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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章 因果鼠的三灾(第1页)

对啊!这因果鼠,有着那因果树的庇护,这什么大劫大难,都是不近身的,这他还怕什么三灾利害呢?

因果鼠说道:“这以前,我在因果树下生活,有这因果树的屏蔽,这天道,也是,发现不了我们这些生灵的,所以,这么多年来,什么天劫,都是,没有发生降临在我们身上的,可是后来,因果树,已经是陨落了。我也是,失去庇护,再也不算是,名义上的万物不侵了。

这我的皮毛,虽然,是受到这因果树的常年的浸染,已经是万物不侵了,这来自天道的雷劫,也是近不了我的身的。但是,这我的五脏六腑,还是,没有达到这真正的无所畏惧、万物不侵。而这三灾利害,偏偏,就是产生于内部的天劫。

这起先的五百年的天降雷灾,我还是,可以利用我的因果皮毛,来庇护我的。我是能躲得过,寿与天齐了,而你是定定地躲不过,就此绝命的。

可是再五百年后,就要天降火灾来烧我了。而这火不是天火,亦不是凡火,是叫做阴火。自本身涌泉穴下烧起,直透泥垣宫,五脏成灰,四肢皆朽,把无数年苦行,俱为虚幻。这时,我的因果皮毛,却是没有一点作用也顶不上了。是从涌泉穴下烧起的阴火,我也是毫无办法。所以这第二灾,我是铁定躲不过的,如果是勉强渡过,那也是气运滔天了。而你嘛?这第一灾,也渡不过这,那这第二灾,你肯定是没有渡过的可能性了。

最后,第三灾到来的五百年,天道是又降风灾吹你。这风不是东南西北风,不是和熏金朔风,亦不是花柳松竹风,唤做鸹风。自囟门中吹入六腑,过丹田,穿九窍,骨肉消疏。这与第二灾相同,虽然我的头上的皮毛,能够抵御抵挡一些这鸹风,但是无孔不入,密密麻麻的鸹风,防不胜防,就是那些漏网之鱼的鸹风,吹入六腑,我的丹田,九窍,和骨肉,也是万万抵挡不住的,肯定是当场殒命了,而且是魂飞魄散了。而你嘛,那就是不值一哂的了,……”

我说道:“你别说的怎么绝对嘛!我在你的口中,怎么是这么的没用啊!这三灾利害中的第一灾,我都渡不过,也太瞧不起人了吧!”

因果鼠说道:“我说的是事实啊!以你的实力,这天道,都不会注意到你这些小角色的,这三灾利害,是铁定不会降临到三千年后的你的,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倔强的说道:“这,这你说得也太过,太损了,我肯定在五百年后,就能够让那天道注意到我,这三灾利害,也是会降临到我身上来的。……”

因果鼠惊诧道:“哈哈哈哈哈,你这小子,也是有趣,这天下的修炼生灵,对这天道,那是避之不及啊,对着三灾利害,更是谈之色变,希望是永远不会遇到,可是,你这小子,对这三灾利害,还是理直气壮的要那三灾利害,赶快赶快,降临到你的身上来,这你,这你,不是找死嘛!

我是个特例,这有着因果树气息的庇佑,这天道还发现不了我。但是,这不止是你,就是天下的所有人,下至孤魂野鬼,上至三清掌教,这都是在那天道的监督之下,你的一言一行,都是被它知道的一清二楚的。虽然说天道无情,所以最公平,但是难保它的小孩心性爆发,就在你还没成长起来,就将属于你的三灾利害给提前降临了,这你还不知道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呢?……”

(我问因果鼠,说道:“这天道,什么时候,小孩子心性爆发过啊?有什么实例嘛?你不会是唬我吧!”

因果鼠说道:“好人不长命,坏人活千年,这不是活生生的例子嘛!还有,那些吃了什么青丹朱果等等仙材的人,不用苦修,就能够白日飞升,这不是靠天道的小孩子心性,难道是靠那人的祖辈阴德,祖坟上冒青烟嘛?!”(论奇遇,还当属《蜀山剑侠传》的李英琼最为突出,她从一个普通的女子,经过无数的机缘巧合,得到长眉真人的紫郢剑,收服神雕佛奴和猩猩袁星,吃下了许多罕见的朱果,又得到前辈仙人所留的太清神焰率兜火和白眉和尚的定珠,最后还获得了前世挚友圣姑的一甲子功力,总之她终于成为蜀山派后辈中最杰出的人物,因此连书中那些前辈高人都对她的奇遇赞叹不已。

当然,这她的前世纠葛,长眉真人,更是,像开了挂一样的人生,一出道,就吃一千三百年结一次的朱果,又得紫紫郢、青索双剑,灵翠峰(凝碧簪)、神圭,还有什么天慧、乙光双剑,七修剑(龙名金鼍,蟾名水母,鸡名天啸,兔名阳魄,蜈蚣名赤苏,龟名玄龟、蛇名青灵)、赤乌球、鸳鸯霹雳剑(赐予荀兰因,后赠齐金蝉)、火云链(长眉真人用来锁妖尸谷辰)、九戒仙幢(长眉真人修道防魔用的,能抵御月儿山火海),这真是开了挂一样的存在啊!

这里,也是要致敬一下还珠楼主李寿民,以及这部未完成的神作《蜀山剑侠传》。一部玄想超妙,光怪陆离的《蜀山》。这部中国神话巨著,“开小说界千古未有之奇观”,直接影响了后世的金庸等新派武侠小说的光大发展。一代神魔武侠小说大宗师还珠楼主李善基(寿民)胸罗万象,笔挟千钧,在《蜀山剑侠传》中,开创了世界上亘古未有,最异想天开的奇幻世界:海可以煮沸,地可以掀翻,山可以移走,人可以化兽,天可以隐灭无迹,陆可以沉落无影,天外还有天,地底还有地,水下还有湖沼,石心还有精舍,灵魂可以离体。

给我们创造了,建立了一个,可以自由翱翔的修仙神话世界。几乎每部修仙小说中,都是有着这还珠楼主李寿民的《蜀山剑侠传》的影子的。

这些小辈的故事以第三次蜀山斗剑为线索,在书中,一直交代不久,就会开始正邪的大交手——第三次蜀山斗剑,这次斗剑,是正邪人物一次最后的比试,所有的恩怨,都在这时完结,在交代故事的间隙中,李寿民,也往往狡猾的透露一点斗剑的结果。这让读者的心一直记挂着这场大战。

全书的另一条线索是,五百年前的神仙大劫,李寿民认为,那些没有成为金仙的散仙、地仙都必须不断的经历,天灾大劫,因此书中的很多的前辈高人,都在为即将到来的三劫做准备,而峨嵋派,就是不断的帮助其他,非本派的正义的散仙们,防止他们,在三劫中出事。书中塑造的一些前辈,都很有特色,例如怪叫花凌浑、嵩山二叟、驼神乙休、藏灵子等等。

由于是五百万字的篇幅,所以作者可以全面的展开描写,这样使得作品有些凌乱,往往两个联系的故事,要过很长的篇幅才联系起来,中间作者,开始不急不慢的讲述前面一个新出现的主要人物的来历背景,而这个介绍,他又往往从他出生开始,所以性子急的读者,有时真是很苦恼的。

“这部小说,还有一个现代的文章所不可比拟的特点,就是其作者,本是一个传统的文人,又因其信奉吕祖的伍柳天仙法脉,所以在其笔触下,总是,带有着这样的痕迹,不管是,描写人物还是景色,都带着,传统的古文的华丽风格,对于喜爱古文色彩的读者,阅读这部小说,真可谓是一种享受。还珠楼主的本领,还在于对传统的儒释道三教的透彻了解,所以在书中的武功和法宝,都有着一个美丽的名字,和包含着三教精神的功用,例如佛家的天龙伏魔剑、雷音钹、定珠神光、佛火心灯。道家的九天十地避魔梭、紫烟锄、青灵髓、红欲袋,连邪魔的法宝也是十分厉害,像五鬼白骨锤,化血神刀等等。这部作品对后来以古龙、金庸、梁羽生为代表的新派武侠,有很大的影响,像书中的降龙十八掌,弹指神通,白发魔女,总之,这部书绝对是武侠小说史上,值得大书一笔的巨著,白先勇先生就曾经反复的通读此书,认为“没有其他书,让我这么着迷过”。后来推出的著名的RPG游戏——仙剑奇侠传中,也借用了蜀山派的背景,其中李逍遥的师傅“酒剑仙”的原型,就是书中的人物“醉道人”。

写任何小说都须考虑两个因素:趣味性和文笔。最能体现文笔优劣的是大段的写景。

现在许多小说里很少或没有写景,只以情节取长,而往往以低级****描写,来吸引出版社和读者。虽然红楼梦中也有性的描述,但其主题却是严肃的,不像有些现代小说的主题,就是写性。

“蜀山剑侠传”中有不少写景段落,文笔优美,字字珠玑,读后齿颊留芳,沁人心脾。但绝大部分武侠小说读者,只是看个情节而已,不管作者的文笔如何,或者他们根本没有文学水平,来辨别文笔的优劣。但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武侠小说本身,就是给人在茶后饭余作消遣的,所以只能看作通俗文学。

“蜀山剑侠传”的趣味性,非常强,压倒其他一切武侠小说。首先其情节,非常曲折离奇。武侠小说,看得很多的读者,必有这种体会,许多现代的武侠小说,你能估计到下一步的情节会怎麼发展,八九不离十,就像现代电视连续剧的情节一样,因为都公式化了。而且作品中反映出,作者知识面很狭隘。这就会减低趣味性和吸引力。而“蜀山剑侠传”里的情节无法预估,下一步会怎样发展。要知道就得看下去,于是产生了吸引力。

一般武侠小说,写的都是身具武功的侠客。作者为了吸引读者,把武功,写得越来越神奇怪异,从而,显得非常不合理,违反常识。而“蜀山剑侠传”则写剑仙一类人物像唐宋传奇里的妙手空空儿一样,飞行绝迹,瞬息千里。剑仙用的是飞剑,一道白光,一道金光,取人首级於千里之外。《荒江女侠》里,虽然也有飞剑,但过於简单,没有《蜀山剑侠传》里描述的飞剑,变化大,更有趣。还描述了,光怪陆离的海外仙山,奇形异状的妖魔鬼怪。有的武侠小说里,描写了阵图,包括剑阵等。但与“蜀山剑侠传”里的一比,太简单乏味了。再说《封神榜》,《西游记》有法宝,如番天印,打出来一道金光。《蜀山剑侠传》里也有许多法宝,如法华金轮,能发出一片金光,把人包住以自卫,使敌人的飞剑法宝,不能攻进来。而其所描写的七宝金幢、大旌旃佛光、神禹令牌、天遁镜、乾天一元霹雳子、离合神圭等各种法宝,比封神榜里的还要神奇热闹。再如由旗构成的旗门阵图,里面有五行变化,相生相克,青红黄白黑,代表金木水火土的五种颜色轮换变化,而且还有汽水冰物质三态的物理变化,将科学的原理,揉合到五行里去,极尽了,人脑丰富的想象力。再写到剑仙,用法力化出一个个光圈,从中可以看到,几千里外发生的事情,就像现代电视传真一样,简直就成了法国儒勒·凡尔纳的科幻小说。这是任何其他武侠小说中所没有的,完全是独树一帜。”

“天下第一奇书(录自香港《武侠春秋》月刊创刊号)

作者:倪匡

在我的心目中,天下第一奇书是还珠楼主所著的武侠神怪小说《蜀山剑侠传》。此说一提出来,反应不外两种:对《蜀山》入迷的,一定首肯,而未曾看过《蜀山》的,一定摇头。

未看过《蜀山》而摇头,并不奇怪,因为未曾看过,自然不足以明白此书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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