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寻欢知道,在阿飞心中,他的分量已高于一切,他们的见面本不该简单到只喝两杯酒,但阿飞既已经这么说,就必定是有更紧急的事情。
他们这种友情,本已无所不至,无论他们到了什么地方都一样。
可也许,这么多年,阿飞经历了种种他不知道的冒险经历和多彩的生活,已不再以他为重要主心。
想到这里,李寻欢心中突然有种强烈的失落感,却举杯盖过嘴角边一抹寂寥的微笑:“既然如此,就此别过罢。”
分离是为了更好的相遇,他们都为江湖中人,自然没有细细多言离别之伤。
阿飞系上披风,慢慢地走出去,走出了门,深吸一口气,大步没入了沉重苍茫的夜色之中。
只是已经感受到眼中的那份湿润,正渐渐地溢满眼眶,那是李寻欢和孙小红无法知道的。
他们当然不会知道!
风中有酒馆,酒馆的旗帜就在夜风中飞舞。
傅红雪拖着自己的一条腿,慢慢地走进了酒馆。
他刚进酒馆,就看见了阿飞。
阿飞身上并没有带任何令人觉得可怕的凶器。但他却实在是个可怕的人。他的沉默就很可怕;不说话并不能算是绝对沉默,可怕的是那种绝对的沉静。
傅红雪的眼睛看过了阿飞的腰带上,那根随随便便地插着的短棍。
一丝惊讶在他的眼中划过,之后,他的目光顿时充满了崇敬。
就像他们上次在边城相遇一样,阿飞依然在吃面,吃得很慢,嚼得很仔细,就好像这碗面是他平生所吃过的最好吃的一碗面,又好像这就是他所能吃到的最后一碗面。
他拿着筷子的手,干燥而稳定,手指很长,指甲却剪得很短,有着与他不拘小节的性格不符合的干净整洁。
桌上有酒,也有酒杯,他却连碰也没有碰过。
他的眼睛很亮,有很多人的眼睛都很亮,但他的眼睛却亮得特别,比任何人都特别,亮得就好像一直能照到你内心最黑暗的地方。
这双眼睛正看着傅红雪。
曾经被这双眼睛看着时,傅红雪心里充满了说不出的恐惧,就好像在黑夜中走进一个陌生的地方,忽然发现有条狼在等着你—样。
但现在他的心中只有温暖,因为那双眼睛充满了友善。
曾经,他是去杀阿飞的,现在,他只是来飞前辈这里做客的晚辈。
阿飞用手里的竹筷指了指对面的椅子,道:“请坐。”
傅红雪的心没来由得跳得很快,他又想起了边城的那一天,想起了阿飞仅用一根短棍便击断了路小佳的剑,一种热血充斥着他的心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