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至尊帮的大堂上,吴铮用黑炭在一块大木板上写着一些字和符号,同时讲解着这些东西的含义。在他的对面坐了十几个年轻人,正聚精会神地听着,不时在手里的小本上用心记录下来。
“遇到客户先要把我们的产品优势摆出来,不要直接提价钱……”
“你们要和客户做朋友,而不是做生意,朋友是永久的,生意是一时的……”
“二八原理的意思就是起决定性因素只有二成,而另外八成是非决定因素。举个例子,咱们河西镇的有钱人只占二成,而剩余的八成都是穷人……”
偶尔有人举手提问,吴铮又将某些东西重新讲解了一遍,然后询问是否还有人不明白,待得众人都懂了之后,才继续讲解下一个问题。
此时的场景有些怪异,一个十几岁的孩子站在前面,老气横秋地为下面一群二十多岁的人讲课,而下面人的表情不但没有任何轻视之意,甚至有的人还一脸的崇敬。
这些听课的年轻人不同于工厂里那些人,他们都是吴铮特意从通过考核的人群里挑选出来的佼佼者。他们头脑灵活,口齿伶俐,应变能力很强,适合来做业务人员。吴铮也有意来培养他们,给他们灌输一些现代化的理念和知识,这些人将来都会成为至尊帮的骨干。
年轻人的接受能力很强,虽然有很多东西出了他们的理解范围,但这些人仍然靠着死记硬背将这些东西吞到肚子里,然后再一点点地消化掉。?¤◎?◎这让吴铮有些惊讶,原本以为他们会抵触这些从未接触过的事物,谁知他们的求知欲竟然如此强烈,这让吴铮心里很高兴。
兰香玉躲在后堂听得津津有味,手上的小本子都快记满了,有几处不明白的地方她还特意做了记号。因为此时吴铮正在上课,她不能随意打扰,只好等讲课结束之后再去问。
一旁的丁月明和赵巧儿却听得昏昏欲睡,两个人听了半柱香的功夫,实在坚持不下去,便撇下聚精会神听课的兰香玉,跑出去放纸鸢玩了。
课间休息的时候,年轻的人们并没有离开,而是聚在一起讨论刚才吴铮在课上讲的东西,很多人把自己的理解和想法拿出来与别人分享,有时候遇到分歧,还会生激烈的争吵。
吴铮已经离开了大堂,后面的课由裴心源来讲,每到这个时候裴心源总要抱怨,这些人听完吴铮的课之后,他的课根本就听不进去了。吴铮对此只能报以歉意的微笑,相对于儒学来说,自己讲的东西更受欢迎。
走进后堂的会客厅里,一位老者带着一个中年男子正坐在里面喝茶,见吴铮进来了,两人站起来,双方互相施礼。老者姓康名钱,六十余岁,头胡须花白,但精神矍铄,双目炯炯有神。他今日是为了自己家的生意才来拜访吴铮的,因为此前至尊帮的胭脂铺每月都从他家采购胭脂水粉等物品进行销售,但从上个月起,突然有人通知他今后不再到他家来进货了。
原本这也没什么,至尊帮的胭脂铺销量不大,每月的进货量不过一百余两银子罢了。若是放在从前,像这样的小店铺,少几个都没关系,对自家的生意影响可谓是微乎其微。
但自从吴铮的香皂和香水火了之后,至尊帮的胭脂铺生意越来越好,每月的进货量大大增加,这让康钱不得不重视起来,无形中至尊帮的胭脂铺已经升级为康家的重点合作对象,所以这一次他亲自出马来解决问题。
吴铮的情况康钱已经派人调查过了,此人在离开河西镇之前,据说是一个被退了婚都不敢吭声的废物,没有人看好他,都认为至尊帮一定会毁在这个少年的手里,虽然至尊帮已经到了穷途末路的地步,但有他在应该会垮台得更快一些。
三个月前,此人悄然回到了河西镇。事情从这里生了诡异的变化,原来的废物陡然间了威,犹如一只从沉睡中醒来的猛虎,给世人留下了极其震撼的印象。从他的所作所为来看,这位吴少帮主才华横溢,机智过人,后面又施展巧妙的手段,将陷入困境的店铺扭亏为盈,真乃是世间少有的人物。
不过康钱却觉得关于吴铮的情报过于夸大其词了,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哪会有这样通天的手腕,其背后一定有高人指点。刚到至尊帮的时候,那个接待自己中年人倒是不简单,听他介绍自己叫裴心源,想必便是吴铮背后的高人了,有时间一定要好好结交一下。于是,抱着这种想法的康钱与吴铮在会客厅里会面了。
“老朽这次来……”康钱的话还未说完,对面的少年帮主忽然微笑着打断了他的话。
“是因为取消进货的事情吧?我知道康老你心里不太高兴,不过,没办法的啊……”吴铮从一旁的书架上取下了一个账本来,翻了翻,找到胭脂铺与康家的往来账目,然后递到了康老的眼前。
“你们家的东西,太贵了,我们挣不到多少钱。”吴铮平静地说道。
康钱扫了一眼,账本的记录方式与他所知的方式大不相同,但账目清晰明了,在每一行每一列的条目中,将两家的交易往来的过程分毫不差地记录了下来。康钱甚至觉得这种记录方式要比以前的方式好太多了。
“现在至尊帮已经有了两家胭脂铺,对商品的需求就更大了,我已经建立了工厂用来生成店铺里售卖的商品,很快就可以自给自足了。”听完吴铮的话,康钱的心里虽然觉得他的想法有些可笑,但脸上还是保持着原有的表情:“恕老朽直言,至尊帮多开店铺扩大经营是好事,不过吴帮主要开工厂,自己造东西……这个嘛,老朽认为有些儿戏了。”
“哦?康老有何高见?”
康钱道:“先,胭脂这种东西虽然很普通,有手艺的人都能做出来,不过质量高低就不好说了。红蓝花粉研磨过粗,用起来会让人很不舒服,但研磨过细又会使颜色过于浅薄,涂之毫无美感。其次,就算吴帮主可以找到技术高的工人,像红蓝花这种原材料也不太好弄到。因为出产红蓝花的花圃都已经被大商户包下了,其他人根本弄不到,就算弄到了,也都是一些残败之物,根本就不能用来制作胭脂。”
他顿了顿,继续说道:“而我们康记的胭脂质量上乘,只要用过的人都说好,而且我们手里还有七家花圃,他们的红蓝花色泽鲜艳,气味芬芳,都是上好的原材料。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家的东西比较贵的原因,一分钱一分货嘛。所以依老朽之见,吴帮主还是不要搞什么劳什子的工厂了,我们两家继续合作岂不是更好?”
康钱的话是有道理的,为了垄断经营,花圃自然会被康记这样的胭脂制作商包下来,所以市面上根本买不到红蓝花。在他看来,吴铮想自己生产胭脂简直是痴人说梦。
吴铮竖起食指晃了晃,说道:“nonono,康老你误会了……”康钱向吴铮投去疑惑的目光,只听对方说道:“我从来没说过要在工厂里生产胭脂啊……那种东西很快就要淘汰了,我还生产它干什么?”
一件长条形的食指粗细的东西摆在康钱的面前,康钱拿起来仔细端详,鲜红的颜色,芬芳的气味,常年与女子化妆品打交道的老者突然间明白了这个东西的用途。
对面传来少年帮主的话语:“我想康老应该已经猜出来,这个东西是用来涂嘴唇的,它的名字叫口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