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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解释说明设定(第1页)

==以下内容更新至【正文】第三十章==

一、关于技能系统

(一)声望及成就经验

1点声望=1点成就经验。

(1)?技能系统升级所需经验:

一级到二级:10点

二级到三级:300点

三级到四级:2000点

四级到五级:10000点

五级到六级:30000点

六级以上:未知。

(2)各种声望及成就奖励标准:

==疆域类成就:

山寨:15点个

小县:50点个

大县:75点个

郡:400点个

州:3000点个

==官职类声望:

护军级六品将军:300点

偏将军级五品将军:500点

杂号将军级四品将军:800点

称号将军级三品将军:1200点

征镇将军级二品将军:四镇将军1500点,四征将军1800点

卫将军级一品将军:2500点

大将军:3600点

==爵位类经验值:

亭侯:800点

乡侯:1500点

县侯:3000点

国公:4500点

王:6000点

皇帝:10000点

同类或同级、低级声望、成就不重复计算。

(二)等级服务

达到技能系统特定等级提供相应服务。

系统等级一:提供查询服务。可查询己方已收录人才的属性和技能情况,并可付费查询特定事项。

系统等级二:提供授予技能。宿主可指定人才领悟特定技能,将扣除相应技能点数,并根据人才自身的天赋与境遇自动升级。

系统等级三:提供复制技能。宿主可通过技能系统复制友方目标甚至敌方目标的各种技能,并通过系统授予特定技能到指定目标。限定宿主使用的技能将不能复制和授予他人,且复制技能和将复制的技能授予给指定目标均将消耗2倍技能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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