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刘诩顺着钟声传来的方向走出森林的时候,迎头撞见绝命镇的告示牌。
他不知不觉又回到了绝命镇。
这让刘诩怀疑白色的人影是否另有目的,不是为了逃跑,而是为了将他从那片月亮半垂于地平线的草原引开。
不想让他继续探查?
“这就有意思了。”刘诩思索,“果然在那几乎触手可及的月亮内,有什么重要的事物。”
“待会重新回去一趟。”
他抬起头,突然发现路前方聚集了很多人,察觉到刘诩的到来,先是几个人转身,接着以点带面,一片一片的转身面向刘诩。
他们面无表情地注视着刘诩,似乎已经在这里等了很久。
中间还横着一条黄色的飘带,迎风哗哗响。
“这是干什么?知道我刚跑了个全马,特地聚在这边等我冲线吗?”
昨晚上的那对夫妇也在人群中,眼中依稀可见几分希冀。
刘诩自然不会辜负老乡们的期望,小跑起来。
他朝着人群挥手,露出自信的笑容,像极了代表镇子出征奥运会得胜归来的健儿。
为了将这胜利的喜悦更长久的带给众人,他跑得很慢,尽管镇民们一个个面瘫脸,仿佛在看又臭又长的歌剧。
但这总归是个积极的变化,比起第一天镇民们避他如避蛇蝎,现在至少可以不躲不避地将眼神聚焦在他身上。
至于那些被他啃的家徒四壁,简直可以重新拎包入住的人则面无表情,嘴部肌肉微微颤抖,把牙齿咬的咯咯作响,即使隔着面瘫,生啖其肉的情绪也清晰浓烈。这些小瑕疵自然被刘诩以大度的胸襟一笑而过。
成名之人总会遭受非议,他们一定是在嫉妒我如今的闪耀。
笑呵呵地高举双臂冲过了黄线,刘诩仰天长啸,感到不负众望。
空气一时间凝滞,四周静的可怕。
他意识到不对劲,朝四周看了一圈,发现人群呆愣愣地望着自已。
身旁几人,统一褐色制服,肩章上的图案似曾相识。
刘诩第一天探查绝命镇的时候见到过……
一轮圆月,下缀两把火枪,那是绝命镇警局的图案。
脚旁边,一具蒙着白布的尸体,两名警员蹲在旁边,本该收集现场证据,此时正抬起头,用懵逼的脸对准刘诩。
不远处拿着杯子,上一秒还啜着咖啡,和同事有说有笑的警长脸绿了半截。
你冲线就冲警戒线啊?谁特码教你这么冲的?那“禁止靠近”四个字写给瞎子看的啊?
隔着杯中蒸腾而上的热气,警长表情根本淡定不了,眼睛瞪得仿佛能跳出来。
刘诩不好意思地挠头。
他刚刚过于沉浸,跑到近前没仔细看那黄色飘带,现在才看清上面禁止靠近的标识。
当然也赖人群过于配合,见他过来,下意识地让开了一条路,从冷淡的脸上看不出表情,但少数几个人热切的眼神总让他以为自已会迎来欢呼与拥抱。
在街上,人群聚在一起,一般逃不过两种可能,一种是商场大促销,一种是看热闹。
因此见刘诩兴冲冲地跑过来,人们还以为他也是在好奇心驱使下过来凑热闹的。
直到刘诩冲线,一脸即将登上领奖台的喜悦,才让众人反应了过来。
淦!你路子这么野吗?我们都是在凑热闹,就你独树一帜,不仅想在这里看,难不成还想跟地上躺着的那哥们一块去警局里面坐坐啊?
连警戒线都敢撞,警长已经忍不住摸上配枪了喂!那不是长跑的终点线,那特码是你人生的终点线啊!
尴尬的气氛在弥漫,正当刘诩张嘴想要解释一二时,蹲在尸体旁的两名警官突然反应了过来,若无其事地继续做自已的事情。
四周的人群顿了一下,很快就如从暂停状态重新按了播放一样,纷纷动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