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她每次都要笑脸相迎,虚与委蛇的周旋。
这种日子过得久了,她竟然有点不知道是自己戴上了微笑的面具,还是她已经变成了一具行尸走肉,甚至连痛的感觉都没有了。
又或者更准确点说,她从回国的那刻起,从知道陆正鸣的心思起,就早已经痛到麻木,没有知觉了。
周仁康看着陆潇潇那张超凡脱俗的美丽脸蛋,愣了半分钟,才眉眼飞扬,声音愉悦的说道,“不急不急,我知道你们年轻人喜欢风花雪月,那既然想谈恋爱,就搬过来和我一起住吧,林城市内的房子你随便挑一个,不管多贵,我明天就去买,就当做……我和你的爱巢。”
男人说的眉飞色舞,眼睛都差点掉在她的身上。
陆潇潇由于从小寄人篱下,极其擅长隐忍。
可当爱巢两个字从周仁康的的嘴里说出来,陆潇潇就再也忍不住胃里的翻涌,笑着说声抱歉,就朝着洗手间的方向匆匆的走了过去。
她穿着十厘米左右的细高跟鞋,由于脚步又急又快,在洗手间的死角拐弯处,不可避免的和里边走出来的人冲撞在了一块。
男人很高大,她一六七的身高再加上十厘米的高跟鞋,也只不过到男人的肩膀处,而这一秒钟,她忘记了呼痛,甚至忘了抬头看一眼男人的长相。
脑海里冲出来的第一个想法,竟然是这个男人的身高。
应该有一八八左右。
可能是她没怎么谈过恋爱,唯一一场暗恋还无疾而终,所以在面对男人时,总是显得有些手足无措。
当然,更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个男人和她用整个生命暗恋过的人,有着相似的体魄和身高。
所以在相撞的那一刻,她竟然恍惚觉得自己又回到了无忧无虑的十几岁,只需要跟在那个人的身后,享受他给的风和日丽,晴空万里。
那个时候的她,还以为自己找到了一个这一生都可以给她遮风挡雨的男人,可没想到的是,日后的狂风暴雨,惊涛骇浪也都是他给的。
所以啊,年轻的时候真的不能爱上太惊艳的人,不然往后余生都显得太苍白黯淡,所有的风景也都会变得不尽相同。
因为只有他给过的那抹色彩,在她的心底留了白,任由沧海桑田,从未改变。
男人很有绅士风度的伸出手臂,虚虚的扶了一下她不盈一握的腰身,她这才算勉强站稳,没有狼狈的摔倒。
男人手心的温度过于滚烫,透过薄薄的群布衣料,好似灼烫了她的皮肤,她吓了一跳,赶紧推开他,并低声道谢,“谢谢……你啊。”
男人的声音低醇,好似醉人的佳酿,“不客气。”
擦肩而过的瞬间,她只看到了男人腕间那块不知道什么牌子的腕表,在棚顶昏黄的灯光下泛着耀眼的光芒,一如他身上熨烫的没有一丝褶皱的深黑西服。
到了洗手间里,陆潇潇赶紧打开水龙头,拼命的往自己的脸上泼冷水,直到那股恶心的感觉消失殆尽,才晃着纤细的腰肢走出洗手间,重新朝着周仁康的方向走过去。
……
彼时,角落的桌旁,坐着两位身材高大挺拔的男人。
同样的英俊如斯,同样的自成一道风景,使得周围桌旁正在用餐的女人频频看过来,还不时的朝两人方向抛媚眼,明显在犯着花痴。
傅奕怀感受到周遭女人的火热眸光,烦躁的推了推鼻梁上的无框眼镜,眉头微微皱起,整个一个禁欲系的斯文败类,“顾三爷,陆四小姐整日混迹在男人堆里,名声臭的一逼,真不知道是你眼睛有问题,还是她真有天仙的美貌?都分手一年多了,还这么念念不忘,不是,顾三爷,你是不是有什么恋-童癖毛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