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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失忆我叫修一(第1页)

“轩辕,我应该不是叫这个名字,这大概是我的佣兵称谓。”“佣兵称谓?”“就跟代号是一个意思,会成为佣兵的,几乎每个人都有一段不堪回首的过去,所以在成为佣兵的时候,都会选择xing的将其忘记,于是就给自己去了一个代号。狼邪也是一个代号,不然你以为哪里会有父母给自己的孩子取这么奇怪的名字啊!”

“哦,那老大你的名字是什么?”“我啊,叫修一,自修的修,一二三的一,院长帮我取的。”绝就奇怪了,“干嘛不叫修缘呢?”“原因很简单啊!”修一(从今以后,就正式改名为修一了,这是一个分界线,也是一个伏笔哦!)似乎知道绝想要说什么,灿烂一笑道,“我的养父,就叫李修缘,呵呵呵。”笑完之后,修一觉得有些奇怪,“咦,我什么时候当佣兵了,真奇怪……”修一扳着手指数了数,“院长,养父,养母,我自己,为什么…总觉得…少了一个呢?好奇怪啊,谁呢?”

“老大,老大,想什么呢?”陷入沉思之中的修一,被绝这么一叫,顿时从沉思之中惊醒过来,修一摇摇头,把烦杂的思绪抛开。记忆被一股不知名的力量所封锁,就算修一想破了头,也想不起来那些,没有一丝印象的事情。“也没什么,别说那么多了,先吃饭吧,我快饿死了。”

看着去洗脸刷牙的修一,绝歪着头想了半天才问道,“你们有没有觉得,老大变了很多了。”“恩,没有以前那么严肃,会笑了。”这是天行的回答,“看来这次失忆,让队长忘记了某些沉重的回忆,所以队长轻松了很多,整个人才变得开朗起来了。”白飞老爷子不愧是过来人,一语命中修一现在的状态。

丫丫小萝莉倒是没有想那么多,嘻嘻一笑道,“现在的修一哥哥,比以前的轩辕哥哥要和蔼很多,就像一个大哥哥,他刚才还对丫丫笑了呢,笑得真好看!”是啊,以前轩辕虽然很阳光,但给人的感觉,就是冬天里的太阳,看起来温暖,实际上没什么温度。相反的,还有一种冰冷的感觉!

现在的修一,却是chun天的太阳,让人真真实实的感觉到了,一种发自内心的温暖,给人一种大地回chun了的感觉。不得不说,现在的修一,才真正配得上阳光这个词语。这样的队长,修一,反倒是更让人觉得亲切。对于修一能够忘记以前那沉重的负担,绝他们也为轩辕感到高兴,开始着手准备午餐了。

天行看着修一离去的背影,眼神有些奇怪,喃喃自语道:“为什么他会失忆了呢?失忆的话,的确是可以让他活下来,但这失忆很奇怪。总感觉,这是轩辕故意的,哼,如果是故意的话,那倒真的很有意思,就像是一颗定时炸弹一样,说不定随时会爆发,给予致命一击啊!”

中午时刻,炎帝队伍五人,在原本英铃和孙悟空他们,暂时借住的大宅子之中,享受一顿丰盛的午餐。适能者的手腕空间有十立方米,打包一整桌的满汉全席都不是问题,绝虽然没有那么做,但他打包了很多的牛排啦、鹅肝之类的美食。

修一的确失忆了,经过绝四人的认证之后,很肯定的给修一打上了失忆的标签。因为丫丫和白飞的实力太弱,天行和绝又因为重伤的关系,全部都昏迷了过去。所以,对于后来发生的事情,四个人全部都不知道。而大概会知道事情经过的,孙悟空,兔小僧和英铃三人,又全部都不见了。

看过爆笑西游记的绝和天行都知道,按照剧情的发展,那一大群的鼬鼠被消灭之后,鼬鼠的老大,名为牙王的鼬鼠王才出现,而且是拿着紫金葫芦。孙悟空不知道紫金葫芦的厉害,一说话就应了葫芦,虽然经过了一番反抗,但还是被吸了进去。而兔小僧那个笨蛋,更是因为牙王喊了一句,那边又帅又酷的兔哥,兔小僧就十分欢喜的答应了一声。

结果可想而知,两个实力超强的魔人都被吸走了,英铃那个半吊子的驱魔人,当然不是牙王的对手。于是乎,英铃这个还有利用价值的龙神之女,也被一起抓走了。至于炎帝五人,则因为实力弱小,又不在名单上,再加上牙王要赶紧回去领功的关系,所以也就没有将轩辕五人赶尽杀绝。

修一拿着刀叉,优雅而自然的切割着牛排,那熟稔的程度,简直就像是常年吃西餐的西方贵族。一边吃着牛排,一边时不时抿了一口上等葡萄酒,还一边听着绝添油加醋的讲着,从木乃伊二到了昨天发生的事情。当然,在绝的讲解之中,他才是这支队伍的队长,他才是力挽狂浪赚取大量积分的那个人。

只不过,修一尽管失忆了,但他的心,还是跟一块明镜似的,将一切都看到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等到绝讲完了,修一也吃了五份牛排,一整只烧鸡,更恐怖的是,连一只烤全羊他都吃下去了,难道失忆了也会变成吃货吗?实在很难想像,他的肚子是怎么装下那么多东西的,更难以想象的是,他是怎么凭借一副刀叉,就把这么多的东西,既优雅又有效率的吃紧肚子里的呢,整顿午饭,仅仅用了四十分钟而已。

“嗯,大体上的事情经过,我已经明白了。”修一吃完饭,打了一个满足的饱嗝,人家是饭后来只烟,快乐似神仙。修一则是饭后来泡茶,悠闲又自在,吃完饭之后,修一就开始泡茶了。喝了一杯热气沸腾茶之后,修一缓缓说道:“基本情况我已经明白了,我们是炎帝队,这是我们的队伍。我们正在一个叫做爆笑西游记的世界里,进行一次位面冒险,任务是为了协助候补弑神者叶千,成功弑神,成为第四位弑神者。”

“本来一切都进行得好好的,但昨天晚上,却因为我的一个故人,佣兵界中的近战之王,狼邪的到来而扰乱了。狼邪为了得到我的智慧,使用了月光宝盒进行时光穿梭,还拥有融合耳环,以他为主的融合耳环。一旦融合,被融合者的能力和智慧,就会成为他自己所有。”说到这里,修一点点头,赞了一个。“好算计,狼邪的想法很不错,实力也强大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这倒也是,不管怎么说,他都是第二位弑神者,实力强大是可以理解的。就是不知道强大到了什么程度,超级赛亚人第三阶段,一定不是狼邪的极限。超赛四这个阶段,恐怕才符合,狼邪的弑神者的身份。”

ps:名字已经修改了,这个不会恶俗了吧!

状态已经改成a签了,由原本的新书榜第一名的宝座,一下跑到新人签约新书榜的第十二把交椅。书友们,喜欢这本书的,有票的请多砸点,让我冲到榜首吧!嗯,差距有点大哈,不知道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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