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诺儿妹妹,好吃。难怪他们有信心让大家免费试吃。不行,等会我还要打包一份回去,让我阿娘也尝尝这滋味…”
到了外面,他们自然不能“王爷”“郡主”叫。所以赵悦自作主张的喊了郑诺为“诺儿妹妹”,称呼云戟为“大哥”。这样的称呼明显有些不妥,不过云戟和郑诺却懒得纠正她。
只要她不再念着要嫁给云戟,她爱怎么称呼就怎么称呼。郑诺和云戟心里都是这么想的。
赵悦明显平时和她母亲感情很好,不过是吃个烧饼叫花鸡而已,居然也没有忘记要打包一份回去给她母亲尝尝鲜。
“嗯,味道还行吧。没想到,这越城的吃食做的还真不错。”
郑诺也觉得这一口烧饼一口叫花鸡的吃很有滋味,不过可惜的是,她刚刚又陪着云戟吃了小半碗饭,一碗海带绿豆汤,实在吃不下。
她看到宋拾儿好像还有点意犹未尽的感觉,赶紧将自己没吃几口的烧饼和叫花鸡赏给了宋拾儿。
云戟虽然也刚刚才用过膳,但是,他的胃口却也不错,居然将一个烧饼和一个鸡腿给吃得干干净净。宋拾儿原本还有些眼馋云戟的那个鸡腿,却没想到,云戟三下五除二就吃了个干净。
对于宋拾儿的好胃口,郑诺一向尤为佩服,当然也乐得成全。所以,她干脆让宋拾儿自己拿钱又买了对鸡翅买了个鸡腿,宋拾儿这才勉强吃饱。
赵悦因为中间没有加餐,所以也将自己的那份烧饼和鸡肉吃了过干净。吃完烧饼鸡肉,一群人顿时对接下来的行程充满了兴趣…
尤其是郑诺,她在京城几乎都没有和云戟一起逛过街。可是,现在,她却和云戟一起肩并肩的逛街。这对于她来说,不仅是一种体验,更是一件美好的浪漫而温馨的事。
因为街上人多,云戟有点不放心,所以紧紧的握住了她的手。赵悦早已被街上热闹的人群和琳琅满目的商品给吸引了全部的注意力,哪里还有时间一直纠缠着郑诺不放…
虽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和云戟一起手牵手有点超出郑诺的底线,可是,不知这是不是因为靠近海边所以人们也都更加开放的缘故,这里的情侣们逛街大多是手牵着手一起。
郑诺象征性的挣扎了两下,见云戟没有放手的打算也就听之任之了。只是一颗心却不争气的“砰砰——”的跳的厉害。
当他们经过一个很大的首饰店天一阁时,赵悦说什么也得进去看看。
郑诺的首饰已经很多了,所以进去的时候明显有点漫不经心。不过,让郑诺耳目为之一新的是,天一阁的首饰和京城的首饰明显不一样。
他们这里的首饰大多是以海里生产的材料精雕细琢而成。
就像她手里的这串珍珠项链,每颗珍珠都异常的圆润饱满。尤其更让人为之爱不释手的是,它们居然都是由一般大的粉红色珍珠串起来的,看起来异常漂亮。
而且,郑诺的肌肤白皙,如这串粉红色的珍珠项链更是相得益彰,美不胜收。
“这位小姐的皮肤可真好,和这项链真是太配了。而且,这珍珠自古以来就是美容养颜的奇珍。医书上更是记载,说珍珠具有安神定惊,清热益阴,明目解毒收口生肌等功效。所以,对于爱美的小姐们来说,尤其是夏天,带一副这样的珍珠项链确实很有必要。”
不仅项链好看,那位卖项链的女掌柜也很会说话。她这话一说,云戟几乎毫无异议的直接将项链买了下来。
甚至人家说多少银子就给多少银子,明显一副冤大头的模样。喜得女掌柜又送了郑诺一支同样镶着粉红色珍珠的珠钗给了郑诺。这才又接着介绍其他的首饰…
赵悦也喜欢那串粉红色的珍珠项链。可是,她的肌肤没有郑诺的那么白皙有光泽,带上粉红色的珍珠项链看起来有点不伦不类,这才忍痛放弃。
再说,那串粉红色的珍珠项链也只有一串。女掌柜当时就有些着急,生怕赵悦也想要串一模一样的项链,好在赵悦自己放弃了…
郑诺买了珍珠项链,又得到女掌柜赠送的珠钗,心里觉得很是满意。可是云戟却好像有点买上瘾的感觉,又接着替郑诺选了好几样京城没有的首饰。
和郑诺喜欢珍珠不同,云戟偏爱一种名为玳瑁的宝石。
尤其,当他听到女掌柜介绍说玳瑁能避雾水风邪的时候,更是买起来毫不手软。
其实,郑诺并不认为玳瑁是一种宝石,她更认为这是一种海底生物的鳞片。不过这种鳞片经过工艺加工之后变得质地晶莹剔透,花纹清晰美丽,色泽柔和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