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凰收起了匕首,又继续皱着眉盯着脚边那头庞大的野猪。这头野猪怕是得有四百斤,要让她把它扛回去,那是根本想都不用想,可是就把它丢在这里,又觉得很是可惜。毕竟也算是她努力的成果。
她正犹豫间,忽然听见了一声嘹亮的马嘶,她顿时喜上眉梢,将拇指和食指放在唇边,吹出了一声呼哨。那马蹄的声音由远及近,红烧肉踩着这一地狼藉,如履平地地来到她的身边,又亲昵地在她的颈边舔了舔。
李清凰道:“兮之,你还想不想吃肉?”
林兮之本来已经跑到了山谷外面,忽然发现身后没人了,觉得不对劲,又跑了回来,闻言喜道:“吃吃吃!”
“吃的话,就来干活。”
虽然她是扛不动这头庞然大物,可是红烧肉可以啊。她从红烧肉的马鞍附近的暗袋找出一卷麻绳,又用匕首削了一些枝枝蔓蔓和一块木板,让红烧肉在前面拖着这头野猪。红烧肉也不是第一次干这种活,从前他们在平海关,想要加点伙食,那就得自己去打猎,虽然打回来的猎物分到每个人手里,连一口都不到,可是可以煮成炖菜,那些干瘪无味的蔬菜里面增添了肉味,就能好吃许多倍。
她们才走到半路,就碰到一大群村民,还有面色焦急的林缜。
两方人马对视片刻,所有人都默默望着那头被马拉着的庞大野猪:“……”
原来她和林兮之不见踪迹后,赵铃兰不但自己下了山底去找,还求别人帮忙去叫人,村里的人本来就热情淳朴,各家的男丁都出动了,打算进山来寻找她们。谁知道这都还没进山呢,他们就在半路碰上了,还带了一头野猪出来。
林缜那位酿酒技艺高明的叔公一双眼睛都快被他自己瞪出来,指着那头野猪道:“阿缜媳妇,这回你捡到了一头野猪了啊?”
其他人听他这话说得奇怪,纷纷询问,他就把她之前在山上捡到许多麻雀,还有一只竹鸡的事说了出来。
众人:“……”这种事,一听就很不靠谱好不好?如果这么容易见到竹鸡自己撞在树上自杀,那他们在这里住了这么多年,怎么一次都没见到?
可是再看看野猪那庞大的身躯,和李清凰那娇弱的小身板一对比……这事似乎也没这么不靠谱。
忽然有人道:“我想起来了,这就是早上那头跌下山谷的野猪嘛,我当时还在山底下找了一大圈,都没找到!”
李清凰笑眯眯的:“是啊是啊,就是它。我们运气好,竟然找到它了。”
赵铃兰默默地看了她一眼,一句话都没说。她捕猎这头野猪的时候,她几乎看到了全部的过程,那头野猪是受了伤,但是绝对不可能是摔得快死的,那种地动山摇的恐惧似乎还没有在她眼前消失。
她又道:“俗话说见者有份,等下我们大家就把它分了吧。”
她的慷慨显然博得了村民们的好感,男人们立刻合力将这头野猪抬了起来,打算带到村头,请村长主持分配。
红烧肉终于不用再做这苦力,挨在她身边蹭来蹭去。
林缜盯着她看了半天,阴云密布的脸色慢慢松散了开去,他抓住她的肩头,将她抓到身边来,又上下打量了半晌:“真没事?”
林兮之苦着脸拖长音调:“哥,你为什么不问问我有没有事啊,我好歹是你的亲妹妹吧?难道我不是爹娘亲生的吗?”
李清凰道:“没事。”
林缜正想摸摸她的脸颊,忽然注意到她身上那红红白白满是腥味的东西,就又把手收了回来:“你还是赶紧回去洗个澡吧。”
李清凰莫名想到,所以他现在是嫌弃她身上脏了么?
但是下一刻,他又伸臂揽住她的肩,低声道:“回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