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伊桑斯真的和特伦斯是很好很好的朋友,所以才不会再提起那些事。
尽管巴西是一个移民组成的多彩国家,但就和南美这片神奇大陆上大多数的国家一样,几乎没有任何的国民愿意背离他们的祖国,这种奇异的归属感不能用任何的爱国宣传和爱国教育来解释。只能归根于血液里的情怀。
年少的特伦斯则是极少数被其他大陆家庭领养的孤儿。
特里的父母死于一场抢劫案。父亲被摩托车直接撞死,母亲在死亡前后被摩托车在地上拖着走了一公里多。特伦斯当时就在现场,也度过了那恐怕是世界上最难熬的一公里。好在他当时还小,没什么记忆。更幸运的是,他在他母亲的怀里度过了人生中最艰难的一公里后竟然毫发无损。生命都是奇迹,无论生命自己知不知晓。
那场事故之后,他被一家孤儿院收养。这家孤儿院既不是由政府出资的福利院也不是个人支持的捐赠院,那是一家宗教性质的,在教堂名下的孤儿院。孤儿院的院长就是教堂里的神父。
在被收养之后,在教堂里,特伦斯还参加了唱诗班,他在里面接受教育,玩耍,成长,并且还结识了一家人都是忠实信徒的伊桑斯,也就是他认识的里奇。
特伦斯其实小时候是一个很孤僻的人,这句话不是说他长大之后就热情开朗了,因为他长大之后也只是一个对特定的人热情的人。这样的特伦斯没有办法他和其他被教堂收留的孤儿结为朋友,但是也没有人欺负他。这也不是因为他们是一个非常友善的孤儿院,那些小鬼即使是有这个想法也做不到。竞争到处都是,在那种地方在无知的稚儿之间尤其可怕。而特伦斯不被欺负仅仅是因为他自己是一个凶残万分的人。
在特伦斯处境最艰难的时候,他是那种即使瘦骨嶙峋,也要用自己凸出的骨头扎进找他麻烦的人的肉里的那种凶狠性子。也是因为这样,再艰难,最多也就是被孤立而已,而正是在特伦斯最艰难的时候,特里认识了里奇,伊桑斯·里卡多。
伊桑斯的家庭是巴西的中产家庭,他一家人都是白人,他的母亲是会计,父亲是律师,他还有一个弟弟。除了这些血脉亲人,他还有一个青梅竹马的小恋人。在家长的默许下,六岁时,他们就非常认真地私定终身。伊桑斯从小就立志当一名金融从业者,在大多数小孩还不懂金融是什么时就立下这样的志向。本来,不出意外,伊桑斯的人生轨迹将会是成为一名成功的银行家,和自己的小女友到了法律允许的年龄就结婚,再然后有可爱的孩子们。成为和这个国度似乎有些画风不符的人人眼中羡慕人生赢家,就像他的父母。
里卡多一家人都是基督教的忠实信徒,每个星期他们一家都会按时做礼拜。
于是,家住在了收养特伦斯那家教堂旁边的伊桑斯就认识了住在教堂的特里。
教堂里其实有很多的孤儿,而且大多都是诚心信教并且天资不错。不然,他们不会有资格被选中到这里。在很多国家,这种教会开办的孤儿院几乎就是孤儿最好的去处。而伊桑斯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这样一群可怜的小天使中,对特里格外不同。
或许,特里从小本身就是一个格外不同的人。
特里不受孩子们的欢迎,被孩子们孤立,然而不代表他不受神父的喜欢。他是唱诗班的领唱。
他有一副天生的好嗓子。
但伊桑斯后来回想起特里,最先想起的仍然是那个只能让人注意到那一头灿烂金发而不由自主忽视别的东西的背影,而不是他稚嫩却动听的嗓音。
无论如何,伊桑斯和特里就这么理所当然地认识了。准确来说,是伊桑斯认识了当时跟着神父姓穆里奇的特里,特里·穆里奇。而当时的特里还不屑于认识一个他完全不认识凑上来的小孩,他总是戒备着,怀疑每一个人的不良居心。
尽管这个小孩长的还挺顺眼的,尽管这个小孩说话还挺有礼貌的,尽管这个小孩还挺有见识的,尽管这个小孩好像真的挺喜欢他的。
就是太烦了点。
后来这个烦烦的小孩伊桑斯在不懈的单方面努力下最终还是成为了特里的好朋友,特里口中的“里奇”,也是被孤立的特里当时唯一的好友。
说实话,伊桑斯从小就是一个很听话的孩子,知文识礼,进退有度。即使到今天,特里还是唯一一个觉得伊桑斯好烦的人,也是唯一一个有幸被伊桑斯那样纠缠的人。
某一个安静的下午,伊桑斯又跑到教堂来找特里。两个人不知道为了什么打了一架之后都累瘫在地砖上。说真的,别指望小男孩子会在交友过程中好好说话,细声细气地交往,都是一言不合就打起来。嗯,可能还不止是,小,男孩子。
刚打完架之后,两个人的身上都蹭的一道道的灰迹,全都毫不顾忌形象地摊在地上。
特里用手遮住刺眼的阳光,却仍然透过手指间的缝隙盯着广阔湛蓝的无云天空。他喘着气,金色的发丝因为汗水粘在脸颊,他问同样摊在他身边的人:“里奇,你说,你怎么一直这么讨厌?”
“你才讨厌。”伊桑斯当时也还幼稚,和后来那一幅艾伯特讨厌的完美先生的样子相差甚远。他伸出自己骨节分明却不显得过于秀气的手把自己微卷的黑棕色头发从汗水打湿的额头上拨开,露出自己白皙光洁的额头。
“明明就是你一开始就莫名其妙地缠着我。”特里说。他们已经在短暂休战之后进入了争吵谁更讨厌的环节,并且成功又完全把刚刚那会打架的理由抛在了脑后。反正要再打一架的话,已经有了新的理由。
伊桑斯不开心地撇撇嘴:“谁叫你开始总对我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而且,现在还老凶我。”他其实心里一直很清楚是什么一直在暗地里唆使着他和眼前这个暴躁的野小子成为朋友的――是他的自以为是,自我为中心和可笑的征服感。他是个聪明的好孩子,从小受人喜欢,无论是同龄人还是长辈都喜欢他。而特里毫无疑问就是个例外。
那个金发的小孩怎么可以不和其他人一起来我这里那糖果,还在那里唱歌?
这就是伊桑斯心里和特里开始交往的,可笑又幼稚的开始。
伊桑斯不久之后就幡然醒悟,他觉察到自己的幼稚和可笑,这就像特里的反驳:“我就是对你爱理不理怎么了,我就是凶你怎么了?你就以为地球要绕着你转,所有人都要把你供着,对你好,是不?哪来的这么大的脸。”
而那个时候的伊桑斯可以毫不芥蒂地露出一个笑容,他知道特里的话是对的。他是傻的。然而那个时候他甚至可以这样反驳特里:“因为就是所有的人都对我好啊,你现在也是。”他是上帝偏爱的孩子,所以几乎是理所当然地获得了所有应得的宠爱。但是,伊桑斯不说出来,他决定就在微笑的沉默里结束这个话题。
只有伊桑斯自己知道,他在醒悟的那一刻,却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迷茫。因为,也就是在那一刻,他发现除了最开始他纯个人的幼稚原因之外的理由,他还有其他一定要和特里成为朋友的理由。
那就是特里·穆里奇,准确说特里这个本身,就足以让人心动折服。
在那个冷漠又桀骜不驯的男孩身上有一种在世界上不常见的热烈真诚。
伊桑斯不清楚赤子之心到底是什么,但他清楚的知道,自己没有他接触到的这个社会上没有人有那种只在理想状态下存在的精神或是人格。假如有的话,那么只有特里。
伊桑斯觉得特里是个例外。
特里本身就是一个暴躁的人。他甚至从来不掩饰这一点,满嘴的嘲讽,一言不合就说脏话,脏话不过瘾就上手,打架最喜欢用手肘和膝盖,专挑疼得的地方来。对此,伊桑斯也只能评价“粗鲁”这个词。伊桑斯本来是对待特里这种人是有多远躲多远。
可是,伊桑斯因为自己的幼稚和特里认识之后,越和特里相处就越觉得想要更深的了解他。人格魅力真的是一种不可言说的奇妙东西。
伊桑斯本身可以算得上有人格魅力的人,从小到大。可是,他的魅力是建立在英俊的外表和符合社会标准的礼仪上的。他的一切都寄托在道德礼仪,信仰教条上。如果说,对于大多数人,这些是拘束限制他们的绳索,后天被迫使他们产生奴性,而不得不屈服的话。那么,对于伊桑斯这类人而言,他们就像是摸索着这些束缚人的绳索翩然起舞的舞者。那些绳索就是他们的行进轨迹,是他们人生的依托。所以,他们当然彬彬有礼。所以,他们当然无懈可击。站在绳索里的人很难不对伊桑斯产生好感。因为,伊桑斯们是这个社会推崇的那类人,他们曾经是骑士圣女,现在是绅士名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