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大板角鹿的小子年岁不大。
大约十五六的样子。
生涩,青嫩,一头齐耳的短发,显得精神干练。
脸蛋倒也是有些好看,因为是短发吧,另有一种英气在其间。
难得是脚上,竟然有一双布鞋。
这种村子,大部分人踏得都是快烂成一团黑糊糊的草鞋,或是木底结绳黑丑粗脏的自制破鞋。
而这小子,纤细的脚踝下却能有一双沾满了灰的布底薄面鞋。
好吧,鞋子不重要。
这小子骑的那头大板角鹿它也不重要。
重要的是,那十只半人高的大狗。
这狗,一个字——大。
因为低头,不显个子。
要是一个个把头抬的高昂起来,和小驴犊子似的。
看着就让人腿肚子转筋打心里发怕。
胆小的尿都能滋出来了。
普通人面对这样十条狗,怕是一息之内就要被分尸而死了。
到了近前,那个小子也感觉到刘一夫的惧意,好吧,更多可能是张小乙和锦天已经把手放在刀柄上了,她不想闹误会伤了她心爱的宠物,这才喝止住大狗,拉住了大板角雄鹿,道:“你们是村外来的,是要追杀虎精的吧,村长阿叔刚刚和我说了,让我给你们带路,我可说明啊,那畜生可不好对付,阴着呢,我带宝宝们堵了它几次,现在更精了,轻易不肯出来,就知道用声音害人,你们真能对付得了?”
“你是……”
张小乙试探地问。
“哦,我叫……嗨,你们叫我三丽就好了。”
三丽说了。
她的确是女孩。
还是个落落大方十分爽朗的女孩。
是一个能骑在大板角雄鹿背上,控驱十只大狗的宝藏女孩。
要知道这可不简单。
单说那大板角雄鹿,此种动物脾气其实极其暴烈,可不是什么与人无害的温驯善兽。经常攻击落单行人甚至袭击车马。便是牛,也可一击撞倒,甚至击杀。
此兽行走山林,又能攀岩登峰,跨山涉水有若等闲。
不是没有人想驯服此类。
但成功者寥寥无几。
所以一直不能普及。
若此鹿可以大量驯服,那还要战马什么事儿。
却不想这个看起来胎毛未褪的黄毛丫头竟然可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