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的话……如果有的话,那些怨恨,愤怒,报复的欲望,就不会遮蔽了一切。从头到尾,她从来都没有想过,要为了他,放弃些什么。
***
杨苏也在沉默着,像是在出神。
过了半晌,忽然说,“其实上次嘉信年会,我在台上亲了他一下,那是故意做给你看的,你应该也知道吧。”
程锦看着她,想起那天,她站在时俊身边,那带着笑的光芒与甜蜜。
想起她那天,在嘉信的走廊里,在时俊的办公室门口,在他的怀里,那呜咽的哭泣声。
杨苏是真的爱他吧。
如果当初不是她误打误撞的卷入其中,也许,一切都会不一样。
“你大概不知道,昨晚,从丽景酒店遇见你之后,我们在路上吵了一架。”杨苏说,“我当时恐怕真是疯了。我还咬了他一口,估计隔着衣服,也能给他咬出血来……但是还不够……”
程锦当然明白那是什么感觉。恨不得把他囫囵占有,又或者,被他占有,总之,你是我的,每一分每一寸,要生要死,都是我的。
因为,她也曾经这样的失控过。
这种失控,也曾经让她胆战心惊。
杨苏自嘲的笑了一下,缓缓地说,“也就是吵了这一架,我才发现,你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
程锦怔了怔。
可杨苏也没有再解释。她只是坐在那里,明媚温暖的春日照在她身上,似乎都不能带来一丝的暖意。
“其实我和时俊,很早就认识。”杨苏说,不知道为什么,她忽然想起了以前。“甚至我都想不起,第一次看见他,到底是在什么时候。好像从我有记忆起,他一直就是我们家的一份子似的。小的时候,我爸最疼杨璟,但是跟他最投脾气的,却是时俊。”
说到这里她又笑了笑,“因为这个,杨璟一直在吃他的醋。”
“我妈最喜欢杨璟,生他的时候,不太顺利,一出生就在保温箱住了两个礼拜,杨璟小时候身体也一直都很差,我妈拿他如珠如宝,简直就是命根子。因为太疼他了,所以一直由着他胡闹,我爸总说,是我妈把他给惯坏了。又说,要是杨璟能像时俊那样,哪怕只有一半,他也心满意足了。”
“我妈表面上没什么脾气,其实性子很刚强,这种话听多了,心里就总结着疙瘩。其实我也觉得,杨璟真是惯坏了,特别是十几岁的时候,天不怕,地不怕,天天在学校闯祸惹事。可是闯了祸,出了事,又不敢让家里大人知道,帮他出头收拾烂摊子的,却总是时俊。”
“我和杨璟都觉得,他的存在就是理所当然的。他做什么都是理所当然的。直到后来,他出国念书。”杨苏整个人都陷入了回忆里。“其实他刚走的时候,一开始,我觉得没什么,这明明是件好事。而且几年以后,他就回来了啊。可后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忽然有一天发现,不行……没有他不行……我每天每天等着他写信回来,他走了,我以前喜欢做的所有事,忽然都不再喜欢了。到那时,我才发现,原来,他对我来说,是不一样的。”
“他出国第二年,我跟家里撒了谎,一个人偷偷跑去美国看他,我想问问他,为什么一直没空给我写封信。去了才知道,他一边上学,一边打工,过得很辛苦。每天只能睡三四个小时,睡的时候,甚至不敢躺着睡,只敢靠在沙发上,因为怕睡得太熟,起不来。”
“那一年,正好是北美大雪,他每天要打两份工,凌晨去码头搬货,晚上去餐馆打工。他住的地方没有供暖设备,我去的时候,看见他的手上,除了血泡和茧子,就是冻疮。所以第二天,我就赶着去最好的百货公司,给他买了件最贵的皮毛外套,还有一副最贵的手套。”
“可是,直到我走的那一天,他一次都没穿过。”
“再过一年,有一次放假,好像是圣诞节,他回来了。可是他爸爸都根本没让他进门,拎着他的行李,把他赶了出去。我听到消息,赶着跑去机场找他的时候,他还笑着对我说,没事,很快就回来。”
“好不容易,总算等到他回国。刚开始他就是个项目经理,天天泡在工地上,有次工地事故,钢筋把他的脚给砸伤了,到医院的时候,血把鞋袜都浸透了,脱都脱不下来,硬生生撕掉一层皮……可就算是这样,什么苦都吃了,什么罪都受了,我也从来没看见他掉泪。”
杨苏说不下去了。
直到昨天。在丽景酒店出来,回来的路上,她路灯下看到的,他通红的双眼。
“你在背着他,筹划这一切,拿走那份计划书的时候,你有没有想过,他的感受?哪怕只有一分钟。”杨苏看着程锦,“可是他不管在什么时候,哪怕到了最后,他想的都是你。可惜,你一点都不在意。”
说到这里,她站了起来,拿起了椅子上的外套。
看了看手里的信封,她把它放在桌子上,推到顾程锦面前。
“你欠他的东西,还是自己还给他吧。”
程锦看着她戴着黑超墨镜,没有任何表情,却一片苍白的脸。
连嘴唇,都是毫无血色的淡白色。
忽然之间,想起时俊。那天,在会议室里,她在门口回头的时候,看见他的脸色,就是这样。有些人,再怎么伤心的时刻,也不愿意显得脆弱。
时俊如此,杨苏也是如此。
“刚刚你问我,为什么出来跟你见面。”杨苏说,“我只是想着,或许,你能不能有什么办法,把他留下来,不管你用什么样的手段。”
程锦怔住。
杨苏居然说出这么一句话。这已经有点像是恳求了。可是她自问,并没有这样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