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博文是在小区湖边的小径上追上秋云的,与他同行的,还有一只金毛犬。
“不好意思,让你等太久。”他有些气喘吁吁的,“我舅舅的检查花了些工夫,出来见你不在了,给你打电话也没打通。”
秋云拿起手机按了下,没有反应,应该是没电自动关机了。
“是我太没礼貌,没打声招呼就走了。”秋云低头说道,“是我自己不辞而别的。”
与其说是不辞而别,还不如说是弃甲而逃。
“我送您出去吧。”何博文说道,“这里的路有些绕。我顺便遛遛阿才。”
“这是……”
“这是我舅舅养的狗。我舅舅生病了,对细菌很敏感,不应当再养宠物,所以阿才现在只能关在后院。每天都是我遛遛它。”
秋云盯着那只狗。棕黄色的毛,黑黑的眼睛。它一点不怕生,冲秋云热情地摇尾巴。
“司马姐?”
秋云回过神来,何博文正朝她微笑。
这是位年轻的大男孩,看上去不过二十来岁,应该还在念大学。他管梁禾叫“舅舅”,应该是他母亲那边的孩子。“外侄像舅”,一点不假,何文博有着和梁禾一样高大的身形和英俊的相貌,在清晨零碎的阳光下,连那双眼睛都带着琥珀色。
秋云不由想起了她第一次见到年轻时候梁禾的样子。在女生宿舍简陋的接待室里,他带着那个年代少见的零食来看她,她也意外地见到了那个有着简短的寸头、高挺的鼻梁,星眉剑目、面孔干净的22岁的梁禾。
“司马姐,你看上去对这里很熟。你来过吗,你是怎么知道我舅舅在这里的?”
“我没来过。我的事情你应该也知道,出院后我听说梁老师病了,想来看他。”秋云想了个理由,“刚好,刚好我的朋友林少华在房管局工作,所以……”
“原来是这样,”何博文恍然大悟,“是的。我舅舅之前是住在学校家属院,但是来打扰他的人太多了,他才搬过来的。我也是过来照顾他,才知道原来他名下有这么一栋房子。他从来没有跟我们提起过。”
秋云微微一愣。
“那……梁老师他身体到底怎么样?”秋云停下脚步,问出刚刚未来得及问的问题,“他为什么不去医院?我在医院复检的时候,听医生说他是自愿放弃了?”
何博文也微微顿足,叹道,“是的。他不愿意再去医院。”
“为什么?有什么特殊的理由吗?”秋云万分不解,以梁禾如今的社会地位和财富能力,完全可以接受医院最先进的治疗技术。为什么自己放弃了?
“我们家里人都劝过他,但是没有用,”何博文年轻的面孔上笼起淡淡愁绪,“白血病不知你了解与否,分急性和慢性。慢性是可以通过药物治疗和控制的,而急性,没那么乐观,平均时间只有三个月。”
“……那他是?”秋云听见自己很轻很轻地问。
“急性的。确诊之前,舅舅还在医院呆着。确诊之后,他便自己办理出院了。”
“……他是什么时候确诊的?”
“去年圣诞前后吧。”
秋云觉得整个世界都在摇晃。
去年圣诞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大半年了……
为什么?
为什么不接受治疗?
又为什么不早一点来找他?!
“我舅舅说他不喜欢医院的味道。也许是因为他研究佛学吧,对生命没那么执着。”何博文听上去有些哽咽,“他说生老病死,自然天命注定,一切放宽心态就好。这些让他在医院受罪的钱,他全部捐给了他们美院经济困难的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