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夏日的年度骑兵竞技大赛周,通过秋季的魁北克野外围猎,具备领导才能,勇于任事的孩子,自然会脱颖而出。
荒原之上,围杀一群买来的病鹿,不过是一个围猎演习,一个小考。
真正的实战是野外,是魁北克无尽的蛮荒。
一把秋风如刀,千山落叶飘红,积叶会掩住水洼,树藤会变为亡命的绞索,林中鹿再肥,也不会归于无胆之辈。
荣克不是保姆,不会保证随他一起北上围猎的孩子,还可以回来。
鹿与死亡,去不去都在那里,他只会问一句:谁愿与我一起?
他只是希望,帝国少年骑兵军中成长起来的骑马少年,可以无愧于帝国少年。
生若朝霞,死如樱美!
……
“清洁好了。”
大房子中,客厅中的光有些晦涩,或许是窗户透光不好,或许是窗帘的原因,更或许是因为房主是个老妇人。
一个孤僻的老妇人。
黄褐色与殷红色的老家具,老式的组合布沙发,木地板上是一块块花色不一的地毯。
横在布沙发前的长条茶几,是房间里唯一有点亮色的东西,是玻璃的。
只不过,上面摆着的白瓷细颈瓶里,插着的是三束塑料假花。
这是六十七年代流行的花艺了,李嘉诚就做过塑胶花。
不知道为什么,建筑,建筑内的氛围,总体给外来人的感觉,似乎真的与房主的状态,有着一股冥冥中的联系。
孤僻的老人生活的屋子,真就有股霉腐的气息,似乎有一种挥之不去的阴郁,凝而不散。
可偏偏老人,却是喜欢晒太阳的。
吉屋喜之助抱着怀里的吸尘器,踏出了房门,对屋外靠墙的藤椅上坐着的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妇人,微微一躬:“美利桑夫人。”
梅丽莎的眼光越过房前廊道的栏杆,依然在看向远方,闻声微不可查的点了点头,示意听到了。
尽管,她被叫错了名字,却没心情纠正这个错误。
逝去的青春,有太多错误丢在了往日的时光里,纠正别人的称呼错误,是她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才会做的事情。
那时候犹在眼前,却离现在太久了,久的早已忘记。
吉屋喜之助习惯了“美利桑”夫人的稳重,毫无芥蒂的做起了自己的事情,扶着墙,抬起一个脚,把脚上套着的鞋套朝下摘。
“吉姆。”一声很轻的招呼。
吉屋喜之助没有听到,仍在自顾自的脱鞋套,把鞋套朝带来的塑料袋里装。
一是老妇人很少主动跟他说话,少的他都习惯了。
二是他对吉姆这个鬼名字不敏感,很多次别人叫他,他听见了也没有感觉。
他太轴了,很难被养出狗一样的神经反射信号。
可是,吉姆这个名字却是他自己取的,因为别的他记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