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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四章 热闹(第3页)

之后没过多久,还没有入冬,街上起火,甘成正好路过,虽然想起儿子说要他小心避火的话,还是冲入火海救人,当时他都以为自己必死无疑了,毕竟水火无情,不是功夫好,内功强就能避得开的。

偏偏他救了人出来,救的小孩子到是被烧掉了头发,脸上也乌漆嘛黑,还有点儿灼伤,他自己却完好无损,连衣服都没烧坏,就是出来之后发现儿子给的那张符没了,消失不见。

别人都觉得应该是在火里被烧坏了,甘成,甘昭父子却知道并不是,那张符是儿子所赠,甘成十分宝贝,一直贴身放着,现在放符纸的锦囊都没事儿,符纸又怎会烧坏?

甘昭一时后怕,一时又对红尘感激不尽。

这是后话,此时此刻,红尘还在街上玩。

这会儿还没入冬,天气还不算特别冷,又逢大比之年,就算外面差不多快天翻地覆了,京城还是歌舞升平。

今日蝶楼的舞姬艳娘要出阁,夫家只是个普通的小秀才,比艳娘还要小八岁,虽说秀才很小,蝶楼里出了名的名妓们嫁入豪门大户的不知有多少,可艳娘做得却是正头娘子,她资历老,又和她那些姐妹们关系不错,蝶楼对这事儿也颇为重视,好多舞姬,歌姬,名妓都歌舞助兴。

整个燕雀街上,张灯结彩,金粉铺路,热闹的不行。

小商小贩也喜欢凑热闹,今日到燕雀街上逛一圈,估计赚回去的银钱比得过他们往日半月的收入。

红尘听见那边热闹,也过来凑了凑,凑近一看,不免咋舌。

罗娘和小严简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满街上搭了无数个花台,说是有蝶楼名妓登台献艺,为婚礼助兴。

“这不是抢新娘子的风头?”罗娘摇了摇头,皱眉道,“按说这等事,应该低调些才好吧。”

红尘也笑:“蝶楼不同。”至少人家自以为不同,到也不是什么坏事。

换了别的名妓,舞姬什么的,若能从良,自然很高兴,恨不得把以前的事儿都忘了,谁也不要记得才好,婚礼自不会弄得多么盛大,要是让人时时惦记,以后的日子恐怕也不好过得很。

蝶楼却偏偏不同,人家里面的名妓一点儿都不觉得自己的身份有什么见不得人,就是平日里与人交往,风度也不在那些千金小姐之下,气势更是十足,红尘此生到没怎么见识过,上辈子可是看过蝶楼名妓的风采。

人家对自己的职业,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活得潇洒,就是她们这些普通人不理解,也不能对人家的生活方式指手画脚。

“行了,有热闹看,咱们就看个热闹便是。”

红尘失笑。

整条街上,不光是文人墨客众多,连大家闺秀,小家碧玉,也一点儿都没有忌讳,高高兴兴地带齐了人手来看热闹,除了蝶楼,恐怕也没有别的秦楼楚馆有这等风光了。

左右摊贩卖的东西多以文房四宝,古董摆件,还有手工艺品为主,另外就是卖吃食的,还有几个卖胭脂水粉的摊子。除此之外,除了蝶楼的人,还有其他名妓也来了,一时间歌舞声不断,各种节目看得人眼花缭乱,连红尘都觉得眼睛有点儿不够用。

“别乱跑啊,小祖宗,您消停点儿吧。”

正看歌舞,旁边忽然传来一声焦躁的呼喊。

红尘回头看去,就见一个老仆气喘吁吁地跑,他前面还有个大约五六岁,梳着两个小辫子,手里举着糖葫芦横冲直撞的小姑娘。

那小姑娘耳朵上戴着明珠耳铛,辫子上居然是两个活灵活现的蝴蝶,乍一看以为是真的,仔细看才知道是金丝制成。

也许这点儿金子不算太值钱,可这份手艺,那绝对比金价儿不知道高出多少,小女孩儿长得也玉雪可爱,看五官轮廓,不难看得出以后必然是个倾国倾城的大美人。

“这是谁家的小姐?”

罗娘吓了一跳。

红尘扫了一眼道:“衣服料子看着不起眼,却是江南的贡缎,不是一般人家用得起的。”不过京城富贵人家多了去,她也看不出小姑娘是谁。

小严板着脸道:“反正够不负责任,就有个老仆跟着,也不怕小丫头被拐子拐了去。”京城是年年打拐,可拐子还是屡禁不止,别说这么大的孩子,就是成年女子也不敢这般随意上街。(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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