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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懂英文。”觅雁蹲在一边,在盘子里挑挑拣拣,补充说。
“啊,那就太好了!”
可是她有点犹豫。
虽然那姑娘说想跟她走,但是自己会经常在各个地点之间反复横跳。
这万一一个不小心就暴露了。
“让静姝先去,”她母亲也跟着附和,“我们还要照顾老人家们,身体也不太好,一时半会儿过不去,不需要太麻烦恩人很长时间,把妮子送到昆明,我们那边有人接头就可以了。”
静姝,是她的小名。
民国时期的人们特别喜欢拿《诗经》里面的句子给自己的孩子们取名。
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
“好。”阿桃想了想,无非就是跟着她把人送到昆明以后就解决完事儿了,自己就相当于一个保镖。
充当护送角色的。
“等妮子在那边安顿下来,我们也会带着全家人一起去。”
“没问题。”
“那就麻烦你了。”陈先生不顾她的推辞非要给塞几张大额钞票。
还有一盒子银元。
吃人嘴短拿人手软,少女一边感叹着这家人的犀利眼光,一边答应了下来。
深更半夜,睡不着的阿桃出来溜达溜达,其实是中途睡到一半被热醒了,睡不着了。
这个时候可没有空调吹,连扇子也需要自己手动扇。
盈白的月光下,有一个人影一样的东西正在爬树,身上还背着个小包,树后面就是围墙,跳围墙后面过去就可以逃跑了。
“干嘛呢?”
她快步走过去,站在树底下问。
“你要逃家?”
树上蹲着的就是陈觅雁。
估计这姑娘前两天也是以一种这样的方式跑出来的,毕竟大户人家的小姐出门肯定有人陪着。
然后落单就被……
“我不要去昆明,我要去重庆!”
“啊?”
“昆明不安全,重庆最安全!”她的脸色不好看,语气有点奇怪,还带了点神经质的抖动:“我要去最安全的地方!”
“全国都不安全,”阿桃说,“因为逃也不能逃到哪里去……”
“那我要去香港!不!美国!美国!”陈觅雁癫狂起来了,开始大叫。
“香港去年被占领了,而且美国……”
小姑娘眯起眼睛,“你没有合法身份,过去也只是个偷渡客。”
“在国内我会死的!”
“哦。”
“我真的会!”
她非常冷淡的抱胸,“在这边混不好的人,去到国外八成也会混不好的。当然你的条件已经比其他的人强多了。”
阿桃不太明白这姑娘脑子里是怎么想的。
不过对于她来说,这姑娘想跑路的话,对她来说也是一件好事。
望着有些被声音惊到的树叶在发颤,她便说,“你要是想跑的话,随便,”还省了她路上照顾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