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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不一样的威斯布鲁克(第1页)

跟威斯布鲁克请教了一些的问题之后,李森林瞬间觉得自己的时尚意识升华了许多。

同时也对于自己前身穿衣的品味也越来越嫌弃,都TM已经是职业球员了,还穿着一身的大学生装扮,装嫩。这让球迷看自己的感觉就像看小孩一样,跟现在书包杜一副德行。

最近这段时间李森林跟威少接触多了之后,对他的认识有了很大的改观,以前李森林觉得威少的脾气一定很暴躁,但接触下来,恰恰相反。

在接触过程中,也了解了很多关于威少的八卦。

威少是左撇子,他做任何事情都有左手,包括签名、刷牙和扔橄榄球,除了投篮之外。

威少非常聪明,曾被斯坦福大学录取,而且得到了部分奖学金,他之所以没去斯坦福是因为他觉得那里的学费贵。

威少对妮娜百依百顺,在雷霆队,会听到威少为妮娜全身心付出的各种事情。

威少有洁癖,他的更衣柜整齐地堪称完美,他还会花费额外的时间确保他赛后的衣物整理好之后再交给更衣室工作人员。

每场比赛之前,威少都会吃花生酱和果酱三明治,再加上烤过的全麦面包。

威少觉得他在场上只有一个朋友——篮球。

威少从不迟到,他总是提前到训练场,有时候会提前两、三个小时。

威少打过橄榄球、棒球和网球。

威少最喜欢的球员是“魔术师”约翰逊。

威少直到高中才能完成扣篮。高一那年,他的身高只有5尺8寸,但是高一结束后的那年夏天,他一下子长高了5英寸,并逐渐成为现在这样的运动怪物。

威少在比赛前经常听凯蒂-佩里和泰勒-斯威夫特的歌曲。

威少在球场上只想让一个人成为他的背景,那就是“你”。

威少的大多数衣服只穿一次,而且经常带各式各样不同镜框颜色的眼镜。

对于不同的场合,他穿衣服都有很多不同的讲究。。就他个人的话来说:“时尚是每个时代不同的流行元素,更多的时候时尚是你自己。”

李森林感受完威少的洗脑之后,决定了,以后要多多向威少学习,也要回去多学习下时尚的一些理念。

。。。。。

今天休斯敦火箭队也有比赛。

火箭主场迎战前来挑战的圣安东尼奥马刺队,姚明首发登场,上场28分钟,虽然只拿了12分,但球队以103比84的比分取得了大胜。

火箭队现在的战绩是11胜6负,高居西部第五。

这场比赛特雷西-麦克雷迪依旧因为伤病问题没有登场,但球队依靠强大的板凳深度赢得了比赛。

到了姚明这个阶段,已经对数据不感冒了,现在的他只想要总冠军,数据什么的都是浮云。

在赛后的新闻发布会上,令姚明显得有点意外的是,仿佛今天不是火箭队的新闻发布会,而是雷霆的发布会,记者的问题都是围绕这一个叫李森林的中国球员来提问的。

“姚,今天你的中国老乡李森林在俄亥拉荷马雷霆队大放异彩,统治了加时赛,全场拿下31分,你对此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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