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过了几日,林枫摸清楚了乾坤客栈说书先生每日的行动规律。
于是,在某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林枫把乾坤客栈的说书先生揍了一顿。
以林枫的境界,只要他不想让别人知道,那么就没人能看出是他动的手。
“唉,工作机会还是要靠自已争取啊。”
林枫端坐在一楼大堂内,端起茶杯,抿了一口,眼角的余光朝柜台处飘去。
一个穿着黑色长衫的老者捂着红肿的眼睛,声音沙哑:“诶呦喂,掌柜的,不是我不想干,而是今天我实在有心无力啊,您瞧瞧,瞧我昨天让人打了!”
掌柜的顿时捶胸顿足:“诶,这可如何是好?我这店里,都是四海八方的贵客,这故事正说到上头处却断了,搅了客人的雅兴啊!”
这就有点砸招牌了。
林枫见机会来了,顿时走上前,与掌柜的攀谈起来,拱拱手抱拳道:“在下不才,也曾在北凉城说书过,一身行头随身,也是个走江湖的。”
说着,林枫便取出随身包裹,一块经常拍打的惊堂木已经颇有岁月的痕迹了。
面对林枫的毛遂自荐,掌柜的瞄眼上下打量他,而后又问店小二:“哪里来的?”
店小二看了看林枫的房间牌号,拿出登记名册查了查:“这位客官是北凉城来的。”
“北凉城?小地方,你在哪个酒楼说过书?”掌柜的又追问道。
林枫讪笑一声:“说来惭愧,在下未在酒楼说过书,只是在十字街口讨饭吃。”
掌柜的眼神中又多了几分鄙夷:“连酒楼都没混上?”
林枫忙道:“俗话说,叫花子也有自已的打狗棍嘛,我在北凉城十字街口说书已十年有余,若身上没个二两肉,不得早饿死了嘛?又怎能混上饭吃?”
听到林枫这句话还有点儿味道,掌柜的神色缓和下来:“丑话说在前头,今个儿你若是救场成功了,我便叫你一声爷,工钱翻倍开;若是纯心捣乱坏我招牌,那就难说了。”
林枫点头:“成。”
说罢,掌柜的便引着林枫来到三楼。
许多一眼看过去气度不凡的贵客早已落座,还有一些独享雅间的,正在淡淡品茶,注视着这位新人。
现在是到了他的主场,林枫自然是不带怯场的,醒木一拍,气势十足,悠悠的唱词便脱口而出:
“浮生著甚苦奔忙,盛席华筵终散场。悲喜千般同幻渺,古今一梦尽荒唐。
谩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诸位父老乡亲们,今日要说的,便是《红楼》。”
“列位看官:你道此书从何而来?说起根由虽近荒唐,细按则深有趣味。原来女娲氏炼石补天之时。。。。。。。。”
毕竟换了一个新地方,红楼的故事也得重新讲起。
随着林枫轻摇纸扇,娓娓道来,原本那些看见新人来说书,略显躁动的茶客们都安静了下来。
雅间中,一位身穿红袍、眉心点着一个眼睛的妖异男子拿起茶杯,喝了一口,薄唇轻轻吐出二字:“有趣。”
“哥,这故事好,有趣。”一道脆生生的声音也随即从雅间传出。
掌柜的驻足观察了好一会儿,见林枫气度从容,丝毫没有初上酒楼的慌张与窘迫,再加上周围的听众们都全神贯注,看起来被林枫吸引住了。
掌柜的这才放心下来,离开了此地,去忙活别的事儿了。
【今日说书:红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