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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残剑(第1页)

得了好处,李绩对灯会愈发期待起来。也不再象以前那样走马观花,最起码。那个奖品是一定要看清楚的。人必须要有底线,抄袭一旦有了第一次,那第二次,第三次也就顺理成章了。

正所谓,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当李绩把注意力方在奖品上时,他收获的基本都是失望,珍贵的奖品也有,但俱与道物无关。在李绩看来,他脑中不多的诗词可不是普通黄白之物能够相比的,所以,也未再出手。

时间缓缓流过,灯棚花灯看的多了也就无甚新意了,礼品同样如此,名人字画,玉器奇石,珍珠翡翠,无非如此。灯无新意,礼无惊喜,却多的是浮夸攀比,举止造作的贵女们,好在自有无数贪图钱财,溜须拍马的士子们捧场。

堤岸走到尽头,李绩原路回返,此时他已经意识到身后似乎有人跟着,意图不明。想自家初来乍到,在西昌城并无朋友仇敌,能让对方上心的,无非也就是那只道简了。

灯会拥挤,无法快跑,而且这种场合对方下手的可能不大,估计离开灯会返城一段路才是办事的好去处。李绩故作不知,一路走走看看,却也不再把心思放在礼品上了。

前面被人阻断了去路,似是有人争吵,李绩也不着急,站在人群外等候,身边几个士子谈话间倒是把事发的原委说了个大概。

“这周家子真正可恶,如此良辰美景,竟拿那些腌臜商事来夹缠不清,这般无礼,真正有辱斯文!”

“嘿,其父西昌人送外号周扒皮,有父如此,其子可想而知,倒是难为了卫家小娘,独自承担这么大一份家业,实属不易啊。”

“你这么可怜她,不如娶回去,也是好大一份家业呢。”一群人笑将起来。

“其实所谓商业之争,又哪有规矩对错可言?有实力有背景,便能撑住,背景倒台,自然树倒人散。当年其父侥幸入得轩辕,家族立刻风生水起,以中户之基,短短几年就成为西昌豪族,惹无数人艳羡,便是栖霞派都得低头顺耳,不敢轻易招惹。”

“是啊,可惜福兮祸所倚,只一人得道家族如何长远?你看西昌城中,哪个豪族没有数百年底蕴?再看这卫家,根基浅薄,其父与人斗剑身亡,家势立刻一落千丈,偌大家业,只靠一年轻小娘苦苦支撑,又是何苦来哉。”

“可惜卫小娘子,身形面貌虽有些不堪,但那脾气禀性却酷似其父,忒般好强,可惜已没了入道的机会。”

“我听城南程瞎子讲,这卫家小娘却是个克命的呢,其父与人斗剑身亡不说,单说与她青梅竹马,指腹为婚的王小相公,这些年对她也算不离不弃吧?可怎么就戏水淹死了呢?这女子克父克夫,还是不要招惹的好。”

“谁会去招惹她?身形却和乡下粗妇似的,就她那些资产,指不定哪天就姓了周,有甚可图?”

李绩在一旁无奈的听来听去,也大概听出前面灯棚的卫家娘子,正被周家子欺负,估计无非是些庄子,宅子,铺子之类的财产纠纷,家里顶梁柱死了,麻烦自然找上门。

只这周家子在六月灯节卫小娘成年礼上还如此咄咄逼人,让人不耻。他当然没想过要打抱不平,世上不平之事多了,神仙也管不过来,更别说自己一异乡客了。有多大肚子吃多少饭,真如小说中主角脑残性格来行事,有多少条命也不够死的。

不多时,人群渐渐散去,闹事的人大概也走了,李绩随人流而动,路过灯棚时,不禁看了卫小娘几眼,这一看,只觉与那几个士子所说截然不同。

卫家小娘子皮肤白皙,青丝长发,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一双狭长妩媚的小眼睛,这让李绩马上想起前世著名影星歌星吴浅莲,林伊莲,都是他喜欢的类型。

让众多士子不堪的主要是她的身材,这个世界,无论南离还是郑国,也或许整个洲陆,大约都流行瘦削苗条,走起路来袅袅婷婷的类型,而卫家娘子却是丰谀型的,丰满的不象是这个年纪的女孩子,所以士子们形容她为村妇。但李绩的审美与这个世界完全不同,在他看来,这完全是个极品啊,穿越一年多以来,这是他头一次用看女人的目光看一个女人。

但这依然不能成为为之留步的原因,女人多的是,属于他喜欢的类型的,也少不了,严瑾的自控能力是李绩的骄傲。真正让他停下的,是他的伙伴,最亲密的战友——重剑。

重剑无锋,无锋是李绩给它起的名字,名如其形,这家伙实在太硬了,穿越以来李绩费了很大力气才把剑尖磨利,至于整个刃面开刃,那几乎不可能。

无锋在穿越后一年来,渐渐和他有了一丝莫名的无法描述的联系,尤其是在杀人时,他仿佛能感觉到这把剑的兴奋,但他对此一直没太当回事。

就在方才,当他走过灯棚时,他再一次感受到了无锋的兴奋,比以往任何一次都更强烈的兴奋,仿佛整个剑身都在颠粟一般,这一次,他很明确的了解到了无锋的不同寻常。李绩在卫小娘子的灯棚前来来回回走了三趟,他确定,在离灯棚不足一丈远时,重剑无锋就一定会有反应。

带着好奇,李绩走到灯棚前,他的目光很快落在条案上一把不足一尺的断剑上,没错,就是它!

“这把剑,可是奖品?”李绩故作平淡道。

“是,如果你愿意题诗,那它便是。”卫小娘子低声道,嗓音有些砂哑,“不能乱写,还得我看上呢。”

“我可以拿起来看看么?”李绩问道。

“嗯,虽然很多人都看不上它,它断了,也不值几个钱。”卫小娘子的眼睛明亮起来,“但它,曾是我父亲的剑,是飞剑呢。”

李绩心中一震,他明白了,这把剑应该也是件道物,是她的父亲得自那个叫轩辕的地方。既是道物,那必须拿下。

“你父亲留下来的?那为什么拿出来当礼物?要知道,这应该对你很重要。”

“父亲曾经答应过我,说在我及笄礼上要用一把飞剑给我换首最好的诗。”小娘子眼中蕴含泪光,“可他出门游历和人比剑,却……这把断剑是父亲的一位同门送回来的,他说除了这把剑,父亲什么都没留下。”

“这把剑我很喜欢。”李绩点头道,“我会为你写首诗词,如果你喜欢,这把剑便归我,可好?”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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