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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冯叔身世(第1页)

冯叔叫苏施过来。

苏施走到他跟前,低着头等他下句话,却不见冯叔有什么动静。

她抬起头,冯叔还是那套赭色衣裤,面色干黄,身材精瘦,竟是丝毫不显老态。千沟万壑的脸上凸着那双眼睛,虽然浑浊,但仍十分锐利,像是一把利刃能剖进人心里。

在这偌大的李府,任凭风疏雨骤几十年,他从一个青涩的毛头小子,到一个干练的壮年男子,再老如今手段不减当年的风霜老人。

罕少言语却心中有数,行事沉稳,冯叔跟随了主人李鹤山从总角之年到五十有六,也见证了李府从米店营生的小康之家到现下依托仕途的巨富之室,更陪伴了小少爷李颂臣几年的成长、上进。

如今,他便成了李府一株风刮不动、雨浇不走、根深叶茂的老树,李鹤山对其亲近、敬重,都敢把自己的身家性命赌在他身上;他也从不辜负老爷的嘱托,交代的事都干得妥妥帖帖、漂漂亮亮,让李鹤山放了一万个心。

作为如此忠心不二、被老爷信赖,被下人尊崇的人,冯叔成了李府永远的另类:很显然,他不是主子,但又甩了贱生贱养的奴才一大截,或者说就算是奴才,也是比云总管家还要尊贵上几等的高级奴才。

除了李鹤山,没人能使唤他,连李府的正室夫人王氏见了他都颇亲和,两个庶出的娇贵无匹的小姐李书仪、李姿仪也不计较身份、尊卑,也都跟着软软地喊一声“冯叔叔”。

可就是这样一个在李府有权有势的人,年近花甲居然孤身一人,没有家室。

这件事上颇有些稀罕。

实际上,年轻时,冯叔还不叫冯叔,或许该叫“冯大哥”。他长得不算差,五官清朗,眉目端正,一身阳刚的男子气魄,不带丁点脂粉味,性子也都是能让女人安下心去跟着的。

夫人们陪嫁来的婢女里头,几个胆大的对他也颇有钦慕之心。往往走在路上遇见了,就冲他“不小心”丢块手帕,“没仔细”遗只钗环。然后故意焦焦灼灼地寻,就指望着躺在心尖尖上的冯大哥捡起它来,喊出自己的名字,自己方能娉娉婷婷、故作矜持地从他手上接过来,故意让他瞧见自己白嫩柔软、十指丹蔻的小手,再瞧见自己羞羞怯怯、脉脉含情的眼睛,并着一张红霞染就的桃花小脸,最好让他对了眼,当场决定娶自己做夫人。

这群小姑娘没羞没臊,打的主意都挺好,想着自己不动声色、水到渠成地把冯大哥变成自己的丈夫,得着一位妙郎君,还留下一个端庄的好印象。真能这么顺利也好了,可惜,这些个美人儿唯独漏算了冯大哥的性情。

当时,大夫人王氏的一个丫鬟,名唤小蛾,年方十四,在跃跃欲试的女孩子里姿容风采可谓最为出挑。

虽比不上娇生贵养、细皮嫩肉的大家千金,小蛾却也是出落得清秀文气,性子温柔,又因在家时陪着小姐请过先生,她略通文墨,蝇头小字可谓端正,留在雪浪纸上的傲骨寒梅也很能看,说话细声细语,脸上带着酒窝,十分讨人喜欢。

那时,李鹤山有意纳了她,连情同姐妹的主子王氏也有所暗示,但她就吃了秤砣铁了心,回回都装聋作哑,推作不知,独独把冯大哥挂在心头。

那一日,小蛾姑娘知道冯大哥去了账房交账,就故意等在他出来必经的那条道上。

她身着一套新做的袄裙,自知穿妃色最好看,还在随云髻上簪了一朵新鲜摘下的同色杜鹃,更衬出眉目如画,笑靥如花,身姿窈窕,真是个娇滴滴、俏生生的小美人儿。

小蛾正立在太湖石后面的几竿青竹里,心里暗自计较,待冯大哥来了怎么表明心意。

眼瞧着那个膀阔腰圆的身影大步流星往这边走来,她赶紧把块熏了茉莉香的手帕扔在地上,还专门让绣了自己名字的那一角朝上,随后赶紧绕到石头另一边,等着一会儿时机到了就“恰巧”出现。

这么一场戏,真真亏了小蛾不少心思:自己搭台子、自己置行头、自己编戏文、自己演花旦、自己来捧场,只是,只是不知眼前的冯大哥是不是戏本子上写着的那个小生?

瞄着冯大哥越走越近,小姑娘额头上沁出了几粒汗珠,意中人“塔塔”的脚步居然像是落在她的心上,震得她惊惶不定、忐忐忑忑。

近了,又近了。

两步,一步。

“求求你,别抬脚了”,小蛾巴巴地看着那个背影,用丝绦掩住嘴,心里像是倾了一锅的热油,每一处都冒出了白烟,每一处都“兹兹”地响,让她除了这个背影什么都瞧不见,除了自己的哀求什么都听不见。

他停住了!

小蛾只觉得全身的血都跟烧沸了的水似的,翻着滚着往脑袋里窜,此刻恨不能用眼睛指着冯大哥,让他捡起那块手帕。

他果真微微屈下了身子!

他正瞧着那块帕子!

他捡起来了!

小蛾不敢信:居然跟自己编的戏文一模一样!

那么,接下来就是她的重头戏!

我们天纵英才编戏文的小蛾姑娘赶紧深吸一口气,安抚着几乎跳脱了的心,摸了摸烫人的双颊,扶了扶头上一丝不乱的髻,正了正那鲜嫩的妃色杜鹃,这才用拎着裙子轻手轻脚从石头后面袅袅地走出来,边走边压着嗓子说:“走得忒急,我那帕子却是落在哪儿了?”

正预备跟冯大哥“巧遇”,让他好好惊艳一番。可谁知,她一抬眼,却现那个黛色的身影已经走远。小蛾见状,一颗心跳得更激烈,却是痛彻心扉得疼,两汪眼泪滴溜溜就落了下来。

再往地上一看,自己的帕子仍旧躺在那儿,却是皱皱巴巴,绣了“小蛾”俩字的地方沾了一块泥,摊开看,上面居然有擦拭的污迹——原来,原来,冯大哥竟是拿它擦了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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