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凌逍遥居然将她行礼放在楼梯口,一个人站在那等,夏初见觉得很奇怪。
“为什么不帮我拿上楼?”
“男人与狗,不得上楼。”凌逍遥无奈地耸耸肩:“晴晴订的规矩。”
夏初见噗呲一笑道:“我相信你,这规矩我不会坚持的。”
凌逍遥顿时感动了,你看看,你瞅瞅!初见妹子就是知书达理,体贴人心呐!
人家常说,不解风情的女人是灭火器,说就是郝晴,明明身材就是性~感到极致,却总能在关键时刻灭掉你的火,久而久之,哪怕共处一室,凌逍遥对她居然也没有什么非分之想。
反观夏初见,虽然刚认识的时候,在心灵交汇前确实有那么一两次不愉快的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却没有开花结果的悲惨事件,但一旦误会解除了,她迅速成为了自己的红粉知己。
非要用什么做比喻,就是那仙女手,不管凌逍遥哪里痒,她总能挠的恰到好处。
一个字,让你心里舒坦的不得了!
说着,夏初见没管思绪还在游走的凌逍遥,自己弯腰提行礼,却轻轻捂着胸口,防止景色外露,宛然典雅淑女。
“我来帮你!”
凌逍遥绝对不管郝晴了,他怎能忍心让初见妹子一个人抬这么重的行李箱上楼呢?他高贵的人格和体内的绅士风度决不允许他这么做的。
“不用,我可以的。”夏初见婉言拒绝。
在仙鹤村长大的她,又不是没干过重活,自理能力非常强,当然也有那么个时候,她会渴望有一位可靠的男生,在自己顶不住的时候能借给她宽广的胸膛哭泣,还有强~健的臂弯干活。
好不容易遇见凌逍遥,她觉得就是他了。
但是此刻,她才刚刚决定搬进来合租,不想第一天就让凌逍遥违反郝晴的规矩,挑起他们的矛盾,所以决定还是自己来。
“让我来!”凌逍遥坚持道:“我可不想当个没有风度的美男子,我要做一个能给美女依靠的真男人。”
啪嗒。
文艺范的话确实动听,却没想到夏初见的劣质行李箱一扯就开了,里面的衣服洒落了一地。
除了外衣裙子,就连内衣和小裤裤都掉出来了。它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廉价货!
夏初见脸颊微红,赶紧低头就捡,被男生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内衣和小裤裤,多尴尬呀!
“初见,我觉得你的衣服有点土,要不是穿在你身上,它们就更土了!”凌逍遥托着腮帮子,好像发现很严重的问题一样:“女人不花,何来貌美如花?”
说着,他就帮忙捡起初见的衣服和小裤裤。
“吖,不用你帮忙,我自己来。”夏初见赶紧慌张抢回。
凌逍遥又嘿嘿笑道:“男人不坏,何来子孙后代?不如——”
啪。
突然一个拖鞋从天而降,砸在毫无防备的凌逍遥脸上。
郝晴在二楼指着他怒骂:“色坯子,人家美女刚进来,你就要耍流氓了是吧?”
凌逍遥捂着脸,疼得说不出话,好委屈啊,自己不过想提议夏初见买些像样点的衣服而已,怎么就耍流氓了?
“走,我帮你!”
郝晴快步走下来,毫不费劲地替夏初见提起行李箱,还牵着她手上楼道:“以后这混~蛋敢调戏你,咱们一起弄死他!”
夏初见回眸,看着凌逍遥一脸委屈的样子,忍不住噗呲一笑,他这样子太可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