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默听着
觉得有道理。
自已若是在书里看到这些东西,即便是有些瞧不起这些破事,但估计最终也会忍不住翻开看一下。
这叫什么?
哦对,院长说这叫人的好奇心。
这是人的天性如此,既然是天性,那自然是很难更改的。
想通了这一点,李默觉得院长的办法是真的可行。
而且还是大有可为。
明天就去试试,让蛛网那些成员们打听消息的时候,多多留意这些类型的消息,越是新奇的,越是匪夷所思能吸引人眼球的,越好。
等到消息足够多,李默就准备去印刷编纂成书,看看到时候卖的如何。
会不会真的如院长所说的,很火爆。
第二天,武婧带着孤儿院的家人们,一起前往了她的医馆。
医馆的地址是陆离帮忙挑选的,位于西边巷子的一条十字路口。
按照陆离给的解释,这里是平常村子人流量最多的地方,无论是几天一次的集市,还是周边大大小小的一些酒馆,饭馆客栈还有一些杂货铺,药铺什么的。
整个村子的铺子几乎都是在这一片,可以说是黄金地段了。
而医馆的位置,则是这个地段的最中心。
当然租赁土地和房屋的价格肯定不便宜,但陆离无所谓,他有钱。
这做生意嘛,无论做什么,选址是很重要的。
毕竟酒香也怕巷子深嘛
选址选的好,生意成功一半了已经。
比同行领先半个身位。
医馆的大门前,此刻围着不少人。
一些是慕名武婧的金疮药而来的。
武婧的金疮药不仅药效显著,而且价格还比药铺里卖的便宜不少,再加上金疮药这种外伤药是几乎家家都会备的常用药,毕竟谁家没个磕磕绊绊,跌打损伤什么的。
所以这一传十,十传百,周围的市场很快就打开了。
毕竟口碑是大家公认的。
但武婧这些天一直在忙着筹备医馆的各种事务,所以金疮药一直没研制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