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剑仙斩阎王(上)
石玉国皇城,石玉城宽敞大街上,两旁小贩叫卖声不绝于耳,各种小吃的香味也铺满整条街道,使得原本追杀朱晨桓的女侠都不受控制地停下来,嘴里不断咽着口水,双眼发光的盯着那一个个或热气腾腾,或香味四溢的各色吃食。
“女侠?想吃?”
朱晨桓笑嘻嘻来到公孙朝仪身后,看着旁边一个买着仿佛火烧的小吃,介绍道:“这小吃名为落地烧,是我们石玉国为数不多能够拿得出手的小吃之一,它由五种谷粮磨粉混合而成,并用七成热的温水汇合鸡蛋来拌合,水热一分凉一分均不可,而这鸡蛋也有讲究,要是那没有被公鸡给那啥的鸡下的蛋才可,而且在用这鸡蛋前,仍需用秘制的汤汁泡制十五日,方可使用。”
朱晨桓走到小摊前,拿起落地烧,轻轻一闻,一种浓浓的蛋香味夹杂着谷麦等作物的清新于一体,清鲜自然,吃完一肚子酱肉后,再吃一口落地烧,当真是人生中最大的享受。
“这位公子真是博学多才,连我们这个小小落地烧的制作都如此熟知,要不要来上两个,保证二位吃了一个会想下一个。”小贩拍马屁之余不忘做上一个广告,朱晨桓也不抠门,大手一挥买了四个落地烧,两人各一对。
衣着华丽的男子手里拿着落地烧小吃,一身英姿的女侠也同样拿着这淡黄色的街头小吃,两人一边烫手的来回换着小吃,一边还忍不住往嘴里放,每每吃上一口就要张大口猛地一吸一口气,防止嘴巴都给烫坏了,可他们又是每次都吃完后,便会相视一笑,眼中有着往昔的怀念,还有着吃上暖热食物的开怀。
“话说你真的是大富之家的公子啊?”
公孙朝仪不出手揍人时,还是一个很容易相处的人,这不两个落地烧就把她给贿赂了?连揍朱晨桓的事情都给忘了。
朱晨桓点了点头,呲牙笑道:“本公子当时就跟你说过了,可你不信啊。”
公孙朝仪瞪大有神的双眼,又从前到后看了看朱晨桓,然后道:“如果你当时也穿这一身,即使你不说我都会信。”
朱晨桓耸了耸肩,用公孙朝仪上一次临别时送给自己的鹌鹑手帕擦了擦嘴,又递给公孙朝仪擦,最后小心的收了起来。
“呦,本女侠的东西你这么当成宝贝储藏呢?”
“不是跟你说了嘛,我是怕——”
“与本女侠再说这些有的没的,信不信本女侠揍得你满地找牙?”朱晨桓话还未说完,就被公孙朝仪用拳头威胁着打断了,他侧眼瞧了瞧公孙朝仪的秀拳,又想了想自己要是还手会不会把公孙朝仪给吓着,想了想,他还是叹了口气,罢了,怂就怂吧,跟自己为数不多的朋友怂一下,不丢人。
朱晨桓与公孙朝仪走得累了,便在一个高墙外侧的石墩上坐着,看着人来人往的人群,也被人来人往的人群看着,两个人毫不在意其他人的目光与想法,就与两年前那般,有着他瞧任他瞧,我不丢一块肉的不要脸精神。
坐着久了,两人之间的话也渐渐少了,最后更是沉默起来,天空飘过一片云朵,将阳光遮挡,使得本就不暖的初冬更加寒冷起来。
或许是有些冷了,朱晨桓由坐改蹲,摩挲了一下手掌,道:“女侠,你怎么跑石玉城来了?我记得你不是说想要一路向北,离开石玉国,去其他帝国甚至是离开东胜神州行侠仗义吗?”
或许是被朱晨桓所感染,女侠也觉得屁股有些凉,便也同样蹲了起来,两人蹲在高墙之外,摩挲着双手,看起来就仿佛忍不住一起结伴拉屎一般,又一次引来很多人的侧目。
“本来我都到了沧郦城,想要直接离开石玉国前往风云国的,可在这个时候正好碰到了一个无恶不作的采花大盗,你也知道本女侠嫉恶如仇的性格,怎么能不管?所以就一路追到了这石玉城中。”
听着公孙朝仪的话,朱晨桓表情没有半点变化,仿佛他早就料到了一般,能够让公孙朝仪改变原则的事情只有两个,一个是见义勇为,另一个就是美食与肉了,很好,公孙朝仪今天都碰到了。
“你追的采花大盗呢?”朱晨桓问道。
公孙朝仪很随意的说道:“吃肉,跟丢了。”
回答的干脆简练,就如同两年前初见公孙朝仪一般,想要见义勇为,下一刻遇到美食和肉,然后吃完再去,一切都结束了。
“你刚从沧郦城过来?”朱晨桓突然跳跃性的变了话题。
如同朱晨桓了解公孙朝仪一般,女侠也同样对朱晨桓很了解,所以她很快就能接上朱晨桓的话:“恩,那边有些不太平,不过却不适合我行侠仗义。”
“怎么个不太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