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桃也注意到了两人的动静,公子为难的神色以及一旁稳如泰山的客卿,让她心中的好奇心在此刻来到了顶峰。
“哈哈,是没尝试过,但应该是不难的。”
公子挠了挠头,他本不想引人注意的,没曾想还是让胡桃给听见了去,不过也没什么丢脸的,大大方方承认了。
他还不信了,他堂堂愚人众执行官连筷子都征服不了,那他还怎么征服世界!
他可是要征服世界的男人!
“嗯,也是,筷子嘛,有手就行,公子的话肯定会掌握的。”
胡桃想了想也觉得筷子并没有什么难的,直觉无趣,转头就和千雪说话去了。
见胡桃的注意力从他的身上转移,公子暗自松了口气,一路上他可是见识到了这位胡桃姑娘是有多么的难以应付。
之前钟离先生同他说时,他还不以为然,当自己面对她时,古灵精怪的,鬼点子还不少,是他应付不来的。
谈话间,香菱已经端上一盘菜了,是胡桃点的香嫩椒椒鸡,颜色鲜红,刚上桌就香气扑鼻,鸡肉撕成一块一块的,吃起来很是方便。
千雪眼睛一亮,她就喜欢吃辣辣的饭菜,但不能吃多,吃多了她的肠胃会受不了,每次点的辣菜她也只能浅尝辄止,大多都进了胡桃的肚子。
还好胡桃和她味口相近,千雪喜欢的菜,胡桃也很是喜欢,不然就难为胡桃了。
千雪用筷子夹起一块,鸡肉上面还有红油,辣香味进入鼻腔,嘴里不自觉的分泌出口水。
果然,她还是拒绝不了辣菜,可惜她的身子不给力,不然一盘香嫩椒椒鸡都要进她的肚子。
当然也只是想想,毕竟还有其他人在呢。
一进口,千雪就满足的眯了眯眼睛,香辣可口,鸡肉鲜嫩无比。
吃起来很是美味,红油味也不是很重,吃下去也不全是辣味,还有鸡肉本身的鲜味,总得来说,是千雪很喜欢的一道菜。
胡桃见千雪吃的满足,唇角不自觉的扬起来,自己也夹起一块鸡肉品尝起来,依旧好吃,香菱的厨艺又有了进步。
“嗯,不错,十分完美的一道菜,无论是火候还是放入调味料的时机都恰当好处,不愧是香菱姑娘。”
钟离也是品尝完香嫩椒椒鸡,满意的点点头。
万民堂的香菱姑娘,厨艺从不让他失望,勇于创新,对做饭一事始终抱有热情。
这样的人,做出的食物富有感情,也更容易突破自己,做出让人意想不到的美食。
在吃了三块鸡肉后,千雪就默默的收起了筷子,端起茶水喝了起来,她明白自己的身体。
自己必须要格外小心尽是,可不能再给胡桃添麻烦了,虽是好吃,但她不能多吃。
钟离夸赞的话,千雪表示赞同,香菱的厨艺比她之前吃过的任何美食都要美味,璃月的美食,也是让她赚取摩拉的一大动力。
“嗯嗯,好吃的。”
在三人都吃了会时,才发现有一人始终没有动筷,齐刷刷的看向那人,只见公子正在努力驯服筷子。
可效果并不理想,筷子在公子手中,仿佛成了世间最难操控之物,怎么说呢,就差给筷子配个音乐,起舞了。
见众人的目光都落在他的身上,公子尴尬的抽了抽嘴角,一脸为难的看向手中的筷子,他是怎么也没到筷子竟这般难用。
“这里也只提供筷子吗?”公子低头看眼手中的筷子,难为情道。
钟离在旁饮了口茶后说:“为了接触璃月真正的美味,你可得开始练练筷子功夫了。”
“哈哈,我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