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久后,余晔试探着道:“末将前去和春盛打声招呼,让郡主出来和您见一面?”
“你想见春盛,就别捎带上本王。”萧沉韫冷冷地看他一眼,“不要说本王来过。”
萧沉韫转身,步入灰蒙蒙的长巷,翻身上马,去了京城西门。
余晔理了理衣襟袖口,正了正发冠,叩响了芸院的门:“春盛姑娘,是我。”
春盛打开了门,心口一跳,有些诧异:“你和王爷来了?我这就去给你们沏茶——”
“不是。”余晔连忙道,“王爷……没来。我是来见你的。”
春盛脸颊微烫,不太好意思地低头,看眼天色便走出芸院,合上门扉,带着余晔去巷子里说话。
“院子里没那么冷,你出来作甚?”余晔看了眼寒风里冻得浑身打颤的碧衣姑娘。
春盛长在寒风卷来的巷口,双手冻的发紫,嘴一张便哈出了几丝热气:“姑娘若发现你来了,王爷却没来,她会藏起来悄悄难过的。”
余晔和萧沉韫常年在一起,很多时候,余晔来了,就代表萧沉韫来了。
姑娘看见余晔,以为王爷也会来了,结果王爷没来,就会失望。
“我去了边疆,也不知道多久回来。”余晔攥紧了腰间佩剑的剑柄,叹口气,“王爷说是三年。”
“那余将军千万要保重。”春盛清水般纯澈的脸,扬起笑意,哈出来的热雾挡住了杏眸里的一丝不舍。
“三年诶,不会我回来的时候,你都……嫁人了吧?”ωWW。
春盛认真地想了想,先是摇摇头,后来又点头:“说不好,得看有没有合适的,没有就不嫁。”
余晔心情复杂,“什么样的叫合适啊?”
“他喜欢我,我喜欢他,门当户对,婆母宽容,家人和善,这就很合适啊~”春盛杏眸一弯,攒出些许向往,“夫家可以贫苦,但只要他不赌不嫖不懒不花心,我就嫁给他,陪着他一起过日子。贩夫走卒也好,唱戏的读书的,都行!”
“傻不傻?”余晔被她逗乐了,拍了拍她脑袋,“得嫁个有钱的,有权的,不然怎么给你幸福?”
“你不懂。”春盛嘿嘿笑了两声,“人人都想嫁有钱有权,捡现成的,现成的就那么些。重要的是,与中意之人成婚,吃糠咽菜也幸福。”
“吃糠咽菜日子太苦了。”余晔看着天边泛起鱼肚白,朝阳逐渐洒落万丈金光,估摸着时辰该走了,连忙塞给春盛一枚玉佩和一个小巧玲珑的暖炉,慌里慌张地说道:
“玉、玉佩,家传的!我怕死在战场上被奸人抢走了,你先替我好好保管!暖炉给你暖手,姑娘家的手别冻伤了,冻伤就不好看了!”
他拔腿就朝跑,如一阵疾风那样翻身上马:“不说了,我来不及了!天亮点卯,我要迟到了!”
年轻将军意气风发,当街策马,在街巷尽头朝春盛回头笑着大喊:“等得空,我回来见你!”
“边疆离京城那么远!你不必特地赶回来见我!”春盛俏脸被冻的红彤彤的,浑身窜过一阵电流,紧张地攥紧成拳,第一次当着来来往往的路人,藏起女儿家的矜持,朝着离去之人大喊:“保重啊,余将军——”
余晔满脸笑容,攥紧缰绳,快马如离弦之箭,整个人要飞起来似的,心里乐滋滋的,那句保重胜过千言万语。
保重。
我会好好保重的,等我回京啊!
余晔赶到京城西门,一溜烟地窜进军队中。
宛若长龙的军队,缓缓启程,近年来边疆不稳,总会与北狄西戎发生小摩擦,按照惯例,是得派驻一位武官重臣去视察边防,镇国侯尚且昏迷,这又是个苦差事,在那鸟不拉屎的塞北驻守三年,往年武官们都是你推我、我推你,最后抓阄倒霉蛋才去。
摄政王毛遂自荐,大臣们偷着乐,高兴死了。
萧沉韫身穿威武沉重的铠甲,锃亮的铠衣在阳光下熠熠生辉,让昂藏七尺的他更加气势非凡、器宇轩昂,手勒住红鬃烈马的缰绳,面无表情地看着前方,目光冰冷而恹恹。
谁都不敢多说一个字,惹他不高兴。
大家都看出来了,今日摄政王心情很差。
军队走了半炷香时间,却才走出半里地,萧沉韫攥紧缰绳,回头看向威武高耸的城门,目光扫了一眼,随后寒眸更为冰冷地移开。
城门没人,空无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