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啊,救命啊”空气中回荡着惊恐的喊叫声,但很快这个呼救的人直直地应声倒地,发出咚的巨响,他的脖子瞬间脱离了身体,鲜血汩汩涌出,洒满一地。
“赶紧吃,吃完后尽快处理干净,“巫”命令我们去洪荒之界并顺利进入通灵部队的初选,千万不能耽误了此事,要是耽误了,他的脾气你应该清楚!”
说话的是一个女人,她立在一旁俯视着地上正在美餐的男子说道。
男子以最快的速度吃完,他极爱这带有温度的尸体,真是美味。
他拿出洁白的帕子擦拭了嘴巴,又拿出一个瓶子,向空气中喷了喷,然后旋转了一圈,最后很满意地嗅了嗅身上的味道,真是香极了。
他有一个怪癖,特别喜欢带有香气的东西,比如说人类用的香水,他从不容许自己身上有任何怪味。
“好臭!”女子无奈地捂住鼻子,对她来说,这个世界上鲜血的味道才是最清香扑鼻,而这种香水才是臭气熏天。
男子媚笑道:“你懂什么,人类可是非常喜欢这种带有香气的味道的!尤其是女人的最爱!”
仔细一看这两个人相貌非常的相似,但又不同,一个是长发飘飘身姿窈窕的女子,一个是蓬松自然短发、身材高挑的男子。
“时间差不多了赶快处理一下,我们还要继续赶路,前方就是清风明月镇,到了镇上也就离洪荒之界不远了!到时候你可不能乱来。”
女子交代道,这个云逍总是给她惹麻烦,要不是为了任务,她才不屑跟他一起出来。
“云烛,我现在才发现原来你真的很、啰、嗦!”男子的笑容诡异,那笑让人有些发怵。
女子叫云烛,这个男子叫云逍,他们原本就是一对双胞胎,所以长得像一点都不奇怪,唯一奇怪的是两个人的性格不同反差很大,他们互相嫌弃,但为了任务又不得不在一起。
刚才的饱餐一顿后终于不再饥饿了,也该是时候上路了。
云逍的手掌凭空生出一团火焰,大掌一挥,那火焰便飞了出去落在那堆尸骨上,随后地上的尸骨迅速燃烧化成灰烬!
一阵风吹过,灰飞烟灭,什么痕迹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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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明月镇
连续赶了几天的路程,湘婷她们终于到达这座小镇,汐妲看大家赶路也颇为辛苦,下令中途落脚休息。
这镇子叫清风明月镇,此时镇上非常热闹,到处都是人潮涌动。
汐妲几人停在一家酒楼里歇脚,现在是正午也刚好到了用餐时间。
酒楼里人满为患,好不容易店老板才腾出桌位供他们用餐。
汐妲点了几道好菜,让伙计赶快上菜,吃完饭后还要继续赶路,接下来他们要途经一座云雾山。
那山终年云雾不散,所以以此得名,不熟悉山路的人,很容易在山中迷失方向。
白天进山,一不小心都会迷路,要是到了晚上,很容易被困在山中,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一定要赶在天黑之前出山,否则在山中很容易迷路,甚至出不了山。
山中各种野兽出没,说不定还有那种东西,所以他们时间短促,切莫耽误,以防发生什么危险。
“大家赶快吃,吃完饭后,我们要尽快赶路,这里距离云雾山还有一段路程,等到了那云雾山估计也要下午,我担心山中道路错综复杂,会很容易迷路,本来两个小时可以出山,要是迷路,很有可能一直出不了山,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尽快进山,争取在天黑之前必须出山!”汐妲郑重地说!
她一个人是没问题,但她带着三个孩子,心中还是有些顾虑的,这三个孩子虽然都有一定的身手,若是真的在山中迷路,遇上群攻的猛兽或那种东西,想要全身而退,定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这山上没有能够通行的道路,只能靠徒步穿越深山。
“汐妲,你的面色这么凝重,难道是这山中有什么猛兽么?”唐禹他一眼就看出汐妲有心事重重的样子。
“现在我要跟大家说一下,这云雾山,山中雾太大,根本就看不清道路,我们只能走路进山,所以你们千万要小心谨慎,不能掉离队伍。若在云雾山迷了路,就是有指南针引路都出不了山。所以进山后,不管山上发生什么,有什么东西,大家都不要去看,也不要停留!”
她能做的就是尽量保全这几个孩子,所以绝不会让他们有任何闪失!
良信一路上一直没有说话,他的样子有些不安,或许他从来没有出过门,陌生的人和环境会导致他有这种情绪,所以湘婷一直陪在他身边,半步都不离开。
湘婷发现良信眼神突然有些异样,忙问道:“你怎么了,弟弟?”
良信没有说话,也没有作出任何回应。他从身上拿出几枚铜钱,随手在桌上一掷,反反复复掷了六次,纸上写着各种圈和叉,还有点点什么的。
他应该是在起卦!
良信每天都要起卦,而且每天只起一挂,这是他多年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