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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取货(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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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了沈莲和沈海陵,沈兰家里除了她一个大人,就剩下俩孩子了,在外人眼里沈兰的日子过得很是悠闲,既不曾见她出门挖野菜,也没看到她上山打柴,整日里都呆在家里也不知道在做些什么。

自然沈兰的确不怎么出门,主要是她忙着做蚊帐和衣服,还有就是酿造果酒,沈兰家里除了上次买回来的陶瓮外,还有好几个装酒的坛子,这些都是之前小石头满月的时候喝酒剩下来的,沈兰从外面挖了棵桑树进空间,花了几天时间种出了一小片,运用精神力将树上的桑葚摘了下来装进坛子和陶瓮里,打算酿造桑葚酒。

前世沈兰是酿过葡萄酒和橘子酒的,那个时候沈兰直接将洗干净的葡萄放进饮水机的桶里,加入一定量的糖来酿酒,结果到真的做出了葡萄酒,酸甜可口很是好喝,不过做葡萄酒的时候放糖是关键,如果糖放得少了,葡萄酒味道就没那么爽口,不过可能口味不大同,放少了糖的葡萄酒倒是和市面上出售的葡萄酒差不多。

不过沈兰偏爱酸甜口味的,倒是香槟更适合她的味道,所以她不大爱喝葡萄酒,自己酿酒的时候因为第一次糖放多了,结果酿出来的味道很好,后来听人家说要按比例来,又因为第一做的味道很好,于是第二次她又做了,这次是按照比例来酿造的,结果味道差强人意,她不是很爱喝。

后来沈兰再做的时候,都是按照自己口味来做葡萄酒的,又有一次跟人出去旅行,因为是生态游。正好碰上那地方橘子大丰收,然后价钱特别便宜,于是就买了一箱回去,可是橘子吃多了上火,放着又会坏掉,她突发奇想就用橘子也酿了一桶五升的酒,没想到味道很好。后来因为喝不完还变成了果醋。

到最后喝腻味了。沈兰才没再糟蹋东西,可是如今她想试试这种酸甜口味的果酒在这个世界受不受欢迎,其实有一点沈兰很奇怪。往日里看种田文,人家酿造的果酒大受追捧,其实沈兰觉得不大科学,在古代虽然有葡萄美酒夜光杯的说法。但是真心讲葡萄酒国人的接受度并不高。

如果不是因为鸦片战争,外国人将华国打趴下了。衍生出一部分崇洋媚外的人群,谁会去追捧香烟、葡萄酒这些玩意?很大一部分国人一开始接触葡萄酒、啤酒和威士忌的时候都觉得是马尿而不是酒,所以就算沈兰想酿酒出来卖,也是打着口味的旗号。而不会想要做出后世的国际名酒,第一她没那个技术,第二她自己都没喝过上好的洋葡萄酒。鬼知道上好的洋葡萄酒啥味道。

至于说超市里几百块一瓶的葡萄酒,她倒是喝过。真心讲不对她胃口,她还是比较喜欢喝鸡尾酒和香槟酒,酸酸甜甜的多好,至于其他的酒不在她的接受范围内。

虽然沈兰在做这件事情,但是并不抱希望,要说这个果酒倒是适合女性和小孩子喝,毕竟酒精浓度不高,另外富含丰富的维生素,然后口味也很好喝,不像白酒那么辛辣,所以沈兰还是打算做一些试试,就是卖不掉自己喝着玩也不错,毕竟这个时代可没什么饮料。

沈兰的空间没有污染,周围的环境也非常好,平日里一场暴雨完全可以将桑果上的灰尘冲掉,所以沈兰摘下来的桑果并没有清洗,而是直接塞进了坛子里,酿果酒的坛子是不能装满的,最多只能装半坛鲜果,主要是因为在水果发酵过程中会产生气体,如果水果塞满了,就没有空间来释放气体,容易引起爆炸,这些陶坛和陶瓮固然厚实,可是毕竟比不得钢化玻璃和塑料制品。

所以沈兰只采了摘半坛子的水果,往里面洒上差不多的糖,然后用布将罐子口包住,光这样还是不行的,毕竟布并不密封,所以沈兰还和了黄泥,将黄泥摸在包了布的罐子口上,将其彻底密封起来,然后放到东屋里先发酵上一两天,再放空间里去催熟。

果酒并不适宜发酵太长时间,差不多两三个月就可以了,所以沈兰并米有一开始就将装了水果的坛子搬进空间里,而是准备在去县城之前进空间将坛子搬进去,然后用木头和竹子搭建了个窝棚,将罐子藏在里面,主要是防止下雨淋了这些罐子,另外沈兰的这个空间里是有野生动物的,一个弄不好就会被动物糟蹋了东西,所以沈兰才特别小心。

日子过得很快,转眼就道了沈兰该去取耳环的日子,于是沈兰提前一天跟宋福旺约定好,让他第二天赶牛车送她去县里一趟,虽然是农忙时节,按说是抽不出空来的,但是沈兰说了,只要他将自己送到县里就可以回来了,也不用等她回来,既然这样宋福旺也就答应了,虽说这个农忙时节出去帮工也能赚到钱,可是比起赶车来说,帮短工是很累人的,赶车不过是受一点小累,就十多文的钱拿,怎么都比帮工舒服多了。

沈兰将酿好的酒都搬进了空间里,然后整理了一个包袱和篮子,就带着沈薇和石头出门了,并且将自家的门锁好了,昨天沈兰就跟宋三嫂说过自己要去县里办事,就把羊放她家寄养两天,另外请她帮着看护下自家的门户,宋三嫂也爽快地答应了。

手里抱着石头,身边带着沈薇,沈兰就朝着宋福旺家走去,昨天已经说好了,沈兰直接带着孩子去宋家坐车,到了宋家门口,宋福旺已经套好了牛车,不过人并不在外面。

“旺叔、旺婶,在不?”沈兰走到门槛前朝屋里喊了一嗓子。

“来啰!”宋福旺回了一声,不一会儿就从后面提了个筐走出来,框里装了有些发软了的青草,看来是昨天割了准备今天给牛吃的。

“旺叔,可以走了么?”沈兰问道。

“行,我把草料装上车就可以了,就你们姐妹两个带着孩子吗?”宋福旺问道,看了看沈兰的身后,并不见什么物事,难道就几个人去县里?

“是的,去县里办点事儿,所以在亲戚家住两天再回来,麻烦旺叔了。”沈兰不大好意思地开口。

“哪里不好意思,我不也收你钱了么?又不是白搭你去县里。”宋福旺倒也坦率。

沈兰笑了笑,就示意沈薇坐上去,然后自己在抱着孩子上了牛车,宋福旺也把装草的筐放了上去,才坐到车辕上,赶着牛车朝村外而去,因为车上就只有沈兰和沈薇两姐妹,所以显得特别空旷,牛拉车也不吃力,就这样慢悠悠地走着。

过了晌午才到了县里,沈兰让宋福旺把自己送到正街就让他回去了,这才抱着石头带着沈薇朝天保银楼走去,在家里沈兰已经准备好了布料和点心,这些都用篮子装着,因为她要抱孩子,所以这个篮子是沈薇提着,如今取了首饰再买块新鲜的肉就可以直接去芸姑妈家里。

之所以要去芸姑妈家里,就是为了沈海陵上学的事情,之前在石头满月的时候,沈兰就让沈赵氏去跟芸姑妈通气,毕竟芸姑妈家的表哥在私塾里当先生,正好可以让沈海陵去那里启蒙,沈兰之前来银楼除了想卖珍珠,还是因为想要卖件礼物送给表嫂钱氏,这样才好开口让沈海陵进私塾读书,而且也有可能为了方便,让沈海陵住在王家,这么一来肯定不能空手而来,除了普通的礼物,肯定还要备一份厚礼,思来想去沈兰觉得给王家表嫂送件首饰最是不错了。

后来因为卖珍珠需要敲门砖,沈兰就拿了四颗珍珠出来做首饰,于是沈兰才没有买首饰,而是想着直接送钱氏珍珠耳环,珍珠在这个小县城里可以说是非常珍贵的东西,这样一份礼物既好看又尊贵,当时沈兰打造了两对,一对是吊坠的,一对是耳钉,那对吊坠的相对而已比较年轻,而耳钉沈兰设计得要老气一些,这样一来芸姑妈一对,表嫂钱氏一对正正好,而且价钱也不贵,当然在钱氏和芸姑妈眼里,这对耳环绝对造价不凡。

沈兰进了天保银楼,翔哥儿立马迎了上来:“宋家娘子来了啊?可是来取耳环的?”

“小哥儿好,今日店里不忙?”沈兰也笑着开口,随后跟着翔哥儿朝柜台方向走过去。

“还行,娘子的耳环早就做出来了,就等着你来取呢。”翔哥儿打开柜台的门,走了进去,从柜台里面将托盘端了出来,托盘上铺了一块红色的绒布,两对珍珠耳环安静地躺在托盘里。

沈兰看了耳环,觉得做工很是精致,完全不比自己那个年代差,甚至隐隐超越了自己那个时代的做工,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沈兰觉得这两对耳环好像被人赋予了生命一般,不仅栩栩如生,甚至仿佛还流淌一股活力,这是沈兰从来没有见过的工艺,一时竟然也看呆了。

“大姐,给我看看,是什么啊?”人小个矮的沈薇努力垫着脚也够不到柜台啊,急的满头的汗水都快流出来了。(未完待续)

ps:3更了,小舞蹲角落里画圈圈表示郁闷……R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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