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人快马加鞭,在雨落下来之前入了城。
城中深路窄,整齐有致。屋舍伫立层叠,楼宇飞檐料峭,远处山恋白雾氤氲,看上去深青秀丽,静若处子。
“不错啊。”
柳煜赞叹,此处不同于帝都的威严,独有一份灵秀。他走在街上,东看看,西瞧瞧,不住地点头。鼻间清香萦绕,沁人心鼻。
大庸城自古以来便是春暮的西南门户,商埠云集,区别于江南秀丽婉约,多了丝干练和旷达。街上叫卖不断,来来往往的人群融入喧嚣里,个个热情洋溢。
宋蕴之一手拍在柳煜肩上,指了指远处一座小楼,“走,带你吃点好的去。”
这小楼是城中富贾余家的产业,名叫:明月楼。地方菜做的一绝,辛辣爽口,那厨子姓金,据说以前是在宫里做御厨的,众人称他金一勺。
金一勺手艺好,自然有些脾气。每日只做一道十全如意盅,这道菜十两银子起价,谁出的价高,便做给谁,因而城中人戏称“一盅难求”。
此前有人挥洒千金,却被这金一勺赶出了明月楼,别人问他缘由,他说:看不顺眼。这回答让所有人都唏嘘不已,放眼江湖,这能让他看得顺眼的人,简直比秃子头上的头发还少。
入城后,宋蕴之招来暗卫把马送去了春归楼的分部,几人刚到明月楼门口,沈苍梧却忽然回头,往一个方向看了去。
宋蕴之纳闷,拽了拽他,“怎么了?”
沈苍梧有些疑惑,又摇了摇头,“好像是白长安。”
宋蕴之和柳煜随着他的目光望了去,就见那边是一家琴斋。朱红的大门,檐角翘起,牌篇浅绿色,中间漆红的行书锋笔龙蛇,飘逸潇洒。
宋蕴之也有些不解,白长安是善音律,可他最不喜欢去的就是这种地方,又怎么会这么巧出现在大庸?
沈苍梧收回了目光,“多半是看错了。”
明月楼的小二叫小渊,看到三人进门,忙迎了上来,眉飞眼笑道:“哎呀,两位公子可有些日子没见着了。”
宋蕴之撇嘴,掰着指头算了算,“也没多久啊。”
小渊晃了晃手,迎着三人上楼,说道:“是没多久,三年零八个月而已。”
柳煜“嚯”了声,“你这记性真好。”
小渊乐哈哈引三人入座,并上了茶点。
这雅间是明月楼最好的位置,窗户向南而开,前方竹帘放下便与四周隔断,竹帘卷起,镂空的檀木屏风齐腰高,丝豪不影响视线,不止清静雅致,更可环视三面。
柳煜一双风眸正朝四周打量,对那小渊很是好奇。
宋蕴之喝着杯中白云香片,笑道:“他啊,过目不忘,而且,神算。”当然,这神算说的是盘算。
几人靠着窗坐着,临窗而望,楼下熙熙攘攘的长街尽收眼底。
“看那里。”
柳煜伸手一指,两人看了去,是方才那家琴斋。
一位锦衣公子,穿着身白色长衫,书生模样,衣摆略有些长,进门的时候拖在了门槛上。
这时,店内走出一女子,怀中抱着一张七弦琴,正和丫鬟说着什么,没留意到周围的情况,一脚踩住了拖在门槛上的衣摆。
锦衣公子一个踉跄,向前扑去。
“那不是乔远洋吗?”
宋蕴之皱眉,却见店内人影一闪,扶住了即将跌倒的乔远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