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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4章 遗产案(第2页)

案子很简单,就是遗产继承问题。

原告和被告是弟兄关系,原告是被告的亲弟弟。

事情大概是这么回事,二人是兄弟不假,但是年岁差距很大,弟弟属于父亲老来得子了,所以宠溺的很,长大后,母亲去世之前,便将家中大部分好东西都给了小儿子,老大因为年长,自小也宠溺弟弟,就没去争。

而这小儿子凭借着这些财产,借着国家发展的东风,发了一笔小财。

然后就开始嫌弃长兄和老父亲,就给赶走了。

而老大也是至孝,没有过多的争执,带着老父亲守着几亩薄田。

土改之后,农民的收入和待遇有了显着的提升,所以,尽管过的不富裕,但是也还行。

老父亲也是长寿,活到九十,才在梦中突然逝世。

本来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但是老大在整理遗物的时候,发现老父亲当年还藏了一手,有几件传家宝给藏了起来。

尽管这几件传家宝不算是什么古玩文物,倒也值些钱。

谁知道这件事让老二知道了,便找上门来想要分些遗产。

大兄本来因为之前的事怕爹娘伤心,就没有争执,现在父母不在了,况且自己家中的儿子也老大不小,也需要些钱财娶妻,再加上他觉得这些年小儿子没有赡养父母一天,还继承了当年母亲给的不少钱财,他现在发了财,还要抢这些为数不多的遗产,就觉得不公平,所以,并不打算给。

一来二去的拉扯,于是乎,弟弟便将哥哥告上了县衙,并且找了一个当地“懂法”的书生作为讼师。

很典型的一个遗产案。

“县尊!从法理上来讲,既然兄弟二人同属于一个父母,在父母没有遗命的前提下,那么遗产就应该平分!至于被告之前提到的早些年母亲给的财产,因为被告当时就在场,也没有争取,就说明被告已经默认了这个结果。再说,这财产在父母活着的时候,就属于父母的财产,父母想给谁,那是父母说的算,换句话说,假如老父有遗言,将遗产都给了原告,被告也是有权利去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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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书生朗声的对县太爷说道。

“你,你!”老大气的快说不出话来了,“你这人怎么能如此不明是非,想我那父母,老二不光一天没有尽孝,还将我和老父赶出家中不闻不问,待得老父去世,听闻有了遗产,还又来抢夺,是何道理?”

“呵呵,那就不是我该考虑的事情了,法理上,原告的确是有权利在父母没有遗命的情况下分得遗产的,原告说了,念在你这些年照顾老父,原告只要四成就行。”

“你……”

老大气的脸色发白,指着那书生气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县太爷没说话,只是冷眼旁观着二人。

而下面看热闹的人却是炸开了锅!

“岂有此理,那老大明显是至孝之人,怎么还能落得如此结果?”

“那也没办法啊,律法上的确规定了,虽然老二不是人,但是法理上的确有继承权啊,要怪就怪那老人走的急,哪怕提前把遗嘱立下啊。”

“你没听说吗,那遗产是老父藏起来的,老大都不知道,估计啊,就是留个心眼,只不过没想到自己毫无征兆的没了。”

“唉,这也是老大倒霉,这个闷亏,是吃定了……”

“肃静、肃静!”县太爷看着下面如蛤蟆吵坑的群众,狠狠的拍了拍惊堂木。

“县尊,小女子认为,刚才原告的说法,纯粹就是歪曲事实,胡说八道!”

这时,那个一直安静的女子,突然开口说道。

清脆悦耳的声音,顿时响彻大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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