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赫!
鼎鼎大名,兰修当然听说过。
何止是听过,耳朵根都快听烂了。
这位别人家的孩子,和他同为罗伯逊的第三代传人,这段时间来,总是被拿来和自己比较。对于兰修和洛赫谁会更有成就,人们总是津津乐道地探讨。
虽然不熟悉兰修,但大多数魔法师,依然都默默地投了洛赫一票,更看好洛赫的未来。
海伦都失踪多年了,这半路出来的兰修未免有些来路不正。而洛赫,天赋和实力有多强,他们可是一直看在眼里的。
对洛赫的评价,最多的就是“此子实力天赋恐怖如斯,让人很想倒吸一口凉气!假以时日,定会扶摇而上、与太阳肩并肩……”云云,灵活运用了天蚕土豆《斗破苍穹》的众多老梗。
兰修听在耳里,表面不为所动,实则再不服也得服,因为……
洛赫确实太强了。
简直把他这个师弟甩出了n条街!
作为魔法协会总会长西蒙的得意门生,洛赫年仅23岁,不久前就步入六阶魔法师的行列,整个人生就跟开了挂一样,修为不断嗖嗖嗖往上升。
成为高阶魔法师,指日可待。
兰修甚至有种错觉。
这位师兄……才是主角吧?
一般来说,主角的修为才是坐火箭似的,一骑绝尘,把所有其他角色甩在了身后。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作为主角,兰修苦逼地感慨出了,其他小说里,总是用来感慨主角实力飙升的话语。
“洛赫就要回来了,你应该已经听说过他的名字了吧?是我的徒弟,你的师兄。”
西蒙对兰修道。
兰修点了点头,表示:“嗯,听过很多遍了,只是一直还没机会认识。”
“等他回来,你们可以多多交流。”西蒙说,“这段时间,他带了人去帝国边境处理了一些事,据说有亡灵魔法师的出没。”
“亡灵魔法师?”兰修又茫然了。
这个类别的魔法师他从没听说过,魔法的系别向来只有水、火、风、雷、土一说。
西蒙有些意外地看了兰修一眼,没多说什么,只是道:“海伦没来得及告诉你么,魔法其实还有很多稀有系别,只是基本已经失传。”
“其中有一个比较大的类别,就是亡灵系的,它境界易于提升,是稀有系别中传承最多的。”
还有这种骚操作?
兰修意外,如此算来,严格来看,其实自己算不得龙傲天式的全系魔法师。
除了最常见的五系,其他稀有类别,像是亡灵系,他一个都不会。
我果然是个假的主角吧?
兰修感慨,不论有用没用,别的主角都是削尖了脑袋往稀有系上凑,只有自己,全部是大众水准。
事到如今,唯一的安危是,幸好自己不是处女座,不然凑不齐全系,非得被强迫症逼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