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她要走了,估摸这后面会请假,我是怕事情耽搁,所以就安排交接。我想着应该给增加工作的人说清原因,总不能写她要离开吧,所以就模糊写了‘为了项目更好推进’这类的,我没想到她这么大脾气,都要走了,还这么计较!”
“她脾气大、火气大,你又不是第一天才知道的。”沈深心里白眼。
Jack有点后悔。
“观察两天再说吧,不能把员工逼急了。”沈深提醒,“其实她人缘还挺好的,大家清楚她的个性,所以逼太急对你自己不利,除非你有证据说明她不胜任。”
“你们HR要的这证据就是为难人!”
“这是劳动法要求,不是我们HR要求。”不客气顶回去。
“那就没办法了?人家企业里立马让员工走人的情况少么?到我们这里就不成了!”
“违规解除劳动合同,最低给予两倍赔偿……”
“那就给钱!”Jack打断她。
“如果员工不服,提起上诉,企业有风险,对声誉也影响不好。”停了一停,“Jack,我知道你着急,可到了这个时候,她的目的就是让你不痛快,你要是真这样,就帮她达成目的了。我们得冷静思考一下,后面怎么做。”沈深提醒,现在不是耍情绪的时候,作为一个管理者,首要得管理好自己的情绪。
“你有什么建议么?”
“按我们之前聊的,让她继续工作,把目标要求沟通清楚,以书面形式,按时评估,做好记录,签字,她不愿意签,就找见证人签。Jack,你是专业的,你是管理者,所以在这个时候不能自乱阵脚,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既然她要留下来工作,咱们就用工作应该有的要求对她。当你觉得她情绪好些了,就告诉我,我会再找她聊一聊。”沈深相信,李丽工作肯定不会愉快,坚持不了太久。
一周后,李丽找的沈深:“我想跟你聊一聊。”平静了。
“欢迎。”
最近每次谈话,Jack都要找个人在旁边,说是见证人,每项任务都要签字,回顾又要签字,几次下来,李丽怎么受得了:“不接受这样的工作方式,我要申诉。”公司规定,员工有权向二级经理申诉,向HR申诉。
“经理给员工制定目标,是他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书面化,是流程要求;介于你们目前的关系,他找见证人也不奇怪,不违反规定。”这次沈深很直接。
“单位这是欺压员工,欺压弱势群体。”
“李丽,Jack有没有制定不合理的目标?被你写邮件揭短,背后说不好的言论,他有没有请保安看着你收拾东西立马走人?相比而言,他只是按流程,你觉得他不好,可以不跟着他干,但说三道四就不对了。”
“你们就是希望我走对吧?没那么容易,劳动法是保护弱势群体的。”
“对,是保护,两倍赔偿最多了。”
“我没有犯错,可以要求继续在这里上班!”
“那然后呢?”沈深反问。
“恶心他!”
“然后呢,你得到什么?”
“我开心。”
“那现在你开心么?”
李丽当然不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