎等为之部落;初,直自列表之败,而之日本也,居五岛之松浦,偕号徽王,频岁入寇,皆直之谋,其党承奉方略,辄以倭人藉口,故海上之寇概以倭子目之,而不知其为直遣也。(郑若曾《筹海图编》)

倭夷之蠢蠢者,自昔鄙之曰奴,其为中国患,皆潮人、漳人、宁绍人主之也。其人众其地不足以供,势不能不食其力于外,漳潮以番舶为利,宁绍及浙沿海以市商灶户为利,初皆不为盗;推原其故,皆缘当事重臣意见各殊,更张无渐,但知执法,而不能通于法之外;但知一导利,而不知察乎利之弊,或以过激启衅,或以偏听生奸……闽广事体大约相同,观丙子(万历四年)、丁丑(万历五年)之间刘军门尧诲、庞军门尚鹏调停贩番,量令纳铜,而漳潮之间旋即晏然,则前事得失亦大略可睹也。已夫,由海商之事观之,若病于海禁之过严(谢杰《虔台倭纂》)

各年寇情历历可指:壬子之寇,海商之为寇也;癸丑之寇,各业益之而为寇也;甲寅之寇,沙上黯夫、云间之良户复益而为寇也;乙卯之寇,则重有异方之集矣。(唐枢《御倭杂著》)

倭寇的主体是中国的中小商人阶层,由于合法的海外贸易遭到禁止,不得不从事海上走私贸易的中国人;倭寇的最高领导者是徽商出身的王直,要求废止“海禁令”、追求贸易自由化的海上走私贸易集团的首领。(山根幸夫《图说中国历史》第七卷《明帝国和日本》)

“倭寇”二字初见于404年的高句丽广开土王碑文,此后丰臣秀吉的朝鲜出兵以至二十世纪的日中战争等事件中都有倭寇的文字表述。由于时期、地域、构成人员等规准的不同,对倭寇的称呼是各式各样的:如高丽时代的倭寇、嘉靖大倭寇、中国大陆沿岸的倭寇、浙江的倭寇、葡萄牙人的倭寇、王直一党的倭寇等,在以上这些倭寇中,规模最大、活动范围最广的是14-15世纪的倭寇和16世纪的倭寇。因为依托于勘合船的日明间交通的中途断绝,中国大陆沿岸发生了大倭寇。最激烈的是明嘉靖年间为中心,持续至隆庆、万历年间约四十年时间,因而称为嘉靖大倭寇。这个时期的倭寇,日本人参加数量是很少的,大部分是中国的走私贸易者以及追随他们的各色人等。这时在东亚海域初现身姿的葡萄牙人被当作倭寇的同类对待。(田中健夫《倭寇》)

嘉靖年间的大祸(即所谓倭患)是明代海禁政策造成的后果,“凡违禁私贩出人海上者,官府皆以海盗视之,严予剿除。彼等既不能存身立足,自新复业,则只有往来行剿,或奔命他邦,开辟生路”。(陈文石《明嘉靖年间浙福沿海寇乱与私贩贸易的关系》)

倭寇的首领及基本成员大部分是中国人,即海上走私贸易商人,嘉靖时期的“御倭”战争是一场中国内部的“海禁”与反“海禁”的斗争。(林仁川《明代私人海上贸易商人与“倭寇”》)

倭寇患与平定倭患的战争,主要是中国社会内部的阶级斗争,不是外族入寇。(戴商煊《倭寇海盗与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

明朝政府把王直集团称为“倭寇”,王直集团也故意给自己披上“倭寇”外衣,他们其实是“假倭”,而“真倭”的大多数却是王直集团雇佣的日本人,处于从属辅助的地位。(王守稼《嘉靖时期的倭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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