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疆小说网

苗疆小说网>龙战野什么意思 > 第六十三章女王卑弥呼(第1页)

第六十三章女王卑弥呼(第1页)

从汉武帝伐灭卫氏朝鲜,将汉朝疆域推进至汉江流域开始,就陆续有日本人通过朝鲜半岛赴中国参觐、朝贡,逮至东汉末年,史料所记载的已有三十余国。想当年张禄入宫为郎,郎官属于官僚预备队,不是光负责守卫宫禁的,同时也必须在长官督导下研读典章制度,以备将来外放,好为官为吏。所以内廷的很多史料他是读到过的,自然记得有这么一个“狗奴国”。

当时日本列岛上全都是一票丁点儿大的小王国,甚至可以说只是些原始部落,大和王朝尚未完成统一——其实就连大和是否已经诞生,后世史学界都还有异论——那些奇奇怪怪的名字,张禄大多记不清了,只对四个国名有印象,即:邪马台国、鬼国、鬼奴国和狗奴国。

所以记得邪马台,是因为他前世玩过日本电子游戏,知道那是日本最古老一个王国的名称,曾经出过个女王叫卑弥呼,给曹魏进过贡,获赐一方“亲魏倭王”的金印。至于后三个小国,纯粹因为名字诡异,所以才能有所印象。

中国的官吏比较小器,但凡这些偏远小国来贡,都特意给他们挑选最卑下的字眼来音译国名。比方说鬼国,完全可以翻译成瑰国、玑国、骥国嘛;再比方说狗奴国,也可以翻译成钩弩国,或者驹女国……

张禄就奇了怪了,自己离开那号称在“会稽海东千二百里外”的小岛才不过短短三天,你说航到琉球犹有可说,怎么就能跑日本来了呢?敢情海洋被等比例压缩了?这特么就不科学啊!

心中既有疑惑,就不想那么快离开,而想要再深入一探究竟。再说了,从日本九州岛的北部,按道理是有海船可以直航朝鲜半岛的,只要登上半岛,返回中原便再无阻碍。狗奴国他记得是在邪马台南边儿,可能在后世的日本九州岛南端,而邪马台则在北九州,与大陆联系相对紧密——要不然也不会光他家千里迢迢往洛阳进贡,独家得着倭王金印了。

故此离开那个村落,他就一路北上,短短半个月的时间,纵穿九州岛。当然啦,以他的脚程,真撒开丫子狂奔,不用两天就能见着北方的海岸线,但他特意深入好几个村庄,探问风俗民情,还基本上学会了日本话——当然是古日语。

——意念虽能沟通,总不如语言来得方便,尤其他终究还不是天仙,面对的也只是些凡人,一个说话,一个放电波,相互间就很容易出岔子啊。

然后他就大致探明了,光自己这直线往北,就先后穿过六个国家的领地,从南方的狗奴一直到北方的邪马台。而且他还发现,狗奴人貌似和邪马台人并不属于同一人种,前者又矮又黑,更接近于东南亚人,后者相对高大(其实平均下来也不过一米五出头罢了),肤色也白一些,更接近于东亚大陆人。两国不仅风俗习惯,就连通用语,也都存在的很大的差异。

进入邪马台国之后,张禄突然间想到了一个问题——自己不能这么就回大陆,我还有事情要办!

什么事情呢,那就是炼宝。

张坚传授了他全套的炼器之术,希望他能够把女娲的五色石炼成五种异宝,以备将来协助自己对抗天公刘累。可是炼宝光有原材料还不够,首先必须确定所蕴含法术的种类、所需要达成的功能——好比说你得着一块精铁,就得先计划好要把它铸成鼎,还是锻成剑、炼作刀——然后再寻找合适的催化之物。

张禄别的没想好,光琢磨着火之石可以炼成一种火属之宝,这主要是因为他正跟着张坚在学习火系的法术——“热核风暴”。当然火之石其实跟火没啥关系,但它终究是红色的呀,你要祭起块蓝色石头,结果那玩意儿“biubiu”地喷火焰,瞧着也不搭不是吗?

那么,该当寻找何种催化物来炼宝呢?要炼火法,当然得要有火,可你要是点根小蜡烛,就算炼成了宝也煮不开一壶水……世上最具威力的当然是太阳之火,只可惜张禄上不去——而且为了炼宝直接把自己焚了,这种蠢事儿他才不会干。次一等能够想到的,就是火山了,火山岩浆来自于地幔或者地壳深处,轻易便可达到上千度的高温,在这年月的地球上罕有其比。再说了,你就算燃尽千斤劈柴,又能产生多少热量?怎能跟火山岩浆相提并论。

可是中国哪儿才有活火山呢?张禄思来想去,仍然毫无头绪,等到这回到了日本,他才猛地反应过来——有富士山啊!

他记得富士山在历史上是曾经多次喷发过的,就算不是彻底的活火山,起码也是座休眠火山,值得前去探查一番。要是能够趁便把火之石给炼了,那自己从此就有旅行目标了啊,要行走各地——包括异域——把剩下四块石头全都给炼成了宝。那玩意儿在原石状态下可是会衰变的,就算以真气包裹,可以避免辐射,终究不是长久之计。

你说把块铀矿搁个铅匣子里,和干脆做成核弹,哪个更安全保险一点儿?不考虑爆炸因素,后者要稳妥得多啊——核弹外壁又岂是普通的铅容器可比的?

可是要去富士山,就先得渡过海峡,从九州跑本州去,他这人生地不熟的,就不知道要花费多少功夫才能寻到。这年月日本列岛上居民数量不多,又没有统一政权,自由行没那么简单,不是随时都能找到人问路的。所以他想先在邪马台国寻个向导,左右相隔不远——比起中国而论——相信一定有人曾经去过本州。

普通村夫村妇,当然不可能远游,所以先得找座大城市。张禄经过打问,直接就奔了邪马台的首都。号为首都,其实也没城墙,就一圈半人多高的木栅栏、土围子,防御强度还不如密县的张家坞堡呢,规模倒是大了好几倍。才进城,突然他就被一个人拦住了去路。

那人双手抚胸,略略躬身,目视张禄双足,柔声问道:“请问先生,可是来自汉国吗?”

张禄一瞧那人,貌似身份不低啊。要说狗奴人无论贵贱、官民,穿着打扮都差不太多,一样断发纹身,只是有钱人穿得好一点儿罢了;邪马台人则不同,贵贱之别非常明显,普通百姓的打扮跟狗奴人相差不大,贵人却不断发,而是梳成抓鬏——女人一个,在头顶,男人俩,在头颅两侧——身上刺青也少,穿着上衣下裤,脖子上往往还挂一串儿勾形的项链。

眼前这人就是这等打扮,白色衣裤,都是细麻织成,而且非常整洁,脚蹬一双麻鞋,也没沾多少泥污。这人脖子上挂的项链也是白色的,瞧上去象是用贝壳磨成——一般老百姓可肯定置办不起这一身行头啊。

于是作揖还礼:“不错,我正是从汉国而来,不知道贵人是……”

那人谄笑道:“不敢称贵,小人叫做弥马获支,奉了我家大王之命,特来延请先生,前往王宫叙话。”

张禄知道自己这身打扮很显眼,他还在奇怪呢,进入邪马台国也好几天了,就不见一个有文化的过来搭讪。不过再想想,估计有文化的全都聚集在国都这儿,乡下就基本没有,而且以这年月的行政水平、决策速度,就算听说了自己的消息,等到上层做出反应,也差不多得好几天时间吧。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