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卷起袖子就走了出去。
春妮儿没奈何只能拿果盘里的零食稍微垫吧垫吧,心不在焉的想着,
要是不回去,舅妈怕是会担心,
但是白朗也要吃饭,自己总不能厚脸皮的蹭人家饭吧?
她收拾一番桌子,摸着他的方向寻去,没多久就闻到饭菜的香味从一间屋子传出来,
伴随着清晰的炒菜声,油滋滋作响,锅与碗的碰撞一起汇聚成完美的交响乐。
这时候伴随拉长的一声,“吃饭了──”那就完美了。
这就是家的感觉呀。
肚子不争气的咕噜噜,春妮儿深呼吸一下,就想转身悄悄离开,
白朗似乎早就预料到一般,从屋子里跑出来一手捏住了她的腕子,拉着她就进了厨房。
“哎,我要回家啦……舅妈要担心我。”她被他按在厨房的桌子上,又站起来,又被他按下,
一副非常真诚的语气拒绝,“我和舅妈说好了,要回家吃饭的,不回去她要来找我了!”
她来就让她一起吃饭好了。
白朗卷起袖子露出漂亮的小臂线条,和他书生气质有些不搭,
低头切菜的空隙,他对她笑着说了这样的话,她看懂了,顿时就感觉头疼。
“我真的不能──”还没说完,他就端着一盘子菜放在她面前,
正是她最喜欢吃的回锅肉。
这做法……这个世界有吗?
她眨了眨眼睛,脑子当掉了。
他也是穿的?
看他熟练的切菜炒菜的忙碌身影,就差一个红围裙了。
她突然觉得就很像她老乡。
于是在他把两盘子红彤彤的菜摆到她面前的桌上,还给俩人都乘好了香喷喷的白米饭时,
她忍不住问他,“老乡?吃鸳鸯锅吗?”
白朗坐下来给了她一个疑惑的眼神,什么?
好吧,不是。
她莫名失望,闻着熟悉的香味,每一缕都在诱惑她。
这都是她在冬日的农家小院厨房里做过的菜,他蹲在灶头上可不是单单烤火了,全都记着呢!Μ。
不知道她转世了,还合她口味不?
你尝尝。
他夹了一筷子在她面前的碗里,满眼的期待。
这样的情况,她想走也不行了。
加上她原本就很久没吃过家乡的菜肴,肚子里馋虫直闹,她只好做了一个不要脸的“蹭饭的”。
不得不说,他做的不错。
在物资缺乏调料缺少的古代,能做出这样的味道已经很好了。
她大口大口的吃饭,也不再提要回家的事。
反正脸皮已经不要了,何必再别别扭扭。
填饱肚子最重要。
白朗只是浅尝辄止,他并不需要进食人类的食物,
她胃口极好的吃下去,就是对他厨艺的最佳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