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你不了解。
她说,不需要了解。你只要能够感觉好一点就可以。人生得意须尽欢,其实失意的时候,更需要纵情。因为快乐可以有人分享。而痛苦却没有声音。她又问他要烟抽。舞池里爆发出一段激烈亢奋的电吉他前奏。她把烟夹在手指里,一只手抓住椅子,随着音乐开始猛烈地摇头。她仰起脸,闭上眼睛深深沉溺,直到电吉他的Solo结束。她用力吸了一口烟,无限快慰吐出烟雾。
这是恐怖海峡的MoneyforNothing。她说,我最喜欢的一段电子音乐。
他看着空下去的酒瓶。他感觉到胃里的翻江倒海。她迅速地扶住他,她说,洗手间在外面。他刚冲进里面就吐了。他扭开水龙头。冰冷的水冲到脸上的时候,有一刻让他窒息。他看着镜子里那张虚脱的脸。他对自己说,其实你并没有你想象中的坚强。
泪水终于滑落下来。
三、追寻想去的地方
凌晨三点多,走出Blue。扑面而来的冷风让我浑身颤抖。我张开手,一边大声尖叫一边朝空荡荡的大街跑过去,梧桐树的黄叶在风中飘落,轻轻打在脸上。清冷的雾气弥漫寂静无声的城市。这个场景似曾相识。我感觉自己是在梦中。
林在出租车里睡着。他醉得一塌糊涂。琳梅说,你应该手下留情,今天他爱的女孩和别人结婚了。我说,难受的时候,喝醉睡觉是最好的选择。我看着这个男人。他的脸很清瘦,嘴唇和下巴的线条显得忧伤,穿着干净的蓝格子棉布衬衣和灯芯绒裤子。脸上有长期在小镇生活的人那种略显谨慎的神情。但他应该在大城市里读过大学,并生活了很长时间。
如果不是一个英俊的男人,我也没有耐性陪他喝酒。第一眼看到他的嘴唇,我就想,这样的嘴唇,天生就是用来亲吻的。
等在洗手间门口,听到他剧烈呕吐,我想他也许会好一点。流泪,呕吐,都会让身体里隐藏的灵魂更快地空洞下来。当他打开门出来,我握住他的手指。我们转到一个黑暗偏僻的墙角里,他拥抱住我。他的脸埋在我的脖子里。他低声地说,到底有没有爱情。我闭上眼睛,没有发出声音。
在殷力的公寓楼前,我下车。琳梅和她的男友和我道别。这个男人还在沉睡中。走出电梯,拿出钥匙开门。殷力从他的房间探出头来,他说,回来了。
回来了,我懒懒地推开他,一边朝卫生间走去,一边奋力地脱掉大衬衣和厚厚的牛仔裤。
天知道,这都是这个一米八的大个子男人的衣服。殷力皱着眉头把手挥了挥,满头的香烟味,真难闻。他说,应该把你赶回自己家里去。
我顾不上和他较劲。等浴缸泡满热水,我一下就把脸沉在了水里。殷力还在门口唠叨,今天罗打了我的手机。他要你打电话给他。
现在不想打。
这件事情,你不应该拖太久。
知道了,我听见自己从水里冒出来的闷闷不乐的声音。或者早点回去上班,或者早点去北京,任何事情都是早做决断好。就像殷力重复过好几遍的,你要么起步行走,要么躺下来。但你不能蹲着。
走出卫生间的时候,看到殷力严肃地坐在那里。他说,你这样飘荡不定,我很不放心。
放心,在你出国之前,我肯定会得到结局。我拍拍他的头发,穿着玫瑰红的小碎花睡衣蹦到沙发上。我说,今天在Disco听到恐怖海峡的曲子,很酷哦。我蹲下身做了一个抱电吉他的姿势,放开嗓门模拟了一段旋律。
殷力的脸上有了快乐而无奈的笑容。就算你是聪明的女孩,可你也不能对自己的生活没有预算。
我们可以对生活抱任何期待吗,我说,生活给我们的答案永远都是离奇。
殷力开始睡觉。我打开电脑,先放了一张CD进去。看看时间已经是凌晨五点多了,天色开始发白。离休息结束还有最后两天。两天以后,我在电台兼的那份工作也该发薪水了。写了整整一个月的稿子。那个主持音乐节目的主持人,连开场的问候也要我替她写好。我受够她的愚蠢和做作,却不能有怨言。
除了写稿,我不知道自己可以做什么。就像我对罗曾经说过,我的谋生能力并不强。可是我需要收入。百货公司里面那瓶纪梵希的小熊宝宝去看了好几次。如果没有离开单位,没有离开家,几百块钱一瓶的香水对我来说,从来不是问题。可是现在,最起码要写上一星期的节目稿子,才能换回来。还应该和殷力对分一半的电话费。虽然他不会和我计较。
想了一会儿现实的问题。如果生活中我有认真思考的时候,除了写稿,大部分也就是和钱有关了。可是这个问题到最后总是使人郁闷。比如王菲做个百事可乐的广告,就有上千万收入。我也许花上三生三世的时间写稿子,也赚不了那么多。所以她可以做出酷的表情,对任何人爱理不理。即使是唱片公司的老板,也不用看他太久的脸色。因为她说五年后就打算退休,足够了足够了。思路散漫地想了半天以后,我给了自己一个简单的结论:继续写稿。两天后去电台领稿费。
写完稿子是早上八点。一边打印,一边去厨房拿冰牛奶喝。然后把房间的窗帘拉严。灿烂的阳光和涌动的人群都不属于我。在床上躺下来以后,我把被子盖住头,回想了一下见到林之前做的那个梦。很奇怪,以前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梦。是一条夜色中的河流。我站在旁边,看着它。它被茂盛的浮萍所遮盖,已看不到河水,只有浮萍开出来的蓝紫色花朵散发出光泽。我看着它们,内心被诱惑无法克制。于是我走了过去,脚下一片虚无。在浮萍断裂的声音中,我慢慢地下沉,腐烂芳香的气息和河水无声地把我浸润。可是我的心里却有无限快乐。
那个男人的眼睛一闪而过。在他无助而粗暴地把我拥在怀里的那一刻,我听到他的心跳。我闭上了眼睛。
四、这是一个空城
早上一醒来就觉得心情不好。首先是父亲打了一个电话过来。一开始口气是好的,叫我回家,说如果真不想回去上班,就重新替我找工作。我说,不用你管,我想好是要去北京的。
不许去北京。父亲说。
你没有权利限制我的生活。电话断了。父亲还是沉着的。最起码他想到,如果我身无分文,最后还是得回去。可是我一直都在想着摆脱这个家。这个家除了钱,什么都没有。但是我呢,我是连钱也没有。
我在殷力的衣橱里找了一件黑色的长袖T恤。他的衬衣都可以做我的外套。然后拿了一个苹果,去地铁坐车。要交稿子,要拿薪水。虽然我一点也不想看到那几张讨厌的脸。
在地铁车站,我又遭受一次打击。碰到高中时的男友和他的妻子。那时我刚好蹲在候车站台上啃苹果。我喜欢看到陌生人,看他们一群群从我身边走过。我们之间的距离最近的时候只有两厘米,可彼此的灵魂却相隔千里。城市生活给人的感觉总是冷漠。而我是个好奇的人。小时候,我常常一动不动地看着别人的眼睛。别人对我父母说,这个女孩子一点都不怕生。长大以后,有很多人提醒过我,不能放肆地看别人的眼睛,尤其是对男人。因为这对他们来说,可能是种诱惑。我常常想,那个被我看着的人,他是不是会走过来和我说话。我希望他能够把我带走。
然后一个高个子的男人走过来叫我,小安。我的嘴张了半天,终于叫出他的名字,你好你好。一个穿着粉红色毛衣的女人微笑着跟在他的身后,他说,我的妻子,我陪她去医院。我看到她的肚子。我连忙又说,恭喜恭喜。太客套了。我几乎不想说话。最起码有六年我没有和他相见。失去了缘分的人,即使在同一个城市里也不太容易碰到。
他认真地看了看我,他说,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他把手搭在女人的腰上,扶着她慢慢地走了。我想起来的是十六岁的时候,看完夜场电影,他送我回家,在楼道上他的亲吻。所有的温柔甜蜜终于凝固成脑海中一个平淡画面,而且轻易不会想起。时间让爱情面目全非。或者这并不是爱情。
我放手离开的那份感情,并不是我理想中的爱情。
那个醉酒的男人林,在把脸埋在我的脖子上的时候,曾轻声问我,到底有没有爱情。我无言以对。如果我没有和他分手,我是否会和那个穿粉红毛衣的女人一样,温柔平和的脸,被好好地照顾着。而现在的我,啃着一个苹果,四处奔波,一无所有。
去北京,罗带我出去逛街。过马路,他在人群中轻声叮嘱我要小心。从车里出来,把手放在我的头顶,防止我的头被撞痛。这些温暖妥帖的细节给了我感动。
从小我是寂寞的孩子。父母忙碌于事业,常年在外。作业本上的签字都是保姆的。我从来不幻想任何安慰和陪伴。可是我答应罗。答应这个开始歇顶的中年男人,我可以去北京。有时候,做出一个决定的理由可以是这样的简单和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