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步虚自从变成了生意人,就深深知道了这其中的道理。
现在自己在明,敌人在暗。这个处境让他感觉分外难受。
自从加了监控摄像头之后,步虚每天晚上基本都不出监控室了。
眼睛瞪的特圆,就是为了捉住那个敢在自己场子里放毒蛊的家伙。
他还跟洛琳计划好了,他负责捕捉证据,只要是有人敢作乱,先由现场的洛琳出手缠住,然后自己过去拿下。
所以洛琳在唱歌的时候,总是带着两个耳塞,一个是因为的伴唱,一个是步虚的对讲机。
岭南巫医派的骚扰也不是每天都有,兴许隔一天,兴许一周也不来一次。
一点规律都没有,这样步虚很是难受。
不过有一点还让步虚很是欣慰,就是他的酒吧总是有人出事,索性并没有性命危险。
步虚总是能在恰到好处的把中毒蛊的人给救活。
所以,瘾酒吧的生意并没有受到什么影响,这是不幸中的万幸。
都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岭南巫医派总是来捣乱,就肯定会让守在监控室里的步虚捉到一回。
在一个周末,客人最多,最疯狂的时间段。步虚终于捕捉到一个年轻人放毒蛊的画面。“洛琳,快注意。在你两点钟的方向,有个穿着一身黑色休闲服的年轻人,他刚才放出了一只毒蛊。看到了吗?”
台上的歌声戛然而止,洛琳直接向两点钟的方向冲了出去。
速度之快,让下面的人咋舌不已。
“我去,林洛女神这是怎么了?尿憋的吗?居然跑的这么急……”
“真想不到,我洛居然不但有音乐细胞,还有如此强悍的运动细胞。”
“静若处子,动若疯子,是我喜欢的类型……”
就在这些人还对洛琳的行为品头论足的时候,她已经跑到了那个黑衣年轻人的面前。
显然那黑衣年轻人也没有想到自己这么快就被盯上,想要逃却被洛琳给封锁住了退路。
“小妞,让开。不然你必死无疑!”那黑衣年轻人威胁道。
洛琳连话都懒得跟他说,直接一记小粉拳就轰了过去。
不要小看洛琳的粉拳,她的威力比冯陵只大不小。寻常男人都吃不住一下。
只见那个年轻人瞬间被打飞出去,重重的摔在了地上。一口气血逆流,就喷了出来。
“擦,是你逼我的。看毒蛊!”
那年轻人吃力的从口袋中掏出一个小瓷瓶,然后放出来一个如同苍蝇大小的毒虫。
“哼,这个是我们伊州分部最新培育出来的毒蛊,可以杀人于无形。就算你武功再高,今天也是难逃一死。”
“它的速度天下第一,完全超出了人类对速度的认知。不要想逃跑,更不要企图躲避。没有用的,因为人类的速度在它的眼里与乌龟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