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场派对上,安之淳的同学越来越多。大厅里,每个人都在起舞,鸡尾酒倒了一杯又一杯,华衣美服,动人的旋律。一切都令人陶醉。
派对是有主题的。安之淳刚从美国回来,又因为陆蔓蔓迷恋菲茨杰拉德,所以为了讨好她令她高兴,他将主题定为爵士年代。
所以,每个来的人,都像二三十年代的绅士淑女。
看见他的同学们,个个都像花枝招展的孔雀,陆蔓蔓调侃,“呦,黛西和盖茨比来了一拨又一拨。”
晃着面前酒杯,酒红的液体轻晃,安之淳有些无奈,看着她那一张一合的红唇,无端地就觉得心浮气躁。她靠得他近,身上浓郁的五号香水向他袭来,连他牵过她的手的指端都是她的味道。明明那么浓的香味,她用着却也很合适。“还不是为着你喜欢。偏偏你还那么难伺候!”他抿了一口酒。他居然说出了近乎于表白的话,连自己都觉得诧异,颈项红了,自己都知道,耳根肯定也是烫的。
偏偏某只不安分的小生物不解风情,踮起脚尖,摸他的下巴,“咦,你喝多了吗?耳垂都红了。”蔓蔓不解,又摸了摸他的下巴,刚好他低下头来迁就她,她一个不小心摸到了他因酒意而殷红的唇瓣。
陆蔓蔓的眼睛眨了眨,猛地缩回了手。他的嘴唇真柔软啊,看起来那么润泽,尝起来一定味道很好。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她猛地跑了出去。剩下安之淳一个人站在书房的窗边,既好气又好笑。
等跑出去了一会,又噔噔噔地跑回来,靠在书房门后,偷偷探出小半张脸来看他。
真是个小人精!“过来。”他对她招了招手。
“不,我自己找乐子去!”她又噔噔噔地跑了。
真是……很难伺候!
安之淳穿了一套三件式的复古的烟金色西装,笔直英挺,又带着古典的气质,尤其是那对狭长的丹凤眼,慵懒地扫过来人时,被他瞧上一眼,人就要醉倒了。
而他的小美女趁着大人不在,居然还贪杯。她央求了许久,他才给她一小杯,可她趁着他和同学玩桥牌时,自己偷偷去斟了一大杯来喝。结果就有点醉了,走路摇摇晃晃,十分娇憨妩媚。
如果说,当林达到场时,男孩子们的目光都胶着在林达身上,惊艳一时;那陆蔓蔓出现时,就完全抢过了她的风头,盖住了她的光芒。
陆蔓蔓是从二楼下来的,摇摇晃晃,迷迷糊糊,但眼睛却很明亮,又润,像被泉水浸润过一般。她看见盛在剔透明亮的水晶壶里的蜜糖色液体,眼睛就更亮了,像只黑蝴蝶一下子就扑到了桌面上,抱住了那只水晶酒壶。
当时,一身金色礼服裙的林达就站在她旁边不远处。本来许多男孩子围在林达身边,忽然听得动静,纷纷转过头来,就看见一个黑裙子少女居然抱着酒壶在那娇娇的笑。她说,“酒,好酒!嗯,好香,好甜!”
一看就是喝醉了!但男孩子们的目光一下子就定格住了。那个少女小脸蛋红红的,嫩得能掐出水来,眉眼风流,肌肤胜雪,黑色典雅的小礼服裙一衬,肌肤更是雪白得透明,整个人美丽得不可思议。尤其是她爱笑,一笑时,大眼睛弯弯的,红唇边还有一粒淡淡的酒窝,很甜。
就有男孩子借故亲近她了。
“小妹妹,怎么没见过你呀?你不是我们班上的,是安之淳的妹妹吗?”
另一个又问:“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
林达的身边一下子就空了下来。
林达一向心高气傲,但也不把她放在眼里。毕竟,又有新的一批男孩子来向她献殷勤了。
安之淳玩桥牌心不在焉,一发现她不见了,就找了出去。当看见她倒在沙发上,还抱着个酒壶,一边围了好几个男同学时,他就不爽到了极点。
他走到她面前,抢走了她的酒壶,“酒鬼!”
“阿宝,给我嘛!甜甜的,好喝!好了嘛,我最喜欢阿宝了!”说着一把跃了起来,抱着他,踮起脚尖“啵”一声,亲了亲他的下巴。
整个房间的人都看了过来,那几个献殷勤的男同学有些尴尬,居然调戏到安之淳女朋友头上来了。
林达看过来时的脸色很不好。难怪,她每次到他公寓找他,他不是装不在家,就是说太晚了,不方面接见异性,一味地将她拒之门外。
再看了眼陆蔓蔓,觉得她太嫩了。笑了笑,林达已经有了决定。这样的小姑娘,使些手段,就可以狠狠地碾灭她了。
林达没有再等,发现安之淳不在她身边时,主动去找了她。
她知道,陆蔓蔓在三楼阁楼那里,于是转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