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打通之后,张岚一提老人王翠花的事情,本意是想着请黄元香找人了解一下,没想到张岚刚一提名字,黄元香就知道了说的谁。
王翠花在这附近的几个街道社区都是挂了号的,当初因为赡养的事情,老人把孙子孙女都告上过法庭。
但是怎么说呢,最早的时候老人行动方便的时候,因为老人儿子去世的早,一开始还好,后来随着年龄渐长,慢慢的老人的女儿就受到了王翠花的重视。
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的老人手上的各种证件和补贴就到了女儿的手里。
刚开始老人的孙子还是不在意的,京都爷们,自己奶奶在家住着吃顿饭,怎么也有老人一口饭吃。
但随着老人的身体状况大不如前之后,吃药和看病的事情就摆到了台前。
原本老人是应该有钱的,但这个钱在后来老人交到了女儿手中之后,等到需要看病的时候,老人女儿不在了。而老人自己又没有钱,这就有问题了。
用老人孙子的话就是:他也不图老人的钱,但是王翠花还能动的时候每天都没歇着过,经常会找个灵活做。
他是没花过老人的钱,但从老人住到他家到现在,老人平时也不花钱,衣食住行什么的都是家里人给她置办的。
等于老人手中的钱,除了给小辈发个红包或者零花钱之外,大多数的时候都应该是存起来的。
这么些年下来,不说有多大的数字,五六万总该有的吧。
但现在是查询老人的各个银行账户,也就几千块钱。查询支出的记录,找到老人的外孙和外孙女,却是没人承认这个事。
再问老人,说是这个钱给了女儿让她办什么事了,但具体是怎么用的老人也说不清楚。
在问的急了,老人就说在家里的时候吃喝花了,具体花哪里了不知道,反正就是在家花了。
就这样孙子急了,提出赡养归赡养,要么几家共摊,要么其他家照顾他家多出钱也行。反正是他不管了。
后来老人在外孙女的支持下上了法庭,认为丢了面子的孙子就更不松口了,不管你们怎么说,我就是不管了。法院判我一个月给多少就给多少的,反正按照法律上来说,现在老人的三个子女都已经去世,接下来的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都有赡养义务,大家按照法律来,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几场官司下来,就形成了现在的这种情况,老人无人照顾,该打的生活费都按时会打,但是其他的什么都不管。
社区也是没办法,京都脚下,原本是打算把老人送公立敬老院的,但是打官司之前因为老人孙子的存在,并不算孤老人员,条件不符合。
等后来几场官司一打,附近的敬老院也不收了。因为麻烦太多,被敬老院的工作人员找借口给推拒了。
再后来官司打了之后,有了每月的赡养金,老人的一些评定也不好办。就这样王翠花的事情在上一级的领导部门都讨论过,后来街道上给予了孤老人员认证,安排了临时住房。
现在等于是老人是由街道上负责照看,以后老人不在了也是由街道上负责老人后事。
至于老人的手机话费问题,黄元香的解释很直白,街道上可能会逢年过节或者定期去上门探望一下老人。但是指望他们给老人打电话聊天之类的,这个要看负责他的工作人员的耐心了。因为那并不是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