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鸯煮好早饭,又炒了三道菜,熬了一锅汤,一边做,一边觉得好笑,想曾经,金刚狼那些大兵头,是她最最厌恶的,她总觉得,这些人都是助纣为虐的狗腿子,如今,她居然会为他们做早饭。
出来找慕戎徵时,他正和他的下属在梧桐树下低低说话,神情很严肃,她站在台阶上望着,总觉得他这一次回来,有什么大事发生。
可军中之事,好像不该是她过问的。
也罢,那就不问。
“可以吃饭了!”
她跑过去叫了一声,杨归一和孟石头的表情也很凝重:直觉告诉她,他们这是遇上难题了,想他们这支队伍,身经百战的,立过多少战功,后来,这支队伍里除杨归一和孟石头,都升了军职,受到重用。他们都觉得头疼的事,那一定是相当难办的事。
慕戎徵转过了头,看到她笑吟吟地,一脸的开心。如果他告诉她程姨出事了……不,这事,他暂时不能说。她会急坏的。
“杨归一,孟石头,带兄弟们先去吃饭。”
他下了一个命令。
“是。”
杨归一和孟石头领命去西厢房叫人。
慕戎徵则迎向蔚鸯,一把牵起她的手,散去了刚刚那份肃然,眼神跟着变温和了,“陪我走走,有件事,你好像应该和我交代一下!”
“什么事?”
睇着那握着自己的大手,她笑着牵过来,以另一只手抚住了他包扎过的地方——以前只觉得一身军装的他,威严得让人喘不过气来,现在,一点也不,纵然不笑的他,依旧严厉的可怕,可是他看向她时,眼底所流露的神情还是很不一样的。她能感觉得到。
“听说,这园子你买了?”
两个人一边走,一边说话。
哎呀,不好,泄密了。
苏喆真是多嘴啊!
说好的,这件事由她找合适的机会说的,不想,他一声不吭全给交代了。
哼,真是叛徒。
蔚鸯眨巴眨巴眼睛,这人是最讨厌撒谎的,所以……
“对,我买下了,怎么样,这里挺漂亮吧!”
转头四顾,她环视这个新家,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有花园,有正房,有厢房,有厨房,有菜地,有一个小小的池塘,适合种荷花,养锦鱼,总之,处处都合她心意。
“你不喜欢公馆?”
他睇向她。
“不是不喜欢。谁会不喜欢华宅呢?”
蔚鸯瞄他,神情沉沉的,不会是生气了吧!
这个人最不喜欢有人忤逆他的意志,凡事顺着他,捋他顺毛,一切好说,一旦触了他的逆鳞,那就麻烦大了,虽然,现在的他变温驯了很好,可谁能保证他会大发脾气。
“既然喜欢,怎么背着我计划搬家?”
那语气不阴不阳的。
“这件事,我本来是想等你出完任务回来了再和你说的。戎徵……”
她牵他手,微微笑着摇了摇,耐着性子解释道:
“我是这么想的,那个公馆太大,太招摇,就像金屋似的,很容易遭人话柄。这里好,环境清幽,离学校又近,房子又便宜,我和我妈不回蔚园的话,住这里最合适不过。
“以后,我不需要豪宅,也不需要车子接送。我的出身就该住这样的宅子。
“如果有一天我挣到大钱了,想要换房子了,我会自己买……如果我挣不了,那住这里,也挺好。