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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民异(第2页)

这是每一个共和国军人的本能。可是谢治平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惯性思维,最终却酿成了无法挽回的巨大灾难。

他忘记了一点最重要的东西——自己的对手,不是普通的敌人。而是肉眼无法看见,双手也无法触摸的病毒。

“呸——”

狠狠啐了一口嘴里的沙子,杨国华皱紧眉头,吐出一团被嚼得糊烂的米饭。旁边的夯土墙壁前,斜靠着一枝九九式小口径步枪。

从县级地图上看,小杨庄只是位于成都西南方向的一个黑点。庄后是一片略呈坡状的高地。除了水田里每年必种的稻米和大豆,坡地上那几百亩碗口粗的桃林,是全庄人最重要的经济收入来源。

全庄五十六户人,家家都有一个壮年男丁是民兵。在县人武部的后备役表格上,小杨庄的民兵有整整一个排,是周边区域最重要的警备防护力量。

身材高大,肩宽膀大的杨国华也是民兵。常年的农活把他的肌肉锤炼得异常结实,因为炎热和潮湿,古铜色的皮肤表面经常蒙有一层薄薄的汗液,在阳光的照射下,总会让人产生一种黑塔般的厚重感。不过,这个魁梧健壮的汉子并不像外表看起来那么戗人。他的脸上经常挂着和善的微笑,咧开的嘴角,露出一排整齐洁白的牙齿。

曲着腿半蹲在桌子旁边,用满是老茧的脚底踩住木凳边缘,大口划拉着土碗里所剩不多的米饭,两边腮帮高高鼓起的杨国华,双眼黑色眸子深处,隐隐放射出淡淡的哀意和无法掩饰的仇恨。

六年了,今天是他头一次自己做饭。

在他的记忆中,这种事情都是媳妇的份内。那时候的饭,吃起来总是很香。

昨天半夜,庄子西头老六家的狗一直在叫。开始大伙谁也没有在意,等到后来发觉有些不对,把民兵集合起来过去看的时候,老六一家四口,全都躺在了血泊里。

那是一个全身黑色的人,个头很高,看不清脸,身上瘦巴巴的没几斤肉。右边膀子下面没有手,只有一把形状像杀猪刀,却又长得多的锋利黑刃。深深凹陷下去的眼睛里,血一样的红。

庄子里所有人都被惊动了。男人在前,女人在后,老人孩子远远地站在外面看热闹,把老六家的院子围得水泄不通。

本以为是人多力量大,却怎么也想不到,这竟然是一场毁庄灭户的惨剧。

那个黑人动作快得可怕。轻轻一掠,就能跃出丈远。身形比猴子还要灵活,手上的黑刀挥过之处,总能带走一条人命。

杨国华已经记不清楚谁被第一个砍中,到处都是惨叫和哭号,子弹打在它的身上根本没有作用,所有人林林总总大概放了百来枪,被打得马蜂窝似的怪物还是没死,它一句话也不说,只是闷着头追杀所有人,就连老人和孩子也不放过。如果不是自己急红了眼,抄起铁锹猛冲上去,从背后把它的脑壳劈成两半,恐怕全庄人都会死在它的手上。

天,终于亮了。小杨庄五十六户三百零七口村民,只剩下杨国华和隔壁老支书家的儿子杨小柱。

老六家的平整的院子已经变得稀烂。脚踩下去,厚厚的淤泥能带起一大堆。那土的颜色,红得刺眼。弥漫在空气中的血腥味道,呛得令人恶心,憋得想吐。

到处都是死人。横七竖八躺满了整个场院。其间散落着零零碎碎的黄铜弹壳,还有被刀子劈飞的骨头碎片,以及一团团粘黏的肉块。

民兵排长的脑袋被砍飞,斜挂在屋檐上,大张的嘴里舌头伸得老长,翻白圆鼓的眼仁吸引了几只觅食的乌鸦,它们叼破了泡涨的眼球,嘬着其中流出的浑浊液体,吃得津津有味。

小柱子趴在老支书尸体旁边号啕大哭。

杨国华却觉得肚子很饿。

打了半夜,谁都会想吃东西。

淘米、生火、煮饭……掀开滚烫的蒸瓮,把喷香的米饭舀进碗里的时候,一直没有说话的他,瞪圆的眼睛里,这才不由得涌出大滴的泪水。

媳妇没了。

她肚子怀着四个月的孩子也没了。

“老天爷啊!呜呜呜呜……”

望着空荡荡的家,这个铁打的汉子仿佛孩子一样失声痛哭着。

仇人已经被杀了。可是这有什么用呢?老婆和孩子的命,一样要不回来。

和着眼泪吞下的饭,很咸,苦涩。

杨国华却吃得很带劲儿。他大口地吞嚼着,连牙齿都被硌得连连脆响,仿佛是在啃食自己仇人的骨头。

南边就是军队的防线。明天就去报名参军,杀光所有的黑人,给自己的媳妇和全庄老少报仇。

闷头吃饭的他专心对付着碗里的米饭,丝毫没有察觉屋后的院门正被悄悄推开。

一群蹒跚着脚步的身影,正从老六家的方向慢慢走来。

领头的,正是已经死去的老支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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