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无话。
第二天,余光睡到了近十点才起床。收拾好东西退房的时候,发现前台的小姑娘换了一个。余光觉得有些遗憾,那小姑娘性格可爱,跟她对话,让人心情愉快。
走出酒店,余光徒步往山外走。今天是个阴天,虽然温度不低,但有些山风,走在路上,倒也感觉不错。
没走多久,忽听得有警笛声远远传来,不一会儿,就有警车从前方呼啸而来。余光让到了一旁,看着警车从身旁飞速驶过后,也没放在心上,继续往前走。
刚走没多远,又有一辆车呼啸而来,路过他身旁后,突然一个急刹停了下来。
“余光?”一道熟悉的声音从后方响起,带着点意外。
余光一回头,却看到许明之从车里探出头朝他这里望过来。
余光看看他,再想到刚才过的那辆警车,不由得挑了挑眉。看来是这里出了什么事情了,不过,他不想多问。
他沉默着,等着许明之先开口。
许明之打量了他一下后,开口第一句就是:“你怎么在这?”
余光反问:“我不能在这吗?”
许明之被噎了一下后,无奈说道:“你就不能好好跟我说话吗?”
余光皱了眉头,想怼几句,可话到嘴边,又觉得跟许明之做这种口舌争辩没什么意思,于是那话在舌尖转了一下后又吞了回去,再开口时,面无表情:“你停下来是有什么事吗?”
许明之也看出了余光不想跟他说话,沉默地盯着余光看了两秒后,道:“没事,走了!”说罢,身子缩回车内,发动机随即轰鸣,带着些许尘烟,迅速远去。
余光转过身继续往前走。
“老大,听说之前在西永的时候,这个余光一个人混进永泰帮,不仅自己全身而退,还差点把他们的二把手给绑了带出来?”车内,何煜一边开着车,一边面露兴奋地问道。年轻男人么,总是容易对强悍之辈产生崇拜情绪,就好像何煜,要不是这会儿有任务在身,他刚才绝对要下车跟这个余光聊上几句。当初余光在西永做下的事情,最近在他们局里都成了热闻了。老王说,根据他们从平海市那边得来的一些信息推断,这个余光在见到那个二哥之前就被断了手,也就是说,他就凭着一只手,愣是一个人单枪匹马地从永泰帮二把手的老巢里逃了出来,还差点把他们的二把手给干废了。何煜能年纪轻轻就进入市刑警队,除了家里有些背景之外,自身实力也是十分过硬的。平日里,他打心底佩服的就许明之一个,可如今,要多一个了。
他笑着问许明之:“老大,要换成了你,你有把握不?”
许明之抽着烟,认真地想了一下后,摇了摇头,道:“没有。”说着,他伸手到窗外弹了一下烟灰,然后继续说道:“不过,这种行为不提倡。余光能逃出来侥幸的成分很大,如果那天不是平海市的行动拖住了周弃那边的人,他很有可能得交代在那。”
何煜却有些不以为意,道:“我倒觉得余光这个人还是有些东西在身上的。他不像是个冲动的人,之前金娇娇的案子我查监控的时候就发现,他看似好像每次跟踪的时候都会在监控里留下痕迹,但仔细琢磨一下,他每次留下痕迹的时候,都有些刻意,就好像是故意的。我说不出来这是种什么感觉,但总觉得他就好像是知道金娇娇会出事,所以提前给自己留下一些线索,以便洗清嫌疑。”
许明之意外地看了何煜一眼,又抽了一口烟后,道:“他不可能知道金娇娇会出事,不过,你说的也未必不对,他很可能是在预防。他做狗……”就在狗仔这个词要脱口而出的时候,许明之忽然想到那天上午余光站在走廊里对着他说出这个词时脸上那嘲讽的神色,不由得心头一阵不舒服,那两个字就怎么也说不出口了,他轻咳了一声掩饰了一下后,接着说道:“他们做这一行的,肯定都有些危机意识,总是要给自己留好后路,免得出了事把自己牵连进去。”
“也对。”何煜点点头,随即又皱眉说道:“说到金娇娇的案子,我还是想不明白怎么会有父母是金娇娇爸妈那个样子的!金娇娇也真是可怜,爹不疼娘不爱的!”
“行了,这案子都已经结束了,还说它干什么!好好开车,前面要进岔道了。”许明之不想多谈金娇娇的案子,那案子如今也算是他的一个心结,很多疑惑,至今未解,他却无能为力。虽然七年的职业生涯中,这样无能为力的事情也不是头一回,可是像金娇娇的案子这样的,却是他头一回遇到。就像何煜说的,这世界上怎么会有金娇娇爸妈那样的父母的?不止何煜想不明白,他也想不明白。
在两人的沉默中,车子拐进了岔道。岔道都是泥路,坑洼狭窄,何煜减缓了速度,车子在颠簸中又开了十来分钟后,才终于到了目的地。
那是一片已经荒了很多年的竹林。林中,灌木丛生,连条路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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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站在林子旁边冲着许明之二人招手:“许队,这边。”
许明之二人走过去,终于看到一条杂草丛生的小路。这小路应该是每年过来拜祭的人留的,不过如今距离清明已经两个月了,这小路上已经重新长满了杂草,还有不少一人多高的嫩竹。
许明之仔细看了看这小路,上面有不少崭新的踩踏痕迹,应该是之前过来的那些同事留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