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到她,是在一个毒辣的艳阳天。
灿烂的阳光在广场的喷泉池上空旋出亮丽的光晕,然而这光晕,也只是她的陪衬。
一条白色的棉布裙子。
一双白带细跟凉鞋。
棕色短发别着一个普通发卡。
在这人山人海的广场,她的装束绝对是普通到丝毫不起眼的,可穿在她的身上却变得那么不同整个人都散发出空灵的纯净。
她身边站着一个男孩——应该说是个落魄的贵族少爷。一身的名牌彰显着他身份的尊贵,可稻草似的发型和华贵衣服上的污痕,又显得格格不入。
他抓着她的胳膊,放低姿态,似乎在央求什么。
安阳端着可乐从远处走来,眼睛却一直望着她,闪闪地发着光亮:“那个女孩,很漂亮。”
我随手将他递来的可乐掷飞。广场上啄食的白鸽惊起,漫天都是白色身影。我将手插进兜里,转身朝别处走去。
“玉——你这家伙!又在发什么脾气!”
安阳追上来。
一辆奶白色的跑车呼啸着经过我们,朝身后的广场中心驶去。
安阳还不死心地频频回头:“又来了个?!”
我忍不住停下脚步,看着那辆跑车停在她身边,车门打开,车内坐着一个浑身充满铜钱臭的男生——俗不可耐的大钻戒,俗不可耐的手指粗的项链,以及俗不可耐的金纽扣。
她毫不犹豫地钻进那辆车,尽管落魄少爷还拽着她另一条腿苦苦哀求。
广场上游玩的人全都把视线转向那里。
有人在嘲讽地笑;有人在声音尖锐地交谈;有人只是露出鄙夷的目光。
落魄男抱着她一条腿跪在了广场上。
俗气男下车把落魄男狠狠地揍了顿,他的声音粗狂而邪恶,隔了这么远我都能清楚地听到:“你小子已经穷了,就不要那么不识趣地学本少爷玩女人!”
我太阳穴突突在跳。
胸口升起一股怒气,甚至连血液都在沸腾。
安阳露出惊讶的神情:“玉,你脸色很差,到底哪里不爽?!”
我冷笑:端木瑾。看看你爱到发狂甚至付出生命的女孩,拥有的是怎样的一张丑陋的嘴脸。你所做的一切,值吗——?
(4)
二个月后,我收拾端木瑾的遗物,发现一堆有关她的东西。
火光跳动下,一页页写着密密麻麻字的纸,卷着炭黄的边被烧成了灰烬——
“……叫肖瑶瑶的女孩,我想我是喜欢她了。一见钟情的爱情。我告诉她我叫尚端木瑾,我想粉碎所有关于她的流言。更重要的是,我想和她,拥有一段比水晶更纯澈的爱情,不掺杂任何利益的……”
……
“……她果真记住了我的名字。‘尚端木瑾’从她口里叫出来,我第一次发现这三个字原来这么好听。我想我的爱情要来了……越来越喜欢跑步的感觉。每当跑步的时候,心跳就会和她靠过来的频率一样快。如果她不在我身边,我就会拼命跑步,这样,心跳得越快,就感觉她距离我越近……”
……
“……打球的时候脚受伤了,对方犯规撞人。可这次受伤,让我发现她原来很关心我。她第一次露出那么担忧的眼神,我很开心,于是逗她说:如果亲一下伤口,那里就不会痛了。被女神亲过的地方,受到神的祝福,会好得很快……瑶瑶,你是我的女神。”
……
“……生日那天,她亲自去桔子园摘的桔子制作了桔子香水,这是女神赐给我的礼物,我会保存一辈子的。女神何时能赐给我爱情,我想我会珍惜一辈子……”
……
“……我发现他居然在跟别人交往,我很伤心。更可悲的是,她居然告诉我,我连伤心的资格都没有——我本来就不是她的谁……”
……
“……她说喜欢吃果冻,我买了不同口味的果冻,全都贴上了我的名字……她却当着我的面跟别的男人走掉……”
……
“……我变得卑微。我像一个乞丐,每天都在乞求,乞求她的爱……她坐着不同男人的车,像只不安分的蝴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