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血衣烧了,将自己院内自己所有的东西都带走了。
旧的衣服,书籍,床单被罩,乃至碗筷,牙刷……
一点都不留。
一点……
都不给他留。
院子就送他好了,只是——
我还是不愿,也不可能承认我爱错了人。
早些年,我曾和徐祖尧一起做了一种药水,那是用含羞草的汁液制作,无论涂抹在什么地方,只要手指去触碰,便会消失的无影无踪,收拾的时候从旧衣服口袋里掉下来,没想到还有一瓶。最终,我还是想给池琛留点什么。我给他留了一封含羞草汁液的信。
只要他的指尖触碰到,就会慢慢消失……
起初,便是那封信。
结束,还是那封信。
正如起初,我回到小院洗了个澡,干干净净的离开,今日亦是。
只可惜,那时我可以回家。
如今家已经不在。
郑霄龙那儿我亦是无脸回去……
我决定跟黄泽修走,去香港看看,因为我实在也没有什么地方可去。而且,机密局与特等局并不能踏足香港。那边儿有自己的专属机构,具体什么原因谁也不知道。但我想,谁都能骗我,黄泽修不会……
它是这场战争里最无辜的牺牲品。
坐在桌子边儿,我看着门口的池琛,上次写信用指间血真是傻透了。
不过……
很快我就会去把那封血书带走……
熟悉不过的十诫诗。提笔时,想起陆九重在天山曾经一遍遍描绘,那时候的他,怕是不比我痛的少——
笔落:
“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
倾国倾城,艳绝千秋。
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
肩负苍生,指点江山。
第三最好不相伴,如此便可不相欠。
三千六百,九十七刀。
第四最好不相惜,如此便可不相忆。
古墓作伴,生死之交。
第五最好不相爱,如此便可不相弃。
黄土白骨,守我无忧。
第六最好不相对,如此便可不相会。
还女儿身,一往情深。
第七最好不相误,如此便可不相负。
天山望断,意乱情迷。
第八最好不相许,如此便可不相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